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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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沂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既是县委工作部门,也是县政府工作部门,列入县委机构序列。2014年设综合科(挂政策法规科牌子)、行政机构编制科、事业机构编制科、监督检查科(挂编制许可计划管理科牌子)、电子政务管理科(挂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公室牌子)5个科室;下设县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为副科级行政机构;下属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为正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有工作人员12人。先后被评为全省机构编制信息工作先进单位、《机构与行政》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先进单位、临沂市第3次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县级文明单位、全县政务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城镇网格化工作先进单位、包扶企业发展先进集体。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大力简政放权,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立了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制度,对县政府各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摸底核实,将全县38个单位226项行政审批事项编制成目录,并通过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公开。积极做好了省、市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对上级下放到县级的行政审批事项,确保有相关业务部门进行承接。对上级明确取消的事项,县级相对应的事项一律取消。对承接的省、市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了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切实承接好、运行好下放的审批事项。建立了政府权力清单制度,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梳理审核政府部门行政职权,推进制定部门权力清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对62个县直部门提报的6700余项行政权力进行了集中审核,并将按计划对全县应予公开的行政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全面公开公布。

【政府机构改革】 优化组织结构,规范政府机构设置。整合县卫生局的职责、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组建了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将原由省垂直管理的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列入县政府工作部门。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县卫生局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职责、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组建了新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挂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将县畜牧局、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县渔业局、县果茶服务中心、县烟草生产服务中心、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由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县农业局所属的事业单位。整合涉农领域执法队伍,组建了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为县农业局所属事业单位。组建了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为县政府派出行政机构,设立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为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所属的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县政府设置组成部门24个。
优化部门职能配置。将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研究拟定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将县商务局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县农业局,具体工作由畜牧局承担。将房屋登记、林地登记、土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县国土资源局。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职责整合到一个部门,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整合城市管理领域相关机构职责,理顺城市管理部门与城市综合执法机构关系,健全城市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体制。依托现有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平台,建立了统一规范的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事业单位改革】 积极稳妥完成了沂水县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坚持原则,严格标准,认真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条件和目录,对全县事业单位进行了详细的划分,经县编委会议审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研究确定了沂水县事业单位分类方案,并及时报市编委、省编办备案。

【机构编制管理】 严格控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增长。2014年,财政供养人员比2013年略有减少,全县财政供养人员总数已连续12年实现只减不增。切实管住机构编制总量,为确保不突破全县机构和编制总量,对各单位实行了机构编制内部总量控制。2014年,未新设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和公益三类事业单位,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整合优化,共合并、撤销职能弱化事业单位15个。加强编制和领导职数使用管理,严格实行了编制使用审核制度,有效地控制了财政供养人员的增长,加强了领导干部职数特别是部门中层干部职数管理,严格职数使用审批,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健全完善了机构编制工作联动机制,涉及机构、人员编制等重要事项,统一由县编委集体研究决定,组织、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配合联动。严格借调人员管理,制定出台了借调人员管理办法。根据省、市精简压缩编制的要求,按照规定标准精简压缩了一批行政事业编制,共精简压缩行政编制50名、事业编制307名。科学合理制定各类用编进人计划,按照用编进人计划控制在少于编内减员数的原则,制定下达了公务员及参公人员考录计划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安排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认真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摸清了全县现有机构和人员编制底数,做到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代表全市成功迎接了省编办的实地督查。全面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及时更新完善信息,维护好使用好数据库系统。对县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民政局、安监局等5个政府部门进行了机构编制评估,并将评估结果运用到日常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有效促进了机构编制资源优化配置。做好了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全县共注册中文域名409个,注册率74.2%。做好了机关事业单位网站审核和网站挂标工作。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监管,按照新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试行)》,及时研究沂水县相关管理办法,改进监管方式,规范年度报告公示制度。2014年,全县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全部实现了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公示,审查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166家,并进行了公示。受理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29家,设立登记22家。及时做好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登记信息公开,加强了登记档案材料的整理和规范。积极做好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全面推开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确定128个事业单位纳入绩效考核,涵盖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20多个行业,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出台结果使用意见,下发考核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共确定A级事业单位22个,B级106个。
(田象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