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g5&A=12&rec=61&run=13

【概况】 沂水县国有林场总场隶属县林业局管理的副县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各级关于国有林场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造林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国有林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一协调全县国有林场在林木抚育、森林保护、重大危险病虫害和森林旅游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和带动国有林场周边林业发展及森林资源的培育和保护工作。2014年,总场内设办公室、规划科、生产科3个副科级职能科室,下辖沂山林场、国有沂河林场、国有辛子山林场、国有汞丹山林场等4处林场,林场总经营面积1320公顷,其中有林地1260公顷,苗圃31.93公顷,活立木蓄积94428立方米。有工作人员109人,专职消防队员30人。

【林场苗圃改革】 沂水县原有4处苗圃,总经营面积31.93公顷。作为国有林场改革试点,2011年国有林场被确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同时将4处独立经营的苗圃分别划归4处国有林场,实行场圃一体化经营,实现了场圃力量的互补,彻底改变了国有苗圃步履维艰的经营现状。

【生态林场建设】 2014年,以深化国有林场改革为契机,不断加大基础建设投入,加强生态林场建设,累计投资482.4万元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及资源保护建设,其中投资161万元,建设护林房1624平方米;投资57万元,新修建护林防火道路3.1公里,清理防火道11公里,修复林区道路22公里;建设防火检查站1处;投入17万元,新修建防火蓄水池5座,加固水坝1处;投资136万元,新建设沂山林场防火物资储备及防火值班于一体楼房1栋;投入91.8万元,完成了466.67公顷的森林抚育任务;投入9.5万元,新增4处林场病虫害预测预报点;投入10.1万元,对林场的其它设施进行修复改善。

【森林防火】 国有林场突出“生态公益”定位,始终抓好林场的生存根本,切实搞好以防火为主的生态安全工作。本着“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大力宣传防火、灭火知识,同时加大防火基础设施投入。先后投资 63.5万元,张贴安全标语3000条,发放防火宣传材料7000余份,设置护林防火牌1006块,新建防火瞭望台1座,对风力灭火机等器械及时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关键时候拉得出用得上。
切实加强专职防火队员的培训管理力度,充分发挥其生力军作用,确保防火队员“冲得上,灭的下”,有效地预防了森林火灾的发生。
(刘瑞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