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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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沂水县国家税务局由临沂市国家税务局垂直管理,负责全县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利息个人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等税收征管工作。2014年内设办公室、财务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政策法规科(税政科)、征收管理科、收入核算科、信息中心、纳税服务科、税源管理二科10个科室,下辖税源管理一科、城区、沙沟、许家湖、姚店子、夏蔚、诸葛、高桥、杨庄、马站、黄山11个税源管理单位,稽查局是直属机构。有工作人员160人。2014年,县国税局先后荣获市级“全市首批选派‘第一书记’工作先进单位”“临沂市三八红旗集体”“临沂市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全市‘四德’工程建设示范机关”等称号。1个分局成功争创“市级青年文明号”。

【组织收入】 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加强收入分析,强化收入督导,挖掘税源潜力,完成了全年收入任务。2014年,完成国税收入121758万元,同比增长11.03%,增收12096万元;完成县级收入35259万元,同比增长16.41%,增收4971万元。认真执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兑现各项税收优惠53287.57万元。

【依法行政】 组织税收法制培训会议,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防范执法风险能力。举办物流、农产品加工行业风险防范讲座和兼职会计涉税风险辅导培训班,指导企业防范涉税风险。强化督察内审,先后开展税收执法、代开发票和营改增税负专项督察。积极培养督察内审人才,1人入选省局督察内审人才库。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和行政审批权下放,清理规范性文件21个,梳理适用行政审批项目77个。深化税收预警评估系统应用,2014年承接各级发布的疑点企业539户(次),评估入库税款1932.38万元;组织建筑材料生产加工、房地产、矿产品等行业专项评估,评估入库税款1343.08万元。加大税务稽查力度,对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企业、建材生产加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查补入库税款563.84万元。开展重点税源企业检查,查补入库税款、罚款、滞纳金197.03万元。对板材行业进行专项整治,清理板材业户280户,新增达点户95户,月增加税收25万元。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查处违法发票12208份,涉及金额27708.5万元,税额427.8万元。做好大要案查处工作,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3起,对7户企业的税收违法行进行曝光。

【税收征管】 推进税收征管专业化,重新规范岗位名称,梳理征管业务流程,分解高风险重点业务事项,形成办税厅受理、分局调查核实、县局审批、分局后续管理的基本业务流程。按照“规模+行业+区域”的管理原则,对税源管理单位职责和征管范围进行合理调整。开展征管质效讲评,2014年共开展讲评3次,讲评问题291项,解决226项,增加税收974万元。加强各税种管理,严把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关,开展一般纳税人专项整治和年度清算,查补税款702.86万元。落实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政策,减免351户企业增值税46.4万元。强化企业所得税数据分析,提高申报质量,开展所得税汇算清缴,全年入库所得税27749.07万元。全面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免597户企业所得税163.48万元。强化消费税申报分析监控,加强涉税信息采集,全年入库消费税568.1万元。认真落实好出口退税,共办理出口退税12449.44万元。建立常态化分析机制,明确各部门数据分析分工和职责,梳理6大类28小类“菜单式”分析内容,制订10个行业28类税源管理模板,统一模型建设标准和分析应用方法,全方位加强税源监控。稳步推进“营改增”实施,全县共有“营改增”纳税人484户,入库增值税5029万元。

【纳税服务】 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采取编制个性化宣传手册、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形式,及时让纳税人了解掌握政策,熟悉业务。重新梳理税务登记、发票领购等业务流程,简化资料报送、表单填写和签字手续,实行即时办结。做好“金三免填单系统”应用,应用免填单12项,免填涉税事项16997户次。落实首问负责制,完善导税服务,编制《便民办税速查手册》,提高导税咨询辅导工作效率。打造留置服务“升级版”,实行留置先办、留置错时办理、留置特办。积极落实县级纳税服务规范,制定《推行方案》《任务分解表》和《应急预案》,明确落实节点要求。做好移动办税平台推广应用工作,共有192户企业安装应用软件。更新升级自助办税机,引导纳税人自主办税,认证发票1324份,报税清卡233户次。公开行政审批项目目录、执法权力清单,接受社会监督,保障纳税人知情权。试行纳税信用黑名单制度,对严重失信纳税人实施重点监控。成立纳税人之家,制定工作宗旨和工作职责,建立起“受理—承办—反馈—改进”的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开办纳税人学校,搭建便捷、高效的税收宣传平台和业务交流阵地。

【内部管理】 制定完善《工作行为规范》,从执法、服务等16个方面明确了198条管理措施。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津补贴规范工作。认真开展“三清三察三审”活动,在“三清”工作中,共清理腾退办公用房1563.57平方米,退还乡镇车辆17辆;在“三察”工作中,将明察暗访工作常态化,检查结束后逐一写出评价,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制定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到位;在“三审”工作中,对三公经费、会议费、专项经费支出进行了检查和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审计建议,制定措施限期整改。实施绩效管理,制定绩效考评办法,明确绩效考评的标准、内容和重点。研究分析各类绩效考评指标,明确工作方向和目标,强化工作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队伍建设】 加强教育培训,制订《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先后组织“营改增”集体培训8期,《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考试2次,县级纳税服务规范考试1次,计算机知识培训学习1期,26名同志参加计算机等级考试,1人考取计算机三级证书,13人考取计算机二级证书。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完成3名基层分局局长选拔任用工作。加强作风建设,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级落实意见,多次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并提出具体落实要求。整理有关文件形成《学习目录》,通过集体学习、日常督导、知识测试、笔记展评等方式检验学习效果。落实总局“三个三”要求,把总局50条措施分解细化到各个科室、分局和工作岗位。成立“庸懒散”专项检查小组,围绕工作纪律、纳税服务、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明查暗访,干部队伍作风明显转变。
(冯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