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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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4年,沂水县人大常委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5名,委员28名。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设“四室五委一科”(办公室、研究室、人事代表工作室、信访工作室;法制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老干科)10个正科级办事机构,有工作人员36人。

【沂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会议于2014年2月11~12日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沂水县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沂水县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大会选举汪曙光为县人民法院院长,选举刘顺启、张立君、张志刚、韩世海为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县人大常委会会议】 2014年,共召开县人大常委会8次。常委会先后听取审议了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和审计工作等报告,审查批准了2013年财政决算和2014年预算调整方案,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经济开发区暨四大千亿级园区建设情况、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情况、新型城镇化建设情况等18方面的工作报告,听取了《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组织对迎接国家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进行了视察,城乡环卫一体化实现全覆盖,管理水平实现了大提升,群众满意度测评获得澜全市第一名。审议通过了《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暂行办法》,从建立长效机制、完善联系办法、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更好地促进了代表阵地建设的规范和提升,为代表履职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条件。先后依法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8人(次),免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10人,依法任命了62名人民陪审员,更好的促进了县级国家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和各项社会事业的有序推进。

【视察、检查、调研和督办】 2014年,常委会议、主任会议先后组织开展26次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和跟踪督办活动。围绕事关全县经济发展、民生建设与社会和谐稳定等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加强监督检查,依法作出决议、决定。组织对《中小企业促进法》《矿产资源法》等4部法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深入镇街和有关部门,全面了解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意见,有效地促进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开展了“六五普法”工作视察,全面推进了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营造了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围绕促进公正司法,组织对诉讼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提出完善工作机制、优化诉讼监督环境等建议,推动了诉讼监督工作的开展,推进了依法行政。围绕信访工作,不断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全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56件(次)、接待来访26批(次)。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按照规定程序及时转交部门办理,推动了问题解决,化解了社会矛盾。积极搭建履职平台,坚持把深入开展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和培训作为提升代表履职能力的重要途径,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千名人大代表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听民声、解民忧、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围绕工作重点、发展难点和民生热点,邀请代表210人(次)开展了14项专题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和对法院公开审理的部分案件进行旁听庭审;邀请80名代表列席常委会议,扩大了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面。
【议案、批评和意见办理】 加强了代表在人代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20件,会后主任会议、常委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及时召开交办会,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做到交办到位、承办及时、任务明确、答复规范。县政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注重实效,县长亲自抓、分管县长靠上抓,各承办部门实施“一把手”责任制,真正把建议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所有意见建议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并书面答复代表,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重视闭会期间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及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工作。常委会对每次会议审议意见都要求在下次常委会上汇报办理情况,对委员们所提审议意见都要求涉办部门和单位报告落实结果,加快了办理速度,提高了办理质量,增加了代表的满意率。
(张德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