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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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沂水县环境保护局的主要职责是代表县政府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2015年,县环保局
下设办公室、财务科、生态科、法制宣传科、污控及总量办公室、监督管理科、大气污染防治科、固废与土壤环境
管理科等科室,共有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大队、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生态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公室、建设
项目环境评估办公室5个二级单位,有工作人员129人。2015年,县环保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淮河流域水污染
防治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有2人被评为“全市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先进个人”,1人记二等功,1人记嘉奖;
有2人被评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先进个人,1人记三等功,1人记嘉奖;被市爱卫会授予“市级卫生先进单位”荣
誉称号;县环境监察大队在2015年全市环境监察考核中获得第一名。
【环境管理】 坚持加强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力度,强化重点项目服务,建设项目审批委员会制度,严格执行环境影
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实行全局工作人员一对一包扶重点项目工作制度,每月不少于1次上门服务,对建设项目
环评审批、项目竣工验收等环保工作进行跟踪服务,对项目建设中遇到的环保难题汇总上报,局党组及时组织研判
,协调解决。积极做好市级审批权限下放承接工作,成立评估办公室,进一步理顺环评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压缩环评文件审批时限,对县局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由法定的审批时间60、30、15个工作日分
别缩短为30、15、5个工作日;对省、市审批项目,在接到报告书后,三日内出具审查意见,转报上级有关部门。2
015年,共召开项目审批会10次,审批项目106个,验收项目28个。
建立完善环境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行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管理,“四职”责任人制度和企业星级分类化管理
;制定环境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开展环保大检查和夜查,探索开展环保第三方技术核查、第三方治理,深入落实环
境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保障全县环境安全。2015年共排查企业2241家(次),其中存
在问题企业118家,责令停止建设24家,责令停产治理58家,限期整改33家,完成整改56家;开展夜间执法,共夜查
企业1161家(次),查处违法企业23家,立案处罚7家,责令限期改正16家。组织约谈会议13次,约谈企业33家,1
0起环境违法行为移交公安机关。
【环境监测】 县环境监测站是具有103项监测项目测试能力的三级监测站,具备地表水29项指标、现场20种易发事
故污染因子的监测能力,2015年,投资400余万元购置大气环境应急监测车,对60余种环境污染因子进行流动布点监
测,实时传输数据,进一步提升环境应急防控水平。2015年,顺利通过国家环保部“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整体验
收”复查工作,达到了国家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要求。2015年,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
级标准天数为243天,优良率67%。城区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0.033毫克/标立方米,二氧化氮的年平均
浓度为0.046毫克/标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0.078毫克/标立方米,符合国家标准。县饮用水源地符合
《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跋山水库水质符合地表水Ⅱ类标准;沂河贾家庄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
准》(GB3838-2002)IV类标准;沭河沭水桥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20
15年,沂水县道路交通噪声年均值为67.5分贝,符合国家标准;沂水县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年均值为56.9分贝,符合
《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
【生态保护建设】 以国家级生态县建设为目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开展创建生态村、生态乡镇、生态县三级联
创,制定了《2015年沂水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争取中央扶持资金1700万元,在泉庄镇、院东头镇、许
家湖镇、诸葛镇分别建设小型湿地1处,在17个乡镇开展污水处理站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工程,提高农村生活污水集中
处理率。2015年,沂水县黄山铺镇龙山前村、泉庄镇南坡村、杨庄镇高家楼子村被命名为省级生态村。至2015年,
全县1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国家级生态乡镇17个、省级1个;国家级生态村1个、省级9个,列全市第一。
【迎淮工作】 严格按照《2014年临沂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迎查目标责任考核方案》要求,全力做好迎淮各项工作。
坚持以“治、用、保”体系抓好水环境治理,以市政府下达的23项迎淮工作任务为重点,着力打造4项亮点工程,全
力改善水环境质量。突出“治”水,建成2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到16万吨,所有乡镇全部建成污水处理
站,生活和工业污水均得到有效处理。投资2654万元实施了沂河沂水段底泥处置及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对河道底泥
重金属进行处置治理和生态修复。突出“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促进水资源循环利用,建成了日处理2万吨的
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4家重点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工程,主要用于企业回用、园林绿化、道路保洁等,年节
约用水约700万立方米。突出“保”水,加强生态功能修复,投资5700万元,在2座污水处理厂下游配套建设了约38
万平方米的2处人工湿地工程,污水处理厂外排水经湿地再净化后排放,进一步改善河道水质。对全县河道进行“绿
化、保土、蓄水”生态治理,努力提高流域环境承载力,进一步改善流域生态环境。沿大、小沂河20多公里建成了
约120公顷生态湿地,被确定为国家级湿地公园。
在2015年国家核查组对临沂市“十二五”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现场考核中,取得了淮河流域4省第
一名的好成绩,同时位列全国九大流域25省第一名。
【大气污染防治】 坚持“分工负责、属地管理,重点攻坚、全面推进”的原则,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协调发改、住建、经信、城管、食药监、交警大队、农办等相关部门开展了调整能源结构、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
业布局、城市扬尘整治、机动车污染防治、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绿色生态屏障建设等重点任务。
积极开展工业污染治理工作。严格执行行业大气污染防治规范,对火电、钢铁、建材、橡胶、化工企业和锅炉、工
业炉窑实施治理再提高,对20家企业进行限期治理,其中13家完成备案,3家通过试生产,4家停产;实行在线监测
全覆盖,国控、省控排污企业完善在线监测设施,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清除土小企业,全
县共排查土小项目50个,已全部拆除生产设备并清理生产材料;全县92家加油站全部完成一次二次油气回收治理任
务。2015年,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浓度四项污染物指标分别削减1.4%、16.9%、38.9%、11.8%;全县
空气优良天数243天,同比增长13.6%,空气质量位居全市第三。
【环保宣传】 以“六·五世界环境日”“4·22地球日”等环保节日为契机,联合新闻宣传部门采用广播、电视、
宣传栏、宣传车等多种手段、大力宣传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组织举办青年环保志愿者行动、科普宣传、普法宣传和
绿色社区评选等系列活动。在县城繁华路段设立环保咨询点,发放宣传单、宣传册、环保袋2万余份。于5月30日、
6月5日,分别召集县环保局全体人员、乡镇环保办工作人员、部分企业负责人,开展了新环保法培训以及环境应急
管理、建设项目环保服务等培训。注重加强环保宣传,提高全面环保意识,搞好县环保局局网站更新;全年新浪官
方微博发稿2014篇,官方微信更新181篇;出版《临沂日报—沂水新闻“6.5”专版》1期,发行1万余份;印发新环
保法等宣传明白纸3000份;在中国环境报等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稿件22篇。
【法治建设】 新注册并开通了官方微信平台,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及时将公众关注的环保问题进行解答与回复
,全年通过新浪官方微博共回复32条信息,通过12369热线举报电话、行风热线,利用报刊、电视台等宣传媒体向社
会公布环境保护法规政策、环境污染与破坏行为查处情况。2015年,共接访县12369热线419起,接转12345热线办理
755起,信访221起,环保部转2起,省转65起,市转42起,网络舆情46起,处理率100%,群众满意率98%以上,维护
了环保法的严肃性。
(刘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