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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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沂水县畜牧局主管全县畜牧兽医工作。2014年,全局内设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业务科、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5各科室;下设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两个副科级事业单位;畜牧技术推广站、19处基层畜牧兽医工作站为股级事业单位。有工作人员257人。
2014年,县畜牧局先后被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畜牧兽医局、省公务员局授予“全省畜牧兽医工作先进集体”;被临沂市畜牧局授予“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先进单位”“第28届山东畜牧业博览会先进单位”“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及执法工作先进单位”;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全县保护环境工作先进单位”“全县工会工作先进单位”“全县社会组织先进单位”“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全县统计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畜牧生产】 2014年,全县生猪存栏达到75.77万头,出栏122.95万头;大牲畜存栏6.41万头、出栏3.63万头;羊存栏52万只、出栏63万只;家禽存栏1012.79万只,出栏3683.34万只;肉蛋奶产量分别为16.2万吨、4.2万吨、2.2万吨。
畜禽养殖规模化标准化。2014年,按照《关于提升农业园区建设水平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意见》,努力加快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场区建设步伐。在提升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水平上,全县按照畜禽养殖布局规划,大力推行“三退一进”饲养模式和生态环保养殖模式。2014年,新增市级标准化养殖场3处、县级标准化养殖场4处,新增生态环保垫料33.26万平方米;在合作社建设上,全县新发展畜牧合作社6个,市级畜牧示范合作社2个;新上报市级高效生态养殖示范园区7处,高效生态养殖示范场4处。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做好畜禽集中强制免疫工作。2014年春秋两季重大疫病防控工作,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各乡镇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按照“政府部门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要求,及时对基层防疫员进行了集中培训,确保了免疫工作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针针有效。并按照农业部规定标准严格进行养殖场消毒灭源、程序化免疫、抗体检测等各项工作,推动防疫工作实现了程序化、制度化和规范化。2014年,集中强制免疫调拨禽流感疫苗762.5万毫升,猪口蹄疫疫苗249万毫升,牛羊口蹄疫疫苗123.5万毫升,猪瘟疫苗124.5万头份,猪蓝耳病疫苗189万毫升,A型口蹄疫疫苗4.5万毫升,狂犬病疫苗7万头份。圆满完成了市里下达的免疫任务,继续保持了全县无重大疫情发生的良好局面。
扎实推进无疫区评估认证工作。沂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无疫区评估工作,成立了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评估领导小组,积极开展胶东半岛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沂水)缓冲区创建工作。各乡镇和工作部门,按照工作要求通力协作,认真履行职责。县畜牧局作为该项工作的主要业务部门,扎实落实《胶东半岛无规定疫病区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现场评审表》的要求,以“种畜禽场重点疫病净化、产地检疫申报点和屠宰场检疫室建设、规模养殖场和屠宰加工防疫条件规范、县级兽医实验室能力提升、基层兽医冷链体系完善”为载体,加快推进“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缓冲区”建设,使全县疫病防控工作得到了全面规范和提升,为维护公共食品安全和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强化检疫监督,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结合全县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基层工作站人员包场(户)、县畜牧局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包片区的监管网络,包场(户)工作人员每周至少一次进场入户实施督查,做到从补栏出栏、投入品使用、疫病防控、病死畜禽及废弃物无害化处理、饲养档案管理等各个方面的全方位监管。在产地检疫方面,全面推行检疫申报制度和电子出证制度。2014年,共完成产地检疫生猪51.9万头,禽5800万羽,无一出现差错;在屠宰环节的检疫监督方面,对全县34家屠宰加工单位派驻官方兽医,做到了监管人员不漏岗、畜禽屠宰不漏检,建立健全了检疫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和牲畜耳标登记、回收、销毁台帐,实现了屠宰检疫的有宰必检、有检必严、操作规范、不出差错的目标,全年完成屠宰检疫生猪产品7000吨、禽产品8.16万吨。做好检疫监管的同时,强化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工作,严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关,督促养殖场完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全面落实畜禽养殖和屠宰加工单位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制度。2014年,全县共上报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32894头。对不按规定处置病死动物的养殖场(户)和屠宰加工场(点)依法严肃查处,共处置违法病死动物案件4起,病死动物及产品3.1吨,查处案值13.3万元。
强化兽药饲料管理,确保养殖投入品质量安全。2014年,全县以规范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查处假劣兽药、违禁药、原料药、人用药品和非法企业非法产品为重点,先后开展了兽药质量安全春季(冬季)集中整治行动、兽药经营市场集中整治活动等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对养殖用药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兽药质量管理规范的执行、兽药产品标签、说明书和兽用处方药是否符合规定等,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人(次),检查兽药生产企业3家,饲料生产企业6家,兽药经营单位17个,兽药使用单位78个,依法立案查处生产经营假兽药违法案件15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6份,封存处理假兽药23公斤,其中一起因涉案金额较大,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文件精神已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强化种畜禽管理,确保畜禽良种工程顺利实施。2014年,全县将加快畜禽品种改良作为畜牧科技推广的一项重点工作来开展,不断提高良种覆盖率,全县生猪人工授精率达90%以上;在实施奶牛良种改良工作中,继续开展国家奶牛良种冻精细管补贴项目工作,严格按相关工作要求,发放良种细管补贴8670支,繁殖奶牛补贴率达到了100%。

【畜禽养殖技术推广】 依托与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的合作,借助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强化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和推广,不断加大业务培训力度。2014年,共开展屠宰检疫技术集中培训、流行病学调查与布病防控工作培训等各类技术培训30余场(次),参训人员8000余人(次),现场指导720余人(次)。同时,还多次组织技术骨干,利用“科技活动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联系帮扶涉牧企业活动等多种方式,开展了送科技下乡活动,现场发放科技资料186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860多人(次),使养殖人员的饲养水平、技术素养都得到了大幅提高,为现代畜牧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畜牧兽医队伍建设】 整合资源,强化畜牧兽医综合执法体制建设。依照《沂水县畜牧兽医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在组建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县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畜牧技术推广站的基础上,2014年2月经县编委同意,在各畜牧兽医工作站加挂动物卫生监督所分所牌子,增加各基层站负责辖区内动物卫生监督职责;同时,按照上级要求,为顺利承接并切实履行好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12月向县编办递交申请,积极组建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经过一系列的整合,为加快构建以“行政管理、执法监督、技术支撑、公共服务”为核心的畜牧兽医管理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利条件。
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标准化建设。2014年,沂水县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标准化建设纳入了全县畜牧重点工作进行考核,建设完成检疫申报大厅14处,为养殖户就近申报、就近检疫提供了便利,达到了便民利民,提高服务时效的目的,通过检疫申报大厅的建设和运行,提高了畜牧系统整体形象。2014年10月28日,临沂市动物检疫申报大厅建设工作会议在沂水召开,沂水县动物检疫申报大厅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魏善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