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沂水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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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中国人民银行沂水县支行认真履行贯彻总分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的法定职责,积极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支撑。2014年,内设机构为两部两室,分别为办公室、调查信息部、综合业务部、纪检监察室,有职工21人。人民银行沂水县支行以强化作风建设为主线,以金融创新为统领,认真履行基层央行职责,引导金融机构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实现了全县经济金融的协调发展。截至年末,全县各项存款余额330.2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21.3亿元,分别比年初增加36.1亿元、19.8亿元。人民银行沂水县支行被县委、县政府评为2014年度金融支持经济发展先进单位。

【货币政策】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贯彻稳健的货币政策,围绕“投量、投向、投速、投效”四个重点,引领新常态,助力沂水经济科学发展。
保持信贷总量稳定。制定了金融支持经济发展指导意见,引导金融机构信贷稳步投放。发挥金融工作联席会职能,每季度对全县经济、金融形势进行分析,研究金融工作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及时解决。修订了金融支持经济发展考核办法,引导金融机构把更多的资金用于当地,全年信用总量增加62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落实“定向降准”政策,为县域法人金融机构释放可用资金4亿元。贯彻差异化监管政策,累计为沂水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争取支农再贷款4.4亿元,提高了其支农、支小能力。
注重优化信贷结构。一是突出支持现代农业。制定了《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主办银行管理办法》,组织4家涉农金融机构与10户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签订“主办银行协议书”,在洽谈会上签定贷款意向0.45亿元,建立了服务台账,实施“一对一”的服务。定期督导服务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农商行到明乐家、兆花家庭农场考察,为其解决了信贷资金需求。二是突出支持小微企业。与县金融办、中小企业局合作,从主导产业中择优选取第一批50户小微企业,促成沂水县成立了“小微企业信用促进会”。县政府出资1000万元,收取会员费500万元(每个会员交纳10万元),构成贷款风险基金。临商银行沂水支行按风险基金的10倍、以基准利率向会员企业发放贷款。截至12月末,已向31家会员企业发放贷款1.2亿元,为小微企业节约贷款利息828万元。三是突出重点产业升级改造。截至12月末,县域重点项目和骨干企业人民币贷款余额增长41.1亿元,占全部贷款增加额的83.6%。四是突出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引导建设银行落实“新农村建设贷款”,截至年末,对诸葛镇常庄社区新农村建设项目发放4年期项目贷款0.8亿元。
主动推进金融创新。发挥职能作用,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要求每家每年至少推出1~2项创新产品。一是在担保方式上创新。全年共推出动产抵押、第三方监管抵押、农业设施(棚舍)抵押、农机具机械设备抵押等8项担保方式。二是在流程上创新。沂水农商行推出短贷宝等产品,加快调查评估、审查审批、贷款发放等环节速度,严格控制时限要求。夏耕副省长对沂水县金融创新的经验做出了批示。

【金融稳定】 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深化金融风险监测、现场评估及成果转化,确保了辖区金融业的稳健运行。一是加强监测分析。继续优化工业企业预警机制,及时关注风险苗头性问题。开展了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配合县政府妥善处置乐盛矿业担保圈风险,维护1.8亿元信贷资产的安全。对沂水农村商业银行同业业务开展现场评估,对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资本净额不足的问题进行宏观审慎管理和风险提示,提出了规范业务发展的建议,有效促进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二是净化金融市场。通过典型调查、重点调查等,关注民间借贷、新型农村金融组织风险问题。积极参与县政府组织的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专项行动,集中打击非法集资、恶意欠贷行为,立案查处涉嫌非法集资的机构1家,集中清收陈欠贷款270万元。三是优化信用环境。引导农商银行建立农户信用档案近7万户,制定了小微企业信用数据库录入方案,推进县域征信数据库建设。2014年,将630户企业信息录入县域数据库,在临沂中支专题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

【外汇管理】 积极推进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为进出口企业提供更为便利的服务,促进涉外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截至2014年末,全县货物贸易名录企业163家,比年初增加28家。认真做好货物贸易重点企业监测工作,按月对系统监测出的重点企业开展非现场分析,确认异常的及时转为B类企业。加强对辖内外汇指定银行国际收支申报业务的管理和指导,连续4个季度保持零差错,有效提高了国际收支申报质量。积极为进出口企业做好登记备案、业务咨询等服务,认真做好资本项目项下各项业务审批核准,着力改进外汇管理与服务。2014年累计实现进出口总额12.48亿美元,同比增长87.95%;其中出口总额4.61亿美元,进口总额7.87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36.79%、140.67%。

【国库会计】 按照国库会计核算制度要求,规范办理国库资金收缴及拨付工作,2014年共报解各级次税款45.9亿元,财政拨款54.89亿元,预算收入退库3.29亿元,堵住各类差错16笔,实现了国库核算安全无差错。积极开展国库直接支付业务,拓宽国库服务范围。2014年,先后将3835.15万元“水库移民”补贴资金拨付到4.3万户受益人手中。与财政、渔业部门协作,将2013年渔民家庭收支调查补助资金纳入国库直接支付范围,成功将1.5万元补助资金直接支付到50户受益渔民手中;与地方财政、统计部门协作,将23.47万元统计调查补助资金直接支付到656户受益群众手中。

【服务经济发展】 一是推进政银企合作。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与县政府率先召开了2014年第一个“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暨沂水政银企合作推进会”,金融机构与253户企业签约108.6亿元,资金到位86.1亿元,到位率79.3%。二是推进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加强支付系统参与者管理,及时报批变更36处参与者信息,新增1家支付系统参与者,引导涉农金融机构推出“1+3”模式,推进农村地区手机支付创新试点和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截至年末,全县共有手机银行客户3.98万户,年交易金额36.4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82%和16.56%。三是优化人民币流通环境。与工商、文化市场管理等部门,对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行为开展联合检查。推动虚拟发行库规范运行,依托虚拟发行库平台,开展小面额现金横向调剂业务3608.81万元,回收残损币1.87亿元,有效提升了县域现金服务能力和水平。全县5处服务网点被评为市级示范网点。被推荐为省级反假货币先进集体。四是设立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受理群众投诉5起,答复“12345”政府热线、网上问政事项11次,群众满意率达100%。五是强化金融知识宣传。印制特别文摘5000本、金融知识汇编10000本,推进金融知识“进村社企校”活动,开展专题宣传10余次,结合捐资助学活动,到小学课堂讲授“爱护人民币”知识,提高了城乡居民金融意识。

【精神文明建设】 紧紧围绕“抓班子、带队伍、促业务”的文明创建工作主线,坚持“重在建设,重视过程,注重实效”的创建工作方针,结合业务工作实际,确立了文明创建“一把手”工程。不断细化、深化创建工作措施,激发了干部职工主动思考创建、设计创建、谋划创建、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增强了文明创建工作活力。县支行顺利通过省级文明单位验收,被临沂中支评为人民银行系统内中心支行级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