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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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沂水县人民政府正科级行政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
管理、社会保障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工作。2015年,辖人力资源开发服务管理办公室、劳务协作办公室、社会劳
动保险事业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处、医疗保险事业处5个正科级单位;技术工人考核管理办公室、劳动和
社会保障监察大队、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个副科级单位;办公室(挂政策法规科牌
子)、人事科、规划财务科、就业促进科(挂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农民工工作科牌子)、县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员调配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县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
理科、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退休人员管理科、社会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调解仲裁管理科(挂劳动
监察科牌子)、民生工作办公室17个股级行政科室及失业保险事业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信息中心及职业技
能鉴定中心4个股级事业科室,设立县外国专家管理办公室。有工作人员261人。
【人事管理】 认真做好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上级统一安排,结合沂水县实际,会同县委组织部印发了《关
于做好2014年全县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工作中认真执行考核规定,严把优秀比例,全县公务员(含参照
管理人员)参加考核2738人(其中公务员2284人,参照管理454人),其中优秀等次418人,占参加考核人数的15.2
7%,称职等次2252人,占参加考核人数的82.25%,不称职5人,未定等次63人。
圆满完成沂水县公务员考录工作。坚持国家公务员公开考录制度,2015年全县共考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
人员)113名,其中县直行政机关20名、政法系统25名、参照管理事业单位9名、乡镇机关59名。
积极开展公务员培训工作。组织2014年新录用的53名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参加了市组织的初任培训,其中在职自
学6天,集中培训6天,通过培训,帮助新录用公务员尽快完成角色转变,提高了工作能力。
不断加强公务员管理工作。按照相关程序,对沂水县2014年录用的53名公务员进行试用期满考察,考察合格后,及
时办理了任职定级手续。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先后取消录用公务员1人,辞退公务员2人。根据上级安排,会同
县委组织部汇总全县各乡镇、单位公务员统计数据后到市进行了集中上报。严格按照公务员登记的范围、对象、条
件和程序,在规定的行政编制限额内,认真做好50名公务员登记备案工作。
严格考核政策,扎实做好年度考核备案工作。2015年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机关工勤)参加考核人数为19712人,
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3055人,占15.5%,合格等次16081人,基本合格4人,不合格等次22人,不定等次498人,未参
加考核52人。
认真做好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
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45
3人,其中,研究生18人,本科260人,专科及以下175人。
大力加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人员聘用管理制度,严格聘用手续审核备案,加强人员聘用数
据库建设,规范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管理工作。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全部签订并及时续签了聘用合同,有4856人
签订长期合同,有14975人签订短期合同,其中管理岗位3380人、专业技术岗位14885人、工勤岗位1566人。
【人才交流和毕业生就业】 大力加强人才交流开发引进工作,积极为高校毕业生及各类人员服务,为个人求职和
单位求才搭建市场交流平台,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继续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2015年,配合县委组织部开展了高学历人才引进项目,经过严格选拔,共为沂水县
事业单位引进硕士以上学历专业人才38人,帮助企业单位引进紧缺急需人才4人,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
完善人力资源市场运行机制,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2015年,人力资源市场共有会员单位64家,全年共举办常规
交流会、专场招聘会等各类人才交流会42场,进场招聘单位982家(次),进场求职人员12600多人(次),提供各
类就业岗位13000多个。组织开展了春风行动、就业服务月、网络招聘月、春(秋)季大型人才交流会等活动。进一
步搞好网络人才服务,增加“沂水人才网”网上招聘和求职服务力度,增加档案网上查询功能,提升信息化水平。
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加快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按照上级要求,2015年,通过公开招募,共选拔了8名
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工作,大力提高见习基地接纳
毕业生实习锻炼和就业的能力,2015年全县共有基地11家,共招募59名高校毕业生。
重点推进了沂水县大学生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的建设。2015年2月该创业园通过了市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园区的验收,
被市人社局、财政局认定为“市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市财政给予了3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2015年,新入
驻创业大学生6人,累计入驻创业实体73户。
充分发挥人事公共服务职能,认真做好人事代理服务工作。一是对人事代理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共考核2400余人,
并同步做好各项人事代理信息的维护工作。二是对单位代理合同进行了集中续签,共38个单位共1069人。人才中心
共代理各类人员4227人,其中单位代理1207人、个人代理3020人。
做好档案管理工作。2015年共接收各类档案2921本,累计转出各类人员档案1083册、出具各类档案证明126次。至2
015年底共管理各类档案32405册。
【教育培训】 2015年,根据市局要求和结合沂水县的实际情况,拟定了5个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课题,供不
同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选学。共有3万多人(次)报名参加培训,为历年来参加人数最多的一年。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国外智力引进】 根据《山东省岗位设置实施指导意见》的要求和省市关于高中级职称评审
制度改革的安排部署,顺利完成2015年度各个系列职称评审材料的审核上报工作。根据省、市级对高、中级专业技
术职务职称评审文件的标准条件和要求,经过严格审核把关,共推荐评审高级66人,中级152人参加省市组织的资格
评审。2015年全县共组织召开初级评审委员会3个,评审初级专业技术人员304人。同时严格执行《山东省岗位设置
实施指导意见》,对教育局教研室等单位进行了岗位设置。
做好了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全县累计聘请日本、德国等外国专家24人(次),其中企业自行聘请专家20人(次),
通过市外国专家局联系的专家4人(次),帮助解决造纸、铸造、大樱桃栽培管理等技术难题40余项。
【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及工资工作】 至2015年底,沂水县共有3649人(次)参加了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确定为
高级工的1179人,中级工1085人,初级工805人。
至2015年底,沂水县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平稳实施,按照上级精神和文件要
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严格执行工资政策,按时审批各类人员工资变动,做好日常工资管理工作。2015年全年共计审批各类工资53500余人。
依据2013、2014年度考核结果,为符合晋升级别、晋升工资档次条件的执行机关工资制度的工作人员办理了工资审
批手续。其中晋升级别491人,人均增资48.39元。晋升工资档次392人,人均增资55.27元。
依据2014年度考核结果,为符合晋升薪级条件的事业人员办理晋升薪级17959人,人均增资65.59元。按照上级要求
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工资标准,共涉及22551人,人均月工资增加984.36元
,其中人均基本工资月增加1268.82元,人均津贴补贴月减少284.46元。为全县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人员进行资格初
审、报市局备案后,按程序晋升职级并兑现工资待遇,共涉及1018人,人均月增资394.37元。至2015年底,全县机
关事业单位人均月工资收入(应发)达5537.98元。
【退休干部管理】 2015年,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的政策规定,根据管理权限,
严格程序,共为全县531名工作人员办理了退休手续,同时审批安家费、建房补助费。全年审批一次性抚恤183人,
同时审批符合条件的遗属补助。
【转业军官安置及企业军转干部解困】 2015年共接收军转干部2人,计划安置2人。上级出台的各项解困政策得到
了全面落实,面上的解困工作任务已经完成。建立完善了解困工作的长效机制,为纳入解困范围的企业军转干部办
理了医疗保险和定期组织免费查体,对特困和重灾企业军转干部实行了重点救助。
【劳动就业】 全县公共就业服务队伍不断壮大,依托沂水人力资源市场,年办理求职登记12000余人,介绍就业1
0700余人。不断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按照“七到位”“五统一”的要求,规范建设,实
现了全县乡镇(街道)基层服务全覆盖。2015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1616人,其中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216人,困
难群体就业1420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75%;完成失业职工技能培训1420人,创业培训1141人,其中当期成功创业
267人,吸纳就业920人。全年为613名成功创业的失业职工发放小额担保贷款6008万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贴息440
万元,为41名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10.25万元。至2015年,累计为8200余名困难群体人员发放社会
保险补贴7400余万元。
【社会保险】 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2015年,全县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186个,参保职工23129人。2014年1-9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缴纳比例单
位缴纳31%,个人缴纳2%;自2014年10月1日起,全国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养
老保险基金缴费比例单位缴费20%,个人缴费8%;职业年金单位缴费8%,个人缴费4%。2015年,共征缴机关事业单位
养老保险基金3.66亿元;为7500名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等各项待遇4.19亿元,发放率100%。2015年
,稽核机关事业单位64家,其中书面稽核31家,实地稽核33家,稽核在职职工1.2万人,占参保人数的52.4%。
2015年,共实现保险基金收入21.34亿元(含利息、财政补贴、转移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等),其中征缴企业养老保
险基金44623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4299万元、工伤保险基金2058.9万元、生育保险基金955万元、失业
保险基金3342.6万元、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7.43%、121.49%、103.88%、90.96%、125.66%。以上五险参保人
数分别达到84603人、83005人、108247人、53657人、54395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征缴保险费36650.6万元,完成目
标任务的106.9%。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达到46.6万人,共征缴保险费12765.7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
保97.67万人,征缴保险基金46859.76万元。
为20400名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待遇,为125名离休人员调整了待遇。为83名企业死亡离退休人员直系亲
属享受资格进行了审查,为62名退休死亡人员直系亲属办理了退休死亡人员帐户剩余部分继承手续。为27020名离退
休人员发放待遇5.01亿元,社会化发放率继续稳定在100%。打印养老保险对帐单8万余份,全部实行微机打印审核;
办理养老保险基金转入518人,转入养老保险基金956万元;办理养老保险基金转出318人,转出养老保险基金575万
元;办理退役士兵养老保险基金转入539人,转入养老保险基金1497万元;录入手工缴费信息3600份。
认真抓好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其中书面稽核80家企业,实地稽核94家企业,实际接受稽核的174家。实际稽核职工人
数40038人。其中参加养老保险 37628人,工伤保险46159人(含事业单位编制9000人,由机关保险处组织实施),
生育保险 33573人。共查出未参保职工的情况是:未参加养老保险的为 2410人,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为2879人,未参
加生育保险的为6465人。
全年共受理工伤案件270起,认定267起;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1946万元,组织参加市劳动能力鉴定4次,共组织1
23人,为41名1-4级伤残人员和145名工伤遗属调整工伤待遇。为1005名参保职工支付生育保险金1299万元,整理生
育档案1005卷。
自2015年8月起,严格按照《关于统一和规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政策的通知》及市局的相关要求,统一和规范
了全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前沂水县用人单位欠缴养老保险和职
工中断缴费、应保未报等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到2015年年底共受理补缴材料1240份。
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5.62万人,其中,缴费状态人员46.56万人,待遇领取人员19.05万人,全年发放养
老金1.96亿元。重点提高了500元以上档次缴费补贴标准,最高补贴达到每年100元。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由每人每
月75元提高至85元,待遇领取人每年可领取不低于1020元的养老金。进一步规范退转业务流程,为2426名缴费期间
死亡人员办理了退保手续,退还个人账户资金403.77万元;为5999名及时报送信息办理丧葬补助金申领手续人员发
放丧葬补助金359.94万元;为57名户籍转入人员办理了保险关系转入手续,转入资金3.5万元;为160名户籍转出人
员办理了保险关系转出手续,转出资金11.05万元。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积极探索被征地农民社会养
老保险办法。2015年新征土地9批(其中,批次征地6批、单选项目3个),征地面积241公顷,应配套政府补贴3608
.3715万元,按照先保后征原则,落实社保资金3608.3715万元,足额存入被征地农民社保专户。截至2015年12月,
累计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府补贴21824万元。整合经办信息资源,做好民师教龄补助、乡镇老放映员生活补助
、乡医生活补助等资金代发工作。将符合条件的民师、乡镇老放映员、乡村医生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平台管
理, 为5166名民师、58名乡镇老放映员、2418名乡村医生发放各项补助资金1062.67万元、24.94万元、1182.11万
元。
2015年,全县医疗保险参保达到105.99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参保8.3万人,城镇居民参保97.69万人;职工医保基金
征缴达到2.45亿元,支出2.12亿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67亿元,支出4.03亿元;离休人员共计382人,基
金收入809.1万元,支出1005.5万元;全年共拨付药店刷卡费用4683.72万元。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平稳有序,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2015年,城镇职工医保累计报销住院12312万人,慢性病门
诊11.18万人,离休人员累计报销住院人次599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住院110154人、慢性病门诊3083人。为全
县参保职工建立健康档案,对连续两年未发生医疗费用的,实行免费查体一次,2015年,有24174人参加了社保免费
健康查体。同时,实行了更加严格了慢性病、特殊疾病准入机制,采取了更加精细化的医学鉴定标准,2015年城镇
职工全年鉴定慢性病914人,累计鉴定6324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鉴定慢性病5816人,鉴定特殊疾病1053人,有效保
障了慢性病参保人员的就医购药需求。
2015年,失业保险稽核企事业单位154户,稽核职工29420 人,占参保人数的53.75%,全年失业保险共新参企业10家,
新参职工2750人,完成市下达扩面计划的110%;至2015年12月,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54735人;面对失业保险金降低
收缴比例50%的情况下,收缴失业保险金3342.64万元,按时完成市下达收缴计划126.13%;全年共支出失业保险金6
958.73万元,其中失业保险金2583.22万元;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金570.33万元;报销生育保险费15.19万元;支付
丧葬费及抚恤金4.42万元;支出培训费157.33万元;转移失业保险金272.67万元;上解调剂金2866.06万元;扩大失
业保险支出391万元;创业带动就业支出32.08万元。支出援企稳岗补贴66.43万元。下拨省级小额贷款贴息239万元
。2015年12月,共接收失业职工2734人,及时为他们办理了失业保险相关手续,为保障其基本生活及时为4544名失
业职工发放了失业保险金,发放率百分之百。为使他们学得一技之长,2015年1-12月开设培训专业三期,开设培训
班8个,培训失业职工1500多人,为他们再就业创造了有利条件。为44名到达退休年龄的失业职工代为呈报办理了退
休手续,为210名失业职工办理再就业手续。
认真做好了失业动态监测工作 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对沂水县10家失业动态监测企业进行了全程监督检查,对企业
采集的人员流动情况进行了细致地调查,对每个企业每个月的上报数据进行了认真核对,做到了准确无误。
认真做好了退伍军人军龄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的登记工作 根据人社部发《关于退伍军人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
知》,2015年为340多名退伍军人进行了军龄视同失业保险缴费的登记工作,做到了登记及时、准确。
【劳动力管理和输出转移就业】 坚持劳务输出与输入并重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县劳务协作办公室统筹全县农村
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职能,采取积极措施,2015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7288人,实现返乡创业560人,带动就
业1780人。占市局年度计划(17000人)的101.65%,超额完成全年工作计划。对外合作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
已建立长期合作单位35家。平台储备人员2050人,推荐外派158人,办理备案29人。加强县、乡、村和驻外办事处建
设,强化跟踪管理和服务,巩固老基地,拓展新市场,大力组织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输出。积极引导县外有技术的
农民工返乡到当地企业就业。共引导2000多人返乡就业,促进全县招商引资企业发展。全年新增代理派遣2500人,
代扣代缴农民工社会保险4600余万元、个人所得税和住房公积金910万元。
【劳动工资管理与劳动合同管理】 进一步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促进企业建立健
全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指导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工资增长。自2015年3月1日起,最低
工资标准调整为1300元,小时工资标准为13元。
继续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通过劳动合同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对企业用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与劳动
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2015年审查备案劳动合同12000份,审核集体合同739份。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人民政府依法设立,专门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院是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依法授权独立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专门机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
员会处理劳动人事争议,实行仲裁庭、仲裁员办案制度。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
重调解”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5年,共受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27起,法定期
限内结案率达100﹪。
【职业技能开发】 包括职业技术培训、 职业技术考核与技能鉴定和职业技能竞赛。
2015年,全年共培训各类人员13314人,其中职业技能培训8032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5282人,高级工以上考核鉴定
1816人。按照《沂水县2011年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实施方案》,全年共拨付就业培训资金 281.984万
元。新培养技师20人、高级技师109人。开展2015年沂水县首席技师的选拔评审工作,10人入选县首席技师,至201
5年底,2人荣获“临沂市首席技师”称号。参加临沂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评选,3人获得“临沂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
”称号。
2015年,共组织考核鉴定28批(次),鉴定考核6249人,高级工以上考核鉴定1943人,参加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合格
率为90%以上。
组织开展第七届“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大赛共涉及16个行业、28个工种,共 30人荣获“沂水县技术能手”称
号,有174名选手获一、二、三等奖,有18个单位获团体奖,有17个单位获优秀组织奖。
【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 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保障法律
、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方式有日常巡查、举报
投诉专查、专项检查、书面材料审查等。通过开展以上执法活动,全年共检查用人单位2100户,涉及劳动者7.76万人
,立案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204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32起,调查处理12345、行风热线等案件684起,责
令用人单位补办就业登记手续1650份,补签劳动合同4800份,为职工追发工资等费用600余万元。在第四季度开展了
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活动,共评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用人单位21家。通过开展一系列执法活动,有力地推
进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 一是截至2015年12月,制作发放具有金融应用、社保应用和身份认证等三大
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共计发放城镇职工社会保障卡98753张,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卡423405张。二是根据金保工程“五险
合一”的要求,建立了全新的“五险合一,一票征缴”的业务体系,形成了“基金征缴五统一,财务管理一个门,
基金支付分头办、社会化服务一条龙”的业务经办模式。三是实现“省、市、县、乡”四级网络体系,人社业务网
络全县全覆盖、全畅通,所有乡镇人社所通过专网均能正常办理相关人社业务,全县600余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城镇职
工医疗保险门诊和统筹、门诊慢性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和统筹的网上直接报销结算,简化了医疗费用审核、
结算程序,缩短了结算周期,提升了医疗保险的支付效率和服务水平,同时积极推进居民社保卡的应用范围,全市率
先在杨庄卫生院实现居民社保卡就诊“一卡通”业务。四是建设了局门户网站,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的服
务理念,本着便民服务、为民服务、网上办事为宗旨,围绕人社业务“勤政为民,就业惠民,社保安民,创业富民
”十六字方针,大力宏扬人社工作的新特色,政府业务流为主线,以用户为中心,全方面、多功能地为广大群众提
供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相关的政府公共服务。截至2015年12月网站共上传各种政策法规及其资料5400余篇,页面浏
览量突破120万次。
【民生工作】 2015年,结合新常态的发展要求和全市生态建设实际,全县共提出了龙湾新区公益设施建设及配套
、安全饮水、城区供热供气、垃圾焚烧发电、养老医疗体系建设和危房改造及助残奔康、路网建设、安全环保工业
园区创建、城市形象提升及畅通出行、便民服务设施建设、文化体育送基层等十项民生大事25个民生项目,所有项目
都按照节点计划顺利推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焦点民生问题逐步得到了解决。
通过民生项目的实施,全县城乡建设得到了统筹发展,城市建设品质和载体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龙湾新区、月澜
湾两个城市核心区规划建设加快实施。生态建设成效显著,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浓度四项污染物指标
同比大幅降低,空气优良天数同比增长54%。城乡就业统筹推进,新增城镇就业10300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1926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1.75%;以社会养老服务为主的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工程完成主体建设,建成城市社区日间
照料中心15处,农村幸福院50处,老年公寓已完成规划设计。加快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设施配套工程,标准化幼
儿园新建、改扩建工作推进顺利;高考一本进线928人、二本2763人,进线率分别达到15.4%和45.7%;完成121个行
政村健身广场器材配套,占年度计划的121%;持续开展公益演出送基层活动,开展文艺演出800余场(次),公益演
出80余场(次);投资1000万元的生态科普教育基地建成并投入使用;维修改造省道和县乡道路36公里、中型桥梁
3座;投资1.3亿元的跋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投资1550万元的小型水库及塘坝除险加固工程均顺利推进。
【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  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通过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园)吸纳创业、加大小额
担保贷款力度扶持创业、开展创业培训工作促进创业、落实创业优惠政策扶持创业等措施,有力地推动了“大众创
业,万众创新”进展。截至2015年底,全县共建立7处创业孵化基地(园),全年新创办个体工商户5500余户、各类
企业1500余家,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613笔6008万元,发放贴息440万元,共完成创业培训1141人,发放一次性创业
补贴10万元。
(张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