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g5&A=12&rec=91&run=13

【概况】 沂水县环境保护局的主要职责是代表县政府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环保局下设办公室、应急办、财务科、生态科、法制宣传科、污控及总量办公室、监督管理科、环境监测站和环境监察大队9个科室,有工作人员130人。2014年,沂水县被省环保厅正式命名为“省级生态县”,县环保局荣获“全省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2014年临沂市环境应急演练暨环境监察监测技术比武一等奖”等荣誉称号。

【环境管理】 不断加强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力度,强化重点项目服务,坚持建设项目审批委员会制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重点项目提前介入,跟踪服务,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实行全局干部职工一对一包扶重点项目工作制度,每月不少于1次上门服务,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试生产、项目竣工验收等环保工作进行跟踪服务,对项目建设中遇到的环保难题汇总上报,局党组及时组织研判,协调解决落实。对县局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由法定的审批时间60、30、15个工作日分别缩短为5、5、3个工作日;对省市审批项目,县环保局在接到报告书后,三日内出具审查意见,转报上级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在施工期、试生产前和试生产期进行3次以上的现场环境监察,指导企业严格执行环评标准和“三同时”制度。2014年,共召开项目审批会13次,县局审批项目88个,转报市局审批6个;对80多家试生产申请企业,县局试生产验收56家,转报市局验收10家、省厅验收1家。
建立健全了“54321”环境预警防控体系,深入开展环保三场攻坚战,深化污染防治,狠抓总量减排,加强执法监管,深入落实环境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保障全县环境安全。2014年共开展大气污染企业整治、环境隐患排查、重点信访案件查处等环保专项行动16次,出动监察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800余份,对24家土小企业进行拆除。依法查处未批先建、违反三同时、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转、超标排污、偷排偷放等各类违法行为立案处罚92起,罚款230余万元。组织约谈会议25次,约谈企业34家,移送其他部门查处案件4起,移交公安机关1起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卷。

【环境监测】 沂水县环境监测站是具有103项监测项目测试能力的三级监测站,配置预警应急监测车1台,具备了地表水29项指标、现场20种易发事故污染因子监测能力。2014年,沂水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天数为218天,优良率60%。沂水县城区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0.056毫克/标立方米,符合国家二级标准;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为0.048毫克/标立方米,符合国家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0.092毫克/标立方米,符合国家二级标准。沂水县饮用水源地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跋山水库水质符合地表水Ⅱ类标准;沂河贾家庄断面、沭河沭水桥断面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2014年沂水县道路交通噪声年均值为66.1分贝,符合国家标准;沂水县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年均值为50.9分贝,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

【排污收费】 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足额、全面征收排污费,做到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数额公开,坚决杜绝人情费、关系费、协商收费,制止“三乱”行为。2014年共收缴排污费705万元。

【生态保护建设】 坚持生态县创建与生态乡镇、生态村(社区)有机结合,三级联创,同步进行。加强对各乡镇污水处理站和垃圾中转站的检查督导,配置和完善6个乡镇91个行政村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确保受益村庄生活垃圾存放清运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2014年,全县18个乡镇(街道)全部被命名为省级以上生态乡镇,其中国家级17个,占95%。国家级生态村1个,省级6个,列全市第一。继续深入实施“八位一体”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完成18个乡镇美丽村庄连片整治工程。打造黄山铺镇尧崖头村、马站镇杨家城子社区、诸葛镇常庄社区、高桥镇小瓮山村等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村。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强化面源污染防治。按照沂水县畜禽养殖规模化标准养殖布局规划,对辖区内所有的养殖场(小区、棚)进行重新排查整治,共摸排养殖场4991家,其中禁养区701家、限养区2768家、适养区1522家,“三区”养殖场已全部完成整治,其中禁养区拆除673家、转产28家。

【环保宣传】 以“六·五世界环境日”“4·22地球日”等环保节日为契机,联合新闻宣传部门采用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车等多种手段、大力宣传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组织举办青年环保志愿者行动、环保演讲比赛、科普宣传、普法宣传和绿色社区评选等系列活动。在县城繁华路段设立环保咨询点,发放宣传单、宣传册、环保袋2万余份。搞好县环保局网站更新。2014年,官方微博发稿1029篇,完成迎淮访谈8期,出版《沂蒙晚报—生态沂水》1期,发行2万余份。印发新环保法等宣传明白纸1万份,在中国环境报等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稿件25篇。2014年5月30日、6月5日,分别召集县环保局全体人员、乡镇环保办工作人员、部分企业负责人,开展了新环保法培训以及环境应急管理、建设项目环保服务等培训。

【法治建设】 开通了沂水县环保局微信、微博官方平台,通过12369热线举报电话、行风热线,利用报刊、电视台等宣传媒体向社会公布环境保护法规政策、环境污染与破坏行为查处情况。2014年共接访县12369热线419起,接转12345热线办理448起,环保部转5起,省转45起,市转25起,县直其他部门转47起,网络舆情26起,人民来访29起,处理率100%,群众满意率98%以上,维护了环保法的严肃性。
(王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