老龄工作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g5&A=13&rec=145&run=13


【概况】 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是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职能是广泛深入地宣传老龄问题的重
要性、紧迫性及其战略意义,宣传党和国家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尊老、爱老、养老
意识;贯彻落实《老年法》及《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落实老年人的各项优待政策,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
益;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等方针目标;有计划系统地调研全
县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指导全县老龄工作及各类老年活动,搞好老年教育,做好老年人的思想政治工作;对全县
各类老年协会、老年事业服务组织实行业务指导,促进老年群体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总结推广老龄工作先进经验
,表彰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个人;负责老龄工作的内外联系和交流,及时向党和政府反映老龄问题的工
作情况和工作信息;协同有关部门制定老年事业发展规划;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老龄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20
15年,有工作人员5人。
【老年人口】 至2015年底,全县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1.7万,占全县总人口的19.2%。按照联合国的有关规定
: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10%以上即为老龄化国家或地区。沂水县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全县的
老年人口中男占10.4万人,女占11.3万人。其中,60至69岁以上老人有121873人;70至79岁以上有61734人;80至8
9岁以上有29446人;90至99岁以上有3690人;100岁以上老人有83人。全县21.7万老年人中居住农村的有18.3万人,
居住城镇的有3.4万人。
【百岁老人】 沂水县从1989年起就开始建立百岁老人档案。建档的原则是当地派出所证明、乡(镇)、村证明,
县老龄办进村入户调查核实方能有效。至2015年1月全县健在的百岁以上老人有83人。83名百岁老人其中男24人,女
59人,分住18个乡镇(街道)82个村居。
【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2015年,各级老龄组织充分利用全县“六五”普法教育和《老年法》集中宣传月的契机
,组织各级基层老年组织开展学习培训,认真组织学习新《老年法》和省《条例》,结合“结亲连心”活动,深入
到群众中广泛开展宣传老年法律法规活动。活动开展以来,累计举办县级培训班2次,培训相关人员60人(次),开
展县乡集中宣传22次,印制《老年法》《老年法宣讲提纲》《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2012版)、2014年9月26日
新修订的《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4万余册(份),发放宣传明白纸10万余份,通过普法宣传队、
培训班、宣传车、黑板报、标语牌、广播电视、报刊、文艺演出、街头咨询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了老年法律法规
的各项内容,让广大老年人及其亲属了解了《老年法》和省《条例》等老年政策的具体内容,增强了“常回家看看
”理念,渲染了全社会孝亲敬老的浓厚氛围。完善健全了老年人法律援助制度和老年法律服务网点,设立了老年法
律援助中心和“148”服务热线,359个农村社区和26个城市社区设立了涉老纠纷调解员。2015年,共查处侵害老年
人合法权益的案件6起,调解因赡养、财产、再婚等涉老纠纷4起,较好地保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老年人的优待政策】 2012年1月省人民政府新修订实施了《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到2015年底,累计已为全
县16万老年人办理了《老年人优待证》。凭此证进入公园免购门票,进入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和文化宫、俱乐部
、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科技馆、展览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门票一律实行半价,65岁以上老年人
免费。对百岁老人,实行每人每月600元的长寿补贴,并在老人节及春节期间专门看望,免费查体;对全县90岁以上
的老人实行每人每年360元的生活补贴。年内,沂水县共发放大病医疗救助金450余万元、资助参保参合3200万元;
为7700余名60周岁以上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和老年烈士子女发放了生活补贴;将集中和分散五保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
人每年4500元和3200元;年底还为90周岁以上困难老年人每月发放200元的老龄补助和困难失能老年人每月60元的护
理补贴。每年有4000多名农村特困老人得到各级各部门的救助。医疗卫生保健制度不断完善,老年卫生服务网络逐
步健全,各级医疗服务单位为老年人诊治疾病3万余人,对65岁以上老年人义务健康查体13万余人并建立健康档案,
开设家庭病床300余张,为家庭困难的老年人免除部分医疗费16余万元,为15.4万适保老年人提供18.5亿元的意外伤
害保险,2015年理赔案件1000余起,赔付金额190余万元,多次举行送医、送药下乡下村,为老年人免费进行健康查
体。老年人的各项优待政策得到较好贯彻落实。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充分发挥民政职能,积极构建城乡统筹的新型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提
升保障水平,形成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随着沂水县经济的发
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活动设施建设发展较快,2012年至2015年,县、乡(镇)两级共投入3.9亿元,兴建
了一批现代化程度较高、规模较大的老年公寓、日间照料中心、幸福院、老年活动中心、老年服务中心、老年文化
广场等养老服务机构。以县城为中心,老年公寓、日间照料中心、幸福院、老年活动设施(场所),无论规模、档
次等方面都比较高,全天对老年人开放。全县已建设社会福利中心1处,老年公寓3处,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9处
,农村幸福院73处,2015年规划建设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4处、农村幸福院23处。县城已有12处活动中心,3处社
区服务中心,30多处活动场所供老年人活动、娱乐和锻炼。大多数县直部门还设有老年活动室,供本单位老年人学
习娱乐;18个乡镇(街道)都有老年活动室和门球活动场所。部分乡镇还建有公园、文化广场等;800多个村建有老
年活动室,配有象棋、扑克、乒乓球台等活动器械。部分村还建有门球场或掷地球场。这些养老服务机构的建成,
较好地保证了全县广大老年人的老有所依、老有所乐。
【老年文体活动】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乡面貌的改善,沂水县的老年文体活动丰富多彩、日趋活跃,已从县城幅
射到乡村,人员逐年增加。重大节日期间,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老龄组织带领党员和群众到百岁老人、
离退休老党员、老模范、老干部、五保老人、孤寡特困老人家中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并为离退休老干部、敬
老院老人义诊免费查体,保健咨询,让他们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会同涉老部门组织开展庆祝建党系
列老年文化活动。老人节期间,组织开展了全县第三届老年文体艺术节。联合县文明办、孝文化协会组织开展了沂
水县第二届“十大孝星”活动。老人节、春节期间,由各级老龄组织牵头,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老年文体活动、座谈
会、茶话会等庆祝活动,组织老年艺术团、老年文化宣传队到老年公寓、敬老院、社区慰问演出100余场,使广大老
年人充分感受到节日的喜庆气氛。每年还多次举办老年广场舞、太极拳(剑)、秧歌、腰鼓、老年门球、乒乓球、
象棋、书画、钓鱼、根雕、花卉、鸟类等比赛,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同时积极组织参加省市老年活动的
推荐工作,并多次获奖。2015年张明宪被评为第七届全市 “沂蒙十佳敬老楷模”,县社会福利中心被评为全省“敬
老文明号”,县法律援助中心、县检察院公诉科被评为首批“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联合涉老部门
组织举办了中老年广场舞培训班40余期,全县19个乡镇(街道)相继举办了2015年秋季中老年广场舞大赛,来自各
村(居)的300多支广场舞代表队的4000多名选手为当地群众献上了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广场文化大餐。至2015年
,有县老年大学一处,拥有学员1200余人,设有音乐、舞蹈、书法、绘画、卫生保健、摄影等6个专业;18个乡镇(
街道)全部设有老年学校,拥有学员8200余人。在宣传贯彻老年法律法规,“送医下乡”“送法下乡”、宣传沂水
县“两个文明”建设取得的成就,活跃城乡文体活动,起了较好地作用,受到各级领导和广大老年人的欢迎,为全
县的两个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15年沂水县老龄工作委员会被山东省人社厅、山东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山
东省公务员局授予“全省老龄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被临沂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授予“全市实施银龄安康工程一等奖
”“全市老龄信息工作一等奖”“全市老龄宣传报道工作二等奖”荣誉称号。
(刘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