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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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沂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是在城市和城镇规划区范围内负责行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具体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城区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城区河道及内陆渔业管理等八个方面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以及户外广告设置审批权。2014年,县城管执法局牢固树立“建设高品质城市、创造高品位生活”的工作理念,以杭州桐庐为标杆,紧紧围绕城市管理“六个一”体系,坚持以创新引领管理效能,以智慧提升城市品质,大力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农贸市场建设等民生工程,努力打造亮点、彰显特色、丰富内涵、提升品质,实现了城市管理水平的大提升、大发展。先后被评为服务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工作、发展全域旅游工作、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环境保护工作、信访工作、平安沂水建设等先进单位称号,获得全市城建行业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全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顺利通过省市文明委检查验收,获得“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4年,县城管执法局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环境卫生管理处2个副科级单位,设办公室、法制科、宣教科、督察科等11个科室和9个城区执法中队、1个城镇(乡)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下设5个城镇执法中队)、1个公安驻城管中队,共有正式人员192人。

【市容市貌管理】 一是整治占道经营。实行错时管理、高峰岗管理,加强夜间巡查执法,对20余处早市、夜市和摊点群进行限时限地、规范经营,取缔落地灯箱480余块,清理门窗字画800余处。二是整治乱停乱放。加大违章停放车辆行为的处罚警示力度,查处违章停车行为1.9万余起,有力规范了车辆停放秩序。三是整治校园周边秩序。加强校园周边市容秩序管理,强化女子助学岗,在沂新中学、一小、二小等7处学校实行定点值勤,开展“微笑服务、柔性执法”。四是整治油烟污染。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牵头开展全县油烟污染治理工作,依法取缔46处影响市容、造成油烟污染的烧烤摊点,安装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装置84家,推广环保型无烟烧烤炉具30台。2014年9月,全市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推进现场会在沂水县召开。五是整治渣土运输乱象。积极参与全县工程车整治工作,查处乱倒建筑垃圾、未覆盖运输建筑垃圾、抛撒滴漏等案件240余起。六是整治噪声污染及破坏市政设施等行为。查处商业、施工噪音扰民行为270余起,查处破坏绿化、破坏市政设施等违章行为78起,扣押非法捕捞渔船2艘,收缴捕鱼地笼100余只,保障了文明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

【规划执法管理】 一是强化违法建设监管措施。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实行检查关口前移,提早发现、尽早介入、尽快制止违法建设,努力从源头上降低违法建设发案率。加强对月澜湾片区、颐高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鲁南商贸物流城等重点项目区的监管,严防新增违法建设。加强批后监管,加大对私自变更建设规划许可、以招商引资名义开发房地产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保持对违法建设的高压态势。二是健全违建案件审理机制。严格落实案审会制度,对进入一般程序的违法建设案件进行集体审议。全年召开案审会15次,对1400余起一般程序案件进行了审议,保障了公正、公平、阳光执法。三是严格组织依法拆除工作。坚持拆控结合、以拆促控,对重点区域实行重点管控,对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建设依法强制拆除。2013年12月,配合县有关部门及乡镇开展了城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利用1个月的时间,对经济开发区保税港区等重点项目及其周边进行违法建设摸底排查和集中拆除活动。全年共查处违法建设案件1920余起,依法拆除违法建设520余起,累计拆除面积38000余平方米,有力震慑了违法建设行为,维护了城镇规划建设秩序。

【户外广告管理】 一是加强户外广告总体规划。根据“减少数量、控制规格、提升材质、增加亮化、规范统一”的要求,对正阳东路、文昌路、健康路等道路及新开发楼盘沿街广告进行总体规划,重点打造了小沂河西路、正阳路等户外广告亮点。二是规范审批,严把户外广告准入关口。审批户外广告设置业务、临时性促销宣传活动780余起,征收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143万元。三是亮点提升,强化公益广告宣传效应。制作和发布城市管理公益广告100余幅,努力营造文明和谐、人人参与的城市管理氛围。四是强化治理,努力清除市容丑点。对长安路、正阳西路41处广告式陈旧果皮箱进行集中拆除;改造提升报刊电话亭25处、路口大型电子屏3处;清除各类野广告13000余处、商业性条幅600余条,道路美化亮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环境卫生管理】 一是精益求精,加强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实行城区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主城区和城乡结合部、路面和绿化带、河道沟渠精细化一体化保洁,定时开展洒水作业,机械化清扫率达90%,保洁质量不断提高。二是创新模式,统筹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采取“县环卫全托管模式”和“乡镇统一管理模式”,在对城市规划区、三个工业园区780余万平方米进行保洁的同时,将沂城街道办事处、许家湖镇、龙家圈镇160个村、10条河道水渠纳入托管。三是加大投入,加快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进程。县财政统筹各项资金3200余万元对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进行了补助。利用超支罚没款187万元购置洗路机、清扫机、高压清洗车等5台、果皮箱600余个;县财政投入350万元,完成垃圾处理厂扩容工程,增加垃圾填埋库容量13万立方米,投资285万元新建5处生活垃圾中转站;投资1500万元在全县配备生活垃圾中转站转运车18辆、垃圾收集车161辆、垃圾桶(箱)2.3万余个、垃圾收集小桶34万余个、移动密闭垃圾箱201个、人力三轮保洁车2788辆;县财政按照农村户口每人10元的标准补助约900万元用于清理积存垃圾,保障了全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顺利开展。四是加强督导,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持每周一调度、每月一考核,及时开展电话调查,了解群众满意程度,加强实地督导检查,对全县村居进行督导考核和问题曝光,督促及时整改,实现了城乡环卫保洁“全方位覆盖、无缝隙对接、一体化管理”。 沂水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在全省组织的电话抽查中,群众满意度达95.9分,位居全省第十名。

【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法制建设,提高执法水平。按照上级要求,及时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对130余项自由载量权的基准进行梳理规范。进一步健全执法文书领用管理制度,对法律文书进行了修改完善,实行暂扣物品出入库信息化管理,强化公安保障作用,查处妨碍执行公务案件5起。二是加强监督考核,畅通投诉渠道。加强内部执法监督,完善监督考核机制,以工作作风、工作质量、工作绩效为量化考核重点,加大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督察力度。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完善群众投诉受理和反馈制度,扎实做好行风热线、“12345”市民热线、城管投诉举报和信访工作,受理群众投诉案件1400余起,办结率达98%,群众满意率在98%以上。三是加强舆论宣传,提升队伍形象。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宣传力度,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发表稿件238篇,全面地做好宣传报道,努力争取社会舆论支持。印发《市民手册(城市管理篇)》,拍摄微电影《我的青春我的城》,及时做好网络舆情管理,并在电视台设立专栏,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力度,逐步营造人人参与城市管理、人人支持城市管理的浓厚氛围,全面提升城管执法队伍形象。
(巩 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