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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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沂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制订沂水县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政策与法规的具体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2014年,下设办公室、综合科,有工作人员6人。12月,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与县委统战部合署办公,列入县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
2014年,全县有回、蒙古、苗、彝、壮、布依、朝鲜、满等30个少数民族6737人,其中回族5691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84%。有民族村居6个,分别是沂城街道回民社区,马站镇沙家庄、蒋家后沟、郭家庙子,沙沟镇上流庄、石槽峪。有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4种宗教,信教群众1.3万人。有伊斯兰教协会、天主教爱国会、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基督教协会等宗教团体4个,宗教教职人员14人,宗教活动场所39处。

【民族工作】 一是积极争取各类资金。立足实际,搞好科学论证,共向上级申报民族方面专项资金项目3个,争取到位资金50万元,用于发展少数民族事业。二是认真贯彻民族政策。为35名少数民族高考考生办理了特殊考生登记,为40名少数民族中考考生办理了审核证明,为3人办理了更改民族成份初审上报,为2人办理了赴麦加朝觐初审上报。及时为1475户穆斯林农户发放牛羊肉价格补贴29.5万元。三是大力推进民族村居社区化建设。在上级扶持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县财政配套,帮助民族村居自筹资金,加快了民族村居社区化建设步伐。马站镇沙家庄村积极实施旧村改造,规划建设占地17亩的社区,建设完成居民楼2栋,安置群众48户。沂城街道回民社区实施了社区配套工程建设。四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扎实深入推进。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1000份,发放《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手册》200册。1个民族村居新装了健身器材。投资3万元,在沙家庄、蒋家后沟民族小学,设置宣传栏14平方米。
【宗教工作】 一是完善宗教工作数据库。对14名宗教教职人员、39处宗教活动场所、4个宗教团体的采集信息作了全面、准确收集,完整地录入新的采集系统软件,实现了宗教工作基础信息采集系统升级。二是完成天主教朝圣活动管理工作。在省、市、县、乡镇各级的高度重视下,与天主教临沂教区搞好对接、沟通,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加强了指导管理。5月13日,共有1.6万名信教群众参加活动,共接纳外地车辆720余辆,整个活动安全、稳定、有序,得到了各级的充分肯定。三是强化对宗教界宣传教育引导。组织了“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采取座谈、培训、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增强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指导宗教界开展了以“教风”为主题的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四是认真开展两项治理。对进一步规范整治乱建寺观和滥塑露天宗教造像、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进行部署,在各乡镇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并指导佛教、基督教界进行了自查,找准了问题,汇总分析,建立了台账。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解决方案,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时限,对1处未纳入“三自”管理的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做好了教育转化工作。五是妥善处置非法活动。根据有关部门反馈的情报、信息线索,5月20日,由市国安、公安、统战、民宗等部门指挥,县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参与,将欲在县城一酒店内举办的非法培训活动,依法予以制止、取缔,对219名参与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六是精心组织宗教慈善周活动。天主教界继续组织好了“每天节约1角钱”活动,用筹集到的资金对部分病灾户给予帮助。伊斯兰教界联系部分少数民族企业家捐款,对2014年新考入大学的数十名少数民族困难学生予以资助。基督教界捐款12300元,对云南鲁甸地震灾区进行了援助。

【维护稳定】 2014年,接待来人来访、咨询等6起,全部妥善处理。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的案件2起,化解了矛盾纠纷,消除了不稳定因素。做好了全国“两会”等重要时期民族宗教领域的稳定工作。
(郝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