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 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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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沂水交警大队担负着全县约2500公里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17.9万余辆机动车落户上牌和年度检测,以及13.8万余名驾驶员的资格考试和审验等业务。2014年,设综合科、财务科、宣传科、交通秩序科、交通事故处理中队、车辆管理所、城区一中队、城区二中队、西城新区中队、开发区中队、特勤中队、马站中队、夏蔚中队、诸葛中队、许家湖中队、交通指挥,有正式民警71人,2014年,大队获得省级文明单位、全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提案承办先进单位、“行风热线”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荣立临沂市公安局集体三等功、集体嘉奖。

【业务建设】 交通管理方面。人员配置优化。严格按照支队领导要求,在大队机构调整中,中队人员配置、营区建设全部达标。乡镇中队软硬件建设进一步提升,夏蔚中队被评为省级一等巡逻民警中队。
建立了事故路勤一体化执法体系,真正实现了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全方位提速,大幅度减少和缓解了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道路拥堵,特别是有效减少了因偏远路段交通事故出警迟缓而引起的投诉,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2014年,办理一般程序案件1922起,处理非现场违法90245起,非现场处罚达到75%。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平安行你我他”行动的部署要求,通过一年的努力,全县道路交通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同比实现“双下降”,未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处理方面。县交警9个中队和事故3个勘查组实行三级接处警模式,建立了“快出、快处、快撤、快结”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模式。逃逸案件“百日会战”工作实现了预期目的。其中市局督办的2名逃犯销号清零、16起现案全破,全部逃犯清网。办案质量稳步提升,在支队第三季度案件评查活动中排名第一。大队肇事处理科连续三年评为省一等事故处理岗位。
车驾管方面。车管所共办理9.6万笔业务,未产生一起异常数据。黄标车淘汰进度一直处于全市领先位置。2014年,全县共有黄标车3981辆,大队将分布在各乡镇的2100辆和城区的1881辆黄标车按辖区分解到各路勤中队,逐辆进行了排查,对实际已经不再正常使用的3657辆车在车辆管理系统办理了注销手续,有142辆车已申请黄标车淘汰并领取了财政补贴,至2014年底,共淘汰黄标车3799辆。
科技应用方面。秉承“科技引领警务、信息服务实战”的理念,集合八大系统平台,建设全市一流指挥室。县交警大队于10月1日与县公安局天网三期工程并网运行。将县公安局687处天网工程监控、44处卡口光缆接入交警大队指挥室,实现了全县城区、省道监控卡口全覆盖。在马站、诸葛、夏蔚、许家湖镇驻地设置执法服务站4处,配备建设LED声光报警系统4套,进一步完善了交通管控网络。
按照支队“一个中心、两个平台、三级控网”建设,投资519万元,于11月中旬完成了全县国省道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各项建设任务。按照“城区主要路口监控全覆盖、省道每10公里1处卡口”的原则,在城区安装高清电视监控20组,附带高清监控的电子警察111套,在6条省道安装高清监控32套和电子卡口44套。

【队伍建设】 2014年,沂水交警大队以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组织民警深入群众,加强与群众的沟通,积极征求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建议,认真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得力措施加以改正。同时,大队全体干警狠抓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创建“四无三零”警队,确保队伍不发生问题。加强规范执法,强化警容风纪,统一规范文职人员着装,规范营区内务管理,规范工作人员考勤。
为做到队伍的常态化管理,2014年,沂水交警大队围绕“规范执法是基本任务,严管队伍是基本保障”这个中心,由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民警规范化执法的监督和管理。为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大队从提升“执法理念”入手,按照“领导带头、全警学习、岗位为主、练考结合、贴近实际”的原则,建立完善了“学、训、练、考、比”五位一体的练兵机制,利用每周一、二组织民警集中学习各项警规警纪、制度规范,查摆整改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全体民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意识。大队还推行廉政谈话制度,对自我要求松懈的民警进行诫勉谈话,并深入剖析思想根源,进一步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
在监督机制环节中,该大队深化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继续完善行政执法和事故处理案卷评判制度和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开展执法案卷专项检查和互查互评活动,建立完善日常执法质量跟踪考评机制和执法质量分析通报制度,督促执法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完善规范警务公开内容,依法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进度和执法结果,提高执法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服务经济发展】 2014年,沂水交警大队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的工作部署,开展了校车、工程车的集中整治工作,有力地推动了经济发展、维护全县的稳定。
为坚决遏制校车安全事故,保障乘车学生及学龄儿童安全,沂水交警大队会同教育行政等部门,对辖区内校车驾驶人开展一次集中审查,坚决不允许不符合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参与校车的营运。对没有在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登记备案、未办理校车标牌的车辆,责令停运整改,立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同时,公安交管部门认真检查校车的安全带、安全锤、灭火器配备以及应急出口畅通情况,对安全装置配备不全的,立即责令整改。并对辖区内所有校车行驶路线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辖区内的校车、接送学生车辆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接送时间、接送人数、行驶路线等基础信息,建立完备的管理台账,实行“一校一档、一车一档”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础实、台账全。
在开展工程车整治工作中,2014年,沂水交警大队共查处无牌无证工程车253台,行政拘留17人,刑事拘留2人,驾驶证降级26人,拆解报废工程车19辆,向建设工地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6份,2个渣土运输工地被停工3个月。在严厉打击工程车违法的同时,沂水交警大队以推进公司化运营为主导,采取一系列的整改、监管措施,使工程车运营走上了规范化的管理渠道,开创了沂水县渣土工程车“公司化运营”监管新模式。至2014年底,全县发展工程车专业公司6个,规范项目建设工地25个,319台渣土工程车纳入规范管理。在2014年12月全省工程车整治工作现场会上,沂水交警大队作了典型发言,沂水的管理经验也在全省推广。
(于松果 庞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