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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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沂水县人民政府正科级行政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管理、社会保障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项工作。2014年,辖人力资源开发服务管理办公室、劳务协作办公室、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处、医疗保险事业处5个正科级单位;技术工人考核管理办公室、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个副科级单位;办公室(挂政策法规科牌子)、人事科、规划财务科、就业促进科(挂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农民工工作科牌子)、县公务员管理办公室、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员调配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县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退休人员管理科、社会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调解仲裁管理科(挂劳动监察科牌子)、民生工作办公室17个股级行政科室及失业保险事业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信息中心及职业技能鉴定中心4个股级事业科室,设立县外国专家管理办公室,有干部职工261人。

【劳动就业】 全县公共就业服务队伍不断壮大,依托沂水人力资源市场,年办理求职登记1.4万人,介绍就业1.1万人。不断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按照“七到位”“五统一”的要求,规范建设,实现了全县乡镇(街道)基层服务全覆盖。2014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2120人,其中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4780人,困难群体就业852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61%;完成失业职工技能培训1686人,创业培训1088人,其中当期成功创业350人,吸纳就业1220人。全年为640名成功创业的失业职工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006万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贴息337万元,为832名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792万元。截止2014年,累计为7200名困难群体人员发放社会保险补贴5600万元。

【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2014年,全县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186个,参保职工23688人。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缴纳比例单位缴纳31%,个人缴纳2%;机关事业单位每年缴纳的保险费分别计入单位缴费台帐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每年定期整理台帐,审验保险手册。2014年,共征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31279万元;为7454名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发放离退休费31212万元,发放率100%。2014年,稽核机关事业单位74家,其中书面稽核35家,实地稽核39家,稽核在职职工11036人,占参保人数的45.6%。
全年共征缴各项社会保险金10951万元,当期企业养老金征缴36793万元,占任务的112.21%;企业养老金累计结余11.69亿元;征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3.13亿元,完成年征缴任务的125.1%;征缴工伤保险金1856万元,占任务的113.17%;征缴生育保险金1011万元,占任务的101.10%;征缴机关、企事业单位失业金2738.28万元。企业养老保险扩面人数2850人,占任务的150.00%;生育保险扩面人数为2400人,占任务的150.00%;工伤保险扩面人数2250人,占任务的150.00%;
完成了全县19700余名企业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规范确认工作,为18134名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待遇,为134名离休人员调整了待遇。为72名企业死亡离退休人员直系亲属享受资格进行了审查,为35名退休死亡人员直系亲属办理了退休死亡人员帐户剩余部分继承手续。为24666名离退休人员发放待遇4.24亿元,社会化发放率继续稳定在100%。打印养老保险对帐单6万余份,全部实行微机打印审核;办理养老保险基金转入593人,转入养老保险基金1373万元;办理养老保险基金转出690人,转出养老保险基金490万元;办理退役士兵养老保险基金转入460人,转入养老保险基金1318万元;录入手工缴费信息2万份。
认真抓好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其中书面稽核36家企业,实地稽核96家企业,实际接受稽核的132家。实际稽核职工人数35760人。其中,实地稽核职工人数29303人。其中参加养老保险25366人,工伤保险35154人(含事业单位编制9000人,由机关保险处组织实施稽核),生育保险21259人。共查出未参保职工的情况是:未参加养老保险的为3937人,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为1736人,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为4783人。
全年共受理工伤案件360起,认定355起;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2156万元,组织参加市劳动能力鉴定6次,共组织190人,为28名1-4级伤残人员和132名工伤遗属调整工伤待遇。为886名参保职工支付生育保险金947.7万元,整理生育档案886卷。
201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全面提升全覆盖质量为中心,狠抓保险费征缴,力促应缴尽缴,狠抓养老金发放,确保按时准确足额支付,狠抓经办管理,做到操作规范、管理科学,狠抓基层经办,着力为参保居民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经办服务。截至2014年12月底,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5.88万人,其中,缴费人员47.64万人,待遇领取人员18.24万人。工作中,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深化政策宣传,严格督导考核,确保应缴尽缴。2014年缴费档次调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群众参保积极性,加大了保险费征缴难度。对此,沂水县早部署、早发动,狠抓政策宣传和督导考核,3月底前全面完成了2014年度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全县缴费人数408977人,征缴保险费12886.68万元,市、县财政配套缴费补贴1485.5万元。二是严格资格审核,强化信息比对,确保养老金按时准确发放。自2014年5月起,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5元。2014年,全县新增到龄领取人员13468人,待遇终保人员6113人,到2014年底,全县待遇领取人数182361人,全年发放养老金1.58亿元,发放准确率100%。三是进一步规范退转业务流程,做到保险关系有序退转。根据上级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退终保业务办理流程,明确了县、乡镇、村居经办职责、所需材料和完成时限。进一步畅通信息获取渠道,健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加强信息比对审核,确保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2014年共为6113名待遇领取死亡人员、已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办理了终保手续,退还个人账户资金334.14万元;为2216名缴费期间死亡人员办理了退保手续,退还个人账户资金135.17万元;为5135名及时报送信息办理丧葬补助金申领手续人员发放丧葬补助金308.1万元;为40名户籍转入人员办理了保险关系转入手续,转入资金1.18万元;为170名户籍转出人员办理了保险关系转出手续,转出资金8.39万元。四是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积极探索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到2014年底,累计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16404.38万元。五是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认真做好民师教龄补助代发工作。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切实加强与县教体局、财政局等部门协调沟通,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发放业务经办规程,将民师教龄补助信息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管理,认真做好补助资金代发工作。2014年,经教体局审核共有4813名民办教师符合补助条件,代发教龄补助资金992.02万元。
2014年,全县医疗保险参保达到110.98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参保8.09万人,城镇居民参保8.79万人,新农合参保94.1万人;职工医保基金征缴达到1.98亿元,支出1.72亿元;居民医保基金收入2266万元,支出2181万元;新农合基金收入3.76亿元,支出4.0亿元。离休人员共计392人,基金收入874.5万元,支出927.2万元。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工作平稳有序。4月17日,召开了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移交会议,宣布了《沂水县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新农合划转分流人员;4月21日,人社局召开了新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人员见面会,工作人员全部到位,并正常开展工作。之后,在按原有政策开展工作的同时,积极进行了政策并轨、人员融合的相关工作准备。
医疗保险网络直报系统运行平稳,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2014年,城镇职工医保累计报销住院1.04万人(次),慢性病门诊10.78万人(次),城镇居民医保报销住院5260人(次)、慢性病门诊6273人(次),新农合累计保险住院15.5万人(次),门诊548.6万人(次)。为全县参保职工建立健康档案,对连续两年未发生医疗费用的,实行免费查体一次,2014年,有近2万人参加了社保免费健康查体。破除慢性病资格终身制,累计取消了4700余名多年未发生医疗费用的城镇参保人员的慢性病资格,同时,严格了慢性病准入机制,采取了更加严格的医学鉴定标准,累计鉴定1242人,原新农合人员鉴定慢性病3233人,有效保障了慢性病参保人员的就医购药需求。
2014年失业保险稽核企事业单位164户,稽核职工28424人,占参保人数的64.94%,全年失业保险共新参企业10家,新参职工2200人,完成市下达扩面计划的110%;截止2014年12月份,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51985人;面对失业保险金降低收缴比例50%的情况下,收缴失业保险金2738.28万元,按时完成市下达收缴计划119.05%;全年共支出失业保险金7338.12万元,其中:失业保险金2338.65万元;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金515.54万元;报销生育保险费12.56万元;支付丧葬费及抚恤金20.6万元;支出培训费166.64万元;转移失业保险金4.28万元;上解调剂金3171.85万元;扩大失业保险支出616万元;创业带动就业支出792万元。另外,下拨就业带动培训补助资金105万元;下拨省级小额贷款贴息134万元。2014年12月,共接收失业职工1844人,及时为他们办理了失业保险相关手续,为保障其基本生活及时为3849名失业职工发放了失业保险金,发放率百分之百。为使他们学得一技之长,2014年1-12月份开设培训专业3期,开设培训班8个,培训失业职工1500多人,为他们再就业创造了有利条件。为53名到达退休年龄的失业职工代为呈报办理了退休手续。
认真做好了失业动态监测工作。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对全县六家失业动态监测企业进行了全程监督检查,对企业采集的人员流动情况进行了细致地调查,对每个企业每个月的上报数据进行了认真核对,做到了准确无误。
认真做好了退伍军人军龄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的登记工作。根据人社部发〔2013〕53号《关于退伍军人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2014年为320多名退伍军人进行了军龄视同失业保险缴费的登记工作,做到了登记及时、准确。

【劳动力管理和输出转移就业】 坚持劳务输出与输入并重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县劳务协作办公室统筹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职能,采取积极措施,2014年,全县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1万人。为确保全县招商引资企业有足够的劳动力,积极引导225名有技术的农民工返乡到当地企业就业。同时,大力开展国际劳务输出,2014年共出国外派15人。加强对输出劳务的管理服务工作。积极同用工单位协商,将派遣代理劳务工的个人所得税争取到沂水县代扣代缴,努力增加沂水税收。2014年,共为派遣制劳务工代发工资2.59亿元,代扣代缴农民工社会保险6300余万元、个人所得税400余万元,住房公积金500余万元。大力开展诚信服务,创建诚信服务品牌。2014年,争创了“山东省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光荣称号。

【劳动工资管理与劳动合同管理】 进一步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指导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工资增长。自2014年3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200元,小时工资标准为12元。
继续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通过劳动合同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对企业用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2014年审查备案劳动合同14928份,审核集体合同60份。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人民政府依法设立,专门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依法授权独立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专门机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人事争议,实行仲裁庭、仲裁员办案制度。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4年,共受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531起,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100%。2014年12月,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顺利通过了省厅示范仲裁院考评组验收,获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授予的“首批全省示范仲裁院”荣誉称号。

【职业技能开发】 包括职业技术培训、职业技术考核与技能鉴定和职业技能竞赛。
2014年,全年共培训各类人员15882人,其中职业技能培训9019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6863人,高级工以上考核鉴定1048人。按照《沂水县2011年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实施方案》,全年共拨付就业培训资金 189.995万元。新培养技师51人。开展2013年沂水县有突出贡献的技师的选拔评审工作,15人入选县有突出贡献的技师,2014年全县有突出贡献的技师达到26人。参加临沂市首席技师评选,2人荣获2014临沂市首席技师殊荣。3人入选参加临沂市技术能手评选。
2014年,共组织考核鉴定22批次,鉴定考核6525人。高级工以上考核鉴定1048人。参加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率为90%以上。
组织开展第六届“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大赛共涉及13个行业、27个工种,27人荣获“沂水县技术能手”和沂水县“2014劳动之星”荣誉称号,有161名选手获一、二、三等奖,有36个单位获团体奖,有13个单位获优秀组织奖。

【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 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方式有日常巡查、举报投诉专查、专项检查、书面材料审查等。通过开展以上执法活动,全年共检查用人单位2365户次,涉及职工9.5万人次,立案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210余起,办理12345热线、投诉、行风热线等各类案件356起,督促用人单位补办就业登记手续2100份、补签劳动合同6100份、补缴社保费82万元、补发工资805万元。在第四季度开展了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活动,共评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用人单位18家。通过开展一系列执法活动,有力地推进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 一是至2014年12月,制作发放具有金融应用、社保应用和身份认证等三大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共计发放城镇职工社会保障卡85755张,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卡75126张,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卡403405张。二是根据金保工程“五险合一”的要求,建立了全新的“五险合一,一票征缴”的业务体系,形成了“基金征缴五统一,财务管理一个门,基金支付分头办、社会化服务一条龙”的业务经办模式。三是在全市率先实现“省、市、县、乡”四级网络体系,并在19个乡镇人社所和5个县人社服务大厅的网络视监控,形成了“一网到底、全面覆盖”的工作格局,使全县信息化建设实现了网络化、实时化、动态化的管理,并积极推广人社网络向乡镇向社区的延伸,完善了现有的乡镇基层平台的信息化建设,所有乡镇人社所通过专网乡镇人社所均能正常办理相关人社业务。四是人社业务网络全县全覆盖、全畅通,在全县600余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和统筹、门诊慢性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和统筹的网上直接报销结算,简化了医疗费用审核、结算程序,缩短了结算周期,方便了参保职工,提升了医疗保险的支付效率和服务水平。五是建设了局门户网站,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的服务理念,本着便民服务、为民服务、网上办事为宗旨,围绕人社业务“勤政为民,就业惠民,社保安民,创业富民”十六字方针,大力宏扬人社工作的新特色,政府业务流为主线,以用户为中心,全方面、多功能地为广大群众提供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相关的政府公共服务。网站截止2014年12月份共上传各种政策法规及其资料4800余篇。新增了“联系群众 转变作风活动专题”“人社局便民服务信息平台”“作风转变大家谈”“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等四个专题专栏,专栏的增加及版面的改版使网站更秉承人性化、科学化、规范化,使其在提高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度、提升政府行政效能、方便群众参与和监督等方面都有所提高。

【人事管理】 认真做好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上级统一安排,结合沂水县实际,会同县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全县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工作中认真执行考核规定,严把优秀比例,全县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参加考核2735人(其中公务员2274人,参照管理461人),其中优秀等次442人,占参加考核人数的16.16%,称职等次2192人,占参加考核人数的80.15%,基本称职1人,不称职4人,未定等次96人,未参加考核3人。
圆满完成沂水县公务员考录工作。坚持国家公务员公开考录制度,2014年全县共考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57名,其中县直机关8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7名、乡镇政府机关42名。
积极开展公务员培训工作。组织2013年新录用的82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参加了全市组织的初任培训,其中在职自学6天,集中培训6天,通过培训,帮助新录用公务员尽快完成角色转变,提高了工作能力。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支持,先后选派沂水县相关部门公务员参加了“全省西部经济隆起带基层公务员培训班”“全省乡镇公务员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班”及“沂蒙革命老区基层公务员培训班”等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基层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不断加强公务员管理工作。按照相关程序,对沂水县2013年录用的69名公务员进行试用期满考察,考察合格后,及时办理了任职定级手续。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先后取消录用公务员2人,辞退公务员1人。根据上级安排,会同县委组织部汇总全县各乡镇、单位公务员统计数据后到市里进行了集中上报。四是严格按照公务员登记的范围、对象、条件和程序,在规定的行政编制限额内,认真做好72名公务员登记备案工作。
严格考核政策,扎实做好年度考核备案工作。2013年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机关工勤)参加考核人数为19479人,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3067人,占参加考核人数的15.75%,合格等次16013人,占参加考核人数的82.21%,基本合格4人,不合格7人,未定等次的340人,未参加考核48人。
认真做好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350人,其中研究生7人,本科198人,专科及以下145人。
大力加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人员聘用管理制度,严格聘用手续审核备案,加强人员聘用数据库建设,规范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管理工作。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全部签订并及时续签了聘用合同,有5474人签订长期合同,有13978人签订短期合同,其中专业技术岗位14602人、管理岗位3288人、工勤岗位1562人。

【人才交流和毕业生就业】 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加强人才交流开发引进工作,积极为高校毕业生及各类人员服务,为个人求职和单位求才搭建市场交流平台,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继续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2014年,配合县委组织部开展了高学历人才引进项目,经过严格选拔,共为沂水县事业单位引进硕士以上学历专业人才29人,帮助企业单位引进紧缺急需人才21人,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
完善人力资源市场运行机制,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首先,加强市场信息化建设,2014年累计注册企业1205家,求职人员注册简历8389份,累计访问量突破417万次,市场统一发布各类招聘信息418条。沂水人才网的开通,极大完善了县人力资源市场的调配功能,有效配合了人力资源市场的整体运作。其次,举办好每周二的常规人才交流会,市场调配功能更加突出,同时认真举办好其他各类专场交流会,2014年共举办各类人才交流会47场,进场招聘单位1033家(次),进场求职人员1.62万人(次),提供各类就业岗位18328个。达成就业意向7000余人,较好地发挥了市场调配功能。继续实行人力资源市场会员制,加强对会员单位的管理服务,2014年会员单位达到96家,人力资源市场已经成为全县用人单位求才和求职人员求职的第一选择。
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加快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按照上级要求,2014年,通过公开招募,共选拔了29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工作,大力提高见习基地接纳毕业生实习锻炼和就业的能力,2014年全县共有基地11家,共招募260名高校毕业生,最终被见习单位留用190人。
重视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工作,重点推进了大学生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的建设。12月份,按照《临沂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项目管理办法》的标准和要求,积极申报市级大学生创业园,并经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验收组初步验收。大学生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的功能区面积达到1600平方米,以电子商务创业为主,集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创业指导、手续帮办于一体,具有完整的水、电、暖、网络等配套设施,设有一站式综合服务区、培训室、实训室、创业成果展示区、摄影棚、仓储区等功能区域,设有独立机房,实现了网络全覆盖。创业孵化园自成立以来已累计入驻创业实体67户,创业和稳定吸纳就业人员累计226人。其中,大学生创业者赵廷军的创业项目——黄荆子健康枕头——获得了开创集团、婴贝儿集团的100万元创业投资。
做好人事代理工作,落实各项代理业务。做好代理人员的档案工资调整、年度考核手续等日常服务工作;加强对人事代理人员的管理工作,完善人事代理合同的续签、变更、解除手续和人员调动的相关工作。代理人员的数量稳步增长,2014年,人才中心共代理各类人员4533人, 其中单位代理1123人,个人代理3410人。

【教育培训】 2014年,针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了电子信息化管理,从2009年到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分批次、分单位、按时间汇总整理,确保全县2万多专业技术人员信息正确可靠。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国外智力引进】 根据《山东省岗位设置实施指导意见》的要求和省人社厅关于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评审意见,2014年全县共组织召开初级评审委员会6个,企事业单位取得高、中、初级职称资格的共计526人,其中高级34人,中级198人,初级304人。同时严格执行市里批复的岗位设置数量,指导部分乡镇和事业单位在岗位设置内搞好专业技术人员的竞聘上岗工作。
做好了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全县累计聘请日本、德国等外国专家25人(次),其中企业自行聘请专家22人(次),通过市外国专家局联系的专家3人(次),帮助解决造纸、铸造、大樱桃栽培管理等技术难题98余项。

【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及工资工作】 至2014年底,全县共有3649人(次)参加了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确定为高级工的1179人,中级工1085人,初级工805人。
沂水县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平稳实施,按照上级精神和文件要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严格执行工资政策,按时审批各类人员工资变动,做好日常工资管理工作。2014年全年共计审批各类工资46300余人(次)。
依据2012、2013年度考核结果,为符合晋升级别、晋升工资档次条件的执行机关工资制度的工作人员办理了工资审批手续。其中晋升级别619人,人均增资21.4元。晋升工资档次3477人,人均增资41.66元。
依据2013年度考核结果,为符合晋升薪级条件的事业人员办理晋升薪级18191人,人均增资27.99元;至2014年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均月工资收入(应发)达3697.45元。

【退休干部管理】 2014年,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的政策规定,按照管理权限,严格程序,共为全县474名工作人员办理了退休手续,同时审批安家费、建房补助费。全年审批一次性抚恤185人,同时审批符合条件的遗属补助。

【转业军官安置及企业军转干部解困】 2014年全县共接收军转干部6人,计划安置5人,自主择业1人;人社局2014年度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先进单位。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上级出台的各项解困政策得到了全面落实,面上的解困工作任务已经完成。建立完善了解困工作的长效机制,为纳入解困范围的企业军转干部办理了医疗保险和定期组织免费查体,对特困和重灾企业军转干部实行了重点救助。
【民生工作】 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作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现人人共享和谐社会发展成果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县里建立了民生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下设民生办公室。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齐抓共管,全县人民广泛支持参与,县绩考办、县委联合督查办、县政府督查办等单位联合督导,促进了全县民生工作各项任务顺利开展。
2014年,全县共投入25亿元,确定了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城乡居民就业增收、改善城乡居民就医条件、加强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优化城乡交通环境、改善城乡居民生活条件、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强公共文化体育建设和提升政府服务水平等十项民生大事,细化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推动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养老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乡居民就医条件、促进城乡居民创业增收、建设便民服务平台、畅通群众诉求表达通道、优化群众出行条件、推动全民体育健身、丰富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规划建设便民市场、城乡道路改造工程、村级公路网化工程、背街小巷整治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燃气保障工程、库区移民扶持工程、跋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工程等20件民生实事。所有民生项目总体进展情况良好,全部工程均按照节点正常推进。
(张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