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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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沂水县财政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财政、税收政策,负责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实施财政监督,参与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2014年,共设办公室、人事科、预算科等15个职能科室和基层财政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监督检查办公室3个正科级单位及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心、会计管理中心、投资评审中心、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4个副科级单位,共有工作人员124人。

【财政收入】 2014年,在国际、国内经济形势错综复杂、各种减收因素较多的情况下,围绕“翻两番、创强县”目标,继续坚持把组织收入作为中心任务来抓,财政收入实现了持续稳定增长。2014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0.7亿元,首次突破20亿元大关,增长15%,在全市15个县区中,沂水县收入总量首次超过罗庄区居全市第2位,在全省的位次由第74位上升到第69位,增幅列全省第46位,税收收入占比达到84%。全县各乡镇(街道)财政收入完成16.66亿元,增长9.9%,其中过亿元的乡镇(街道)3个,过5000万元7个,全部乡镇过3000万元。
【财政支出】 2014年,全县地方财政支出实现39.8亿元,民生支出实现29.69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74.6%。
教育支出13.4亿元,增长16%。确保了各阶段教育经费保障政策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顺利实施。其中,投入6.5亿元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179处中小学校进行新建或改扩建,总建设面积49.9万平方米,并在每个乡镇建设1处塑胶操场,乡村的孩子与城里的孩子共享了优质的教育资源;同时,对县直学校也进行了改造提升,一中、二中、四中和实验中学改造工程总投资956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亿元,增长1.7%。城乡低保、基础养老金、农村五保老人供养标准进一步提高,困难职工、残疾人、孤儿等弱势群体得到有效救助,就业形势持续稳定。2014年,落实各项就业优惠政策资金720万元,拨付63329户低保资金1.1亿元,拨付3271名五保对象资金1007万元,投资2000万元建设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工程,拨付12375名抚恤定补优抚对象资金4982万元。
农林水支出4.9亿元,增长7.5%。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发展、重点河道治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农村饮水安全、乡村道路建设、扶贫开发等工程,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全县农业重点工作、农产品基地品牌建设、造林绿化、果品业规模化发展、畜牧业生产等工作得到了重点支持。2014年,共组织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18个,占全部行政村的11%,项目投资总额2276万元,受益人口12万人。投资2160.4万元,涉及364个项目,全面完成了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工作。拨付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3195万元,涉及农户16万户,补贴小麦面积1.7万公顷。拨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5315万元,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保障基层组织正常运转。
医疗卫生支出4.7亿元,增长8%。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全面推进。城乡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20元,参保人数达到101.6万人,参保率达到99.9%,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和新农合大病保险顺利推进实施。2014年,累计拨付基层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2649.6万元,村卫生室乡医定额及养老金补助资金1126.4万元,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到35元,拨付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3785.9万元,落实317.9万元支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亿元,增长30.7%。公共安全支出1.2亿元,增长15.3%。

【财政改革】 一是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为加快建立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县财政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2014年,财政预决算公开的范围扩大,由2013年的45个部门扩大到66个县直部门,并选取了泉庄镇作为乡镇公开工作试点。公开内容进一步扩展,新公开了全县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二是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相继开展了重点支出保障程度绩效评价、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绩效评价、财政管理水平绩效评价,全县财政绩效管理工作成效显著。在财政部开展的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工作中,全国2800多个县区中沂水县排在81名,得到了财政部的通报表扬和奖励,获得470万元管理绩效奖励。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在预算执行进度方面,全面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扩大财政直接支付范围,避免国库资金在单位账户沉淀。在结余结转资金方面,对无法支出或无需支出的,全部收回总预算统筹安排;对执行进度缓慢、年底可能形成结余结转的项目,调整用于急需支出,全年共清理结余结转资金1.6亿元。建立和完善了税式支出管理长效机制,2014年,全县确认税式支出对象6947户,上报报税式支出信息7366户。四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将财政主体业务全部纳入一体化大平台管理,建立了以集中支付和会计核算“两位一体”的财务核算系统,将县直所有预算单位和乡镇全部纳入财务核算系统进行管理,有效防止了滞留、挤占、挪用资金现象的发生。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认真抓好各项制度落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楼堂馆所建设和节会、庆典、论坛等活动开支,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全年“三公”经费比上年下降10%以上。五是做好政府性债务清理甄别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相关精神,对全县债务进行了摸底,并将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为下一步对上争取地方政府债券额度、规范政府债务管理打下了良好基础。

【财政监管】 一是注重监督队伍、制度建设。在机构、人员到位的基础上,2014年为提高监督队伍工作水平、规范监督管理工作,先后制定完善了《沂水县财政局驻乡镇财政监督办事处检查工作规定》等8项规章制度;为调动各办事处争先创优积极性,制定了《沂水县财政局驻乡镇监督办事处工作绩效考评办法》;为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制定了《沂水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力保障了监督检查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二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充分发挥驻乡镇财政监督办事处职能,重点关注涉及民生的热点、敏感问题,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扎实开展了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规范使用与管理专项检查和土地增减挂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灵活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安排2012至2014年间没有检查过且群众关注度极高的19个乡镇中心校,延伸到幼儿园,通过检查督促,规范了幼儿园食堂管理问题、保育费收缴问题。积极完成上级安排的常规性检查任务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完成了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小金库”专项治理重点检查、医药和公共交通行业联动检查以及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内部监督检查。三是加强信息及调研宣传。2014年度上报市财政局财政监督信息19篇,其中7篇信息被市财政局采纳并分别在临沂财政监督简报刊登,2篇被同时刊登在市财政情况上,信息总量及采纳率位居全市前列。
(杜宜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