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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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沂水县国土资源局是主管全县土地、矿产和测绘行业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负责土地、矿产、测绘行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和管理,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测绘市场、测量标志的管理以及国家相关管理政策的贯彻落实、行政管理、社会服务等工作。2014年,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3个,内设科室32个,直属所18个。全局有工作人员340人。
2014年,沂水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开展了土地供应、执法监管、增减挂钩、低丘缓坡地开发利用、节约集约用地、矿产勘查开发管理等工作。沂水县先后被评为全国第一批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山东省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县(市、区),山东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区);沂水县国土资源局获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美丽中国”第二届全国国家版图知识个人赛组织奖;被评为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先进集体、全市首批选派“第一书记”工作先进单位。《沂水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项目》获2014年全国优秀测绘工程银奖;《沂水县低丘缓坡土地开发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和《沂水县2012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获山东省国土资源科学技术一等奖;《沂水县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项目获山东省国土资源科学技术二等奖。

【土地资源管理】 至2014年底,沂水县土地总面积241396.17公顷,其中耕地111187.86公顷,园地9467.22公顷,林地37168.13公顷,草地9221.4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4530.6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6757.67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0514.61公顷,其他土地32558.59公顷。
土地规划 2014年,山东省人民政府下达《关于沂南县沂水县莒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复》,批复沂水县修改规模392.83公顷(其中低丘缓坡试点修改规模30.38公顷,规划布局调整修改规模362.45公顷);编制《沂水县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完成土地整治规划的数据库建设;上报1个低丘缓坡征地批次,征地面积66.87公顷,节约优质耕地34.01公顷。
地籍管理 2014年,完成沂水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发证工作,共调查924个行政村,302216户,测绘346109宗土地,其中符合发证条件的有316147宗,发证295082个,发证率93.34%。
2014年,年度变更调查耕地面积增加97.54公顷,其中土地整治新增耕地11.39公顷,增减挂钩补充耕地86.15公顷。批准建设用地面积212.20公顷。年末耕地净减少73.94公顷,其中园地14.93公顷,林地65.56公顷;草地7.09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85.56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812宗,面积326.42公顷;其中初始登记565宗,变更登记153宗,房改房登记86宗,更正登记2宗,补发证书6宗。
建设用地管理 全年上报征地批次7个,面积241.68公顷;单独选址项目7个,争取用地指标18.91公顷。全年实现新增建设用地面积260.59公顷。出让土地85宗,面积229.31公顷,金额119384.79万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20宗,面积22.7公顷。其中棚户区改造项目18.26公顷,公租房项目3宗1.32公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11宗,面积10.25公顷;流转8宗,面积8.1公顷。报批设施农用地41宗,面积65.02公顷。收储存量土地31宗,面积67.2公顷。
耕地保护 2014年,对全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县乡签订2014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共落实耕地保有量10885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指标99553公顷。7月,开展全县2011-2015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期中工作履行情况考核检查。同月,通过上级考核。
2014年,全县报批5866.67公顷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落实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面积148.22公顷,实现全县耕地数量和质量占补平衡。
土地综合整治 2014年,全县实施完成市级土地整治(理)项目3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3个,项目区总面积1613.94公顷,总投资4792.74万元,新增耕地62.4公顷。全县实施增减挂钩项目24个,完成并通过市局验收项目20个,验收拆旧面积153.34公顷,新增耕地面积146.85公顷,节余建新指标116.48公顷。拨付各类土地整治(理)项目资金2.14亿元。

【矿产资源管理】 境内已发现矿产资源45种,其中能源矿产2种,金属矿产8种,非金属矿产33种,水气矿产2种。主要优势矿产资源主要有铁、钛矿、白云岩、石英砂岩、石灰岩、瓷石、绢英片岩、玄武岩、饮用矿泉水、钠长石等。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 全县矿山企业共计64家,全县规模以上矿产加工企业实现产值270亿元,矿业税收完成4.4亿元,采矿权价款实现2244万元。2014年,与安监局、财政局共同制定《沂水县矿山监理暂行办法》,通过招标,委托山东省第七地质矿产勘查院、山东联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对矿山开采活动实施专业化全程监督管理。2个国家级、3个省级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奖励资金项目通过市局绩效考核验收。对30家生产矿山进行现状实测。对12处矿业权设置方案进调整,并通过省厅审查,报部备案。全年整合关闭小矿山10处。
地质勘查与储量管理 2014年,地质勘查总投入1211.63万元,其中财政出资项目投入567.69万元,市场项目投入570.32万元,其它项目投入73.62万元。争取省级地质勘查项目2个,专项资金300万元。机械岩芯钻探13063米,槽探6510立方米,勘查新增各类资源储量9591.59万吨。对县级发证19处矿山资源储量核实(扩界、简测)报告进行储量评审备案,备案资源储量4648.56万吨;对正常生产的27家矿山企业进行矿山储量年报编制和审查,指导矿山企业建立健全储量台账。地质勘查项目由43处压减至40处,其中铁矿19处,钛矿4处、金矿11处,铅矿2处,铜矿1处,石英砂岩3处;勘查面积276.67平方公里。
地质灾害防治 2014年,夏蔚镇连崮峪村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程启动。工程拟总投资4000万元,建成高标准安置区一处,安置222户村民。沙沟镇四旺村滑坡完成搬迁村民71户;崔家峪镇青山万完成搬迁村民91户;完成高庄镇下薛、院东头镇小偏良山体崩塌2个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项目治理;争取到2个省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1个搬迁避让项目。

【测绘管理】 2014年,制订《沂水县测量标志普查工作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D、E级GPS测量控制点普查工作。完好测量标志点209个,其中一类测量标志36个,二类测量标志37个。完成地籍、规划、旅游、公安、电力、卫生、房管、计生、城市管理执法等多个县级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相关应用建设。完成天地图县级节点建设。沂水县有测绘单位4家,其中乙级1家,丁级3家。

【执法监察】 土地卫片执法,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2起,罚没款18.78万元。整改后,全县2014年度违法用地占新增建设用地比例以及违法用地占用耕地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比例分别为0.58%、0.25%。
矿产卫片执法。查处矿产违法案件1起,罚没款0.5万元。全年日常巡查发现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75起,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75宗,罚没款66.3万元。全年受理群众来访、来信52起,接听12336举报电话128起,均按时调查完毕并反馈结果。组织增减挂钩项目听证会22次,行政处罚听证会3次。

【法制宣传】 开展“3·19”矿法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颁布实施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活动。“6·25”全国土地日期间,举办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为主题的首届“土地杯”摄影展活动和新闻宣传“擂台赛”、集中社会宣传、举办文艺汇演等一系列宣传活动。集中宣传期间,发放宣传资料20000份、宣传折页3000份、悬挂宣传条(横)幅30条,制作移动展览板20块。对到期的71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培训。

产品12369吨。
在省、市局的整体部署下,盐业公司开展了非盐商品配送业务,主要批发经营洗化类、酒类、杀虫剂及灯具等商品业务。全年实现非盐业务销售收入680万元。

【盐业法规和碘盐知识宣传】 2014年,盐务局的宣传工作主要侧重了农村宣传、入企宣传和科学用盐宣传。一是以点带面,利用电视台进行宣传。5.15防治碘缺乏病日,组织人员到县府广场设展台进行现场宣传,邀请县政府分管领导参与活动,通过电视台进行了宣传报道。2014年,7次上线电视和广播电台并机直播的“沂水阳光政务热线”节目,向全县人民介绍盐务局的职能、国家的盐业法规政策和防治碘缺乏病知识,就盐业方面的热点问题向群众解难答疑。二是入村宣传。针对流窜私盐贩卖有所抬头的现象,县盐务局在农村密集开展了食盐安全知识宣传。三是做好入企宣传。工作人员深入各用盐单位,与企业工作人员开展沟通宣传,杜绝私盐流入和非食用盐流出事故的发生。四是利用4期行风热线节目专题介绍低钠盐,倡导健康用盐消费方式。
(李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