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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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沂水县财政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财政、税收政策,负责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实施财政监督,参与对
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2015年,设办公室、人事科、预算科等15个职能科室和基层财政管理局、国有
资产管理中心、监督检查办公室3个正科级单位及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心、会计管理中心、投资评审中心、农村综合改
革办公室4个副科级单位,共有工作人员125人。
【财政收入】 2015年,县财政局不断完善征管机制,强化治税措施,从严从紧从实抓好组织收入。会同国、地税
和各乡镇,全力克服经济下滑影响,积极挖掘税源,全县财政收入实现了稳步增长,全年实现境内各级财政收入31
.64亿元,同比增长3.7%,其中税收收入28.18亿元,非税收入3.46亿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实现22.88亿元,增
长10.5%,其中税收收入19.47亿元,增长11.9%,税收占比达到了85.1%。
各乡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深挖税源,全部乡镇超额完成年初预算目标,乡镇级财政收入首次突破20亿元,达到20
.34亿元,占年初预算的100.9%,同比增长22%。其中过亿元的乡镇有5个,分别是沂城街道办事处、龙家圈镇、许家
湖镇、杨庄镇和诸葛镇;有14个乡镇收入超过了5000万元,其中道托镇、沙沟镇、高桥镇、四十里堡镇首次突破50
00万元大关;各乡镇收入均超过了3000万元。
【财政支出】 面对支出刚性增长的压力,积极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民生财政支出连年实现新增长
,为保障改善民生提供了强力支撑,全县财政支出规模首次突破40亿元,达到了45.03亿元,比上年增加了5.23亿元
,同比增长13.1%。全县民生支出实现37.74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83.8%,同比提高了1.7个百分点。
教育支出14.33亿元,增长7.3%。一是全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3年至2015年,先后投入6.5亿元对全县义务
教育阶段的179所中小学校进行了新建和改扩建,总建筑面积56万平方米。该工程已顺利通过国家验收。二是积极配
合全县布局调整工作。自2013年始,相继拨款6812万元,对整合的三所高中进行扩建。三是继续深化义务教育经费
保障机制改革。严格落实上级政策,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
标准。全年共资助贫困家庭寄宿生5995人,发放资金368万元。
社会保障支出6.79亿元,增长26%。一是加大对弱势、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2015年,共计发放城乡低保金及电价补
贴1.27亿元,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267万元,发放五保供养资金1071万元。拨付资金260万元,对15处社区服务中心进
行了改造提升。二是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14-2015年,共拨付资金470万元,建设了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
心和农村幸福院;拨付资金866万元,重点扶持了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工程。三是支持人才与就业工作。累计拨付资金
939万元,落实了各项就业优惠政策;拨付培训补助资金281万元,对4708人开展了就业及创业能力培训。四是落实
优抚对象待遇。累计发放各项抚恤安置优待资金5850万元,涉及优抚对象12446人。五是做好烈士纪念设施改造提升
工作。投入资金972万元对埠前庄烈士陵园、诸葛张耿烈士林园、沂水革命烈士纪念馆进行了全面改造提升。
医疗卫生支出6.51亿元,增长39.8%。一是做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工作。拨付基层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
金2598万元,村卫生室乡医定额及养老金补助资金1086万元,有效解决了乡医养老问题,稳定了乡医队伍。二是推
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2015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40元,累计拨付资金4447万元,大力
推进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累计拨付资金1255万元,支持开展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农村妇女“两癌”检
查、免费婚检等项目。三是启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2015年,拨付资金1271万元,支持改革试点工作。
农林水支出5.33亿元,增长8.5%。 “一事一议”工作。投入2120万元,组织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79个,
调动了人民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急需和受益面大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农村
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示范试点工作。投入资金1600万元,组织实施了212个项目,并在规定时间内全部通过专
业机构的验收。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协调各级财政补助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村均达到5万元,上级拨付资金1
063万元。农业三项补贴发放工作。通过“一本通”系统发放三项补贴4000余万元。申请上级专项资金36878万元,
重点支持全县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小型农田水利、扶贫、现代农业园区、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
庭农场、专业大户发展,推动了全县农业生产的发展。
【财政改革】 一是积极开展预算管理改革。逐步建立了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体系,将政府性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
理。县级财政和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并逐步向乡镇(街道)拓展。预算绩效评价
范围不断扩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逐步完善,2015年,全县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进入全国前200名。加强了公务卡
结算改革力度,公务卡使用范围不断扩大。强化了预算执行管理,积极盘活存量资金,整合专项资金,提高支出进
度,充分发挥资金效益。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大对“三公”经费的监管力度,全年三公经
费同比下降4.5%。二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全年共完成工程预算评审项目112个,评审总投资额44185.3万元,
审减7370.8万元,综合审减率16.8%;完成工程决算审计项目10个,送审额1633.6万元,审减166万元,审减率16.3
%。三是推进政府采购。2015年,完成采购额3.39亿元,节约资金4500万元,节支率11.72%。四是做好地方政府债券
置换工作。2015年,沂水县共争取政府置换债券额度6.3亿元,实现了当年到期债务的“全覆盖”。通过债券置换,
将全县原有的高息债务,置换为长期低息的政府债券,节约利息4000多万元。五是加强预算执行监管。将财政主体
业务全部纳入一体化大平台管理,在全省率先建立了预算执行监管系统,在保证预算单位“三权不变”(即资金使
用权、财务管理权和会计核算权不变)的前提下,统一预算单位会计核算规程和会计核算软件,将县直90个预算单
位全部纳入财政建立的核算系统进行管理,通过网络实时监督单位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确保“支付网络到哪里,
财政资金到哪里,监管就能延伸到哪里”,实现了风险防控制度化、流程化、自动化。六是开展税式支出管理试点
工作。为进一步提高税式支出信息采集工作效率和质量,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确保信息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对企业所得税税式支出信息采集方式进行了调整,税式支出管理信息系统,在提升税收保障能力、促进税收优惠政
策清理规范、理顺财税部门税政管理职责、开展税收政策绩效评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实现了地方各级财税
部门之间、财税部门与纳税人之间税式支出管理效能最大化。
【财政监管】 一是严格考核奖惩对财政监督队伍进行了重新整合与优化,新增县监督办副主任2名、驻乡镇办事处
副主任1名。进一步制定完善了《沂水县财政局驻乡镇财政监督办事处检查工作规定》《沂水县财政局驻乡镇监督办
事处工作绩效考评办法》等8项规章制度,有力保障了监督检查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二是完成财政监督
工作。不断改进财政监督方式方法、拓宽监管事项,精心打造新的亮点和积累创新性经验,圆满完成各项监督检查
任务。扎实开展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规范使用与管理专项检查。完成18个乡镇(街道)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管理和使用
情况专项检查,认真梳理查出的违规问题,逐一下达整改建议,做到了“两严格、两规范”,确保检查效果落到实
处。三是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治理活动。联合人社局、审计局3部门组成专项治理检查
工作小组对27个单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情况进行专项治理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了一系
列处罚和整改措施,较好地促进了财经纪律贯彻执行。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上级安排的常规性检查任务,顺利开展
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合全县财政监督工作实际,对县旅游局等25家单位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重点检查
。针对检查出的问题,逐一进行了处罚处理,并限期整改,充分发挥会计监督职能。
(杜宜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