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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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民政局主要负责全县救灾救济、五保供养、城乡低保、福利慈善、社会养老等社会救助工作;双拥优抚、军休安置和涉军人员维稳工作;村委会换届选举、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城乡社区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工作;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改革、区划地名管理、民间组织管理、民政事业费管理、烈士褒扬和民政信访等民政社会事务工作。2014年,民政局机关设办公室(挂信访科牌子)、县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挂县民间组织执法监察队牌子)、优抚科(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其合署)、县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救灾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挂区划地名科牌子)、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规划财务科、社会事务科等10个行政科室,婚姻登记处、优抚医疗保障办公室、慈善总会办公室、公墓管理处、社会福利中心5个股级事业单位,下设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殡仪馆、沂水烈士陵园3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共有工作人员82人。

【社会保障工作】 社会救助工作 一是完善工作程序,开展阳光低保专项行动。制定下发了工作方案,全县民政系统民政干部全部签订了不违规干预低保工作、不违规办理低保《承诺书》;对现有低保对象和新申请人员全部进行入户复核,并进行了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比对,全县共退出不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872户、1291人,城市低保358户、653人,对党政事业、国有企业职工、村两委干部的近亲属申请或享受低保的实行备案制度,共备案1045户、1239人,由民政局负责逐户调查复核;对在保低保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开了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维护了政策的严肃性。农村低保和城市低保标准分别调整到每人每年2600元和每人每月370元,截至2014年底,全县农村低保61392户69473人,城市低保1937户3643人,全县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1亿元。同时,积极开展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并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了“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救助困难群众1500余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240万元,确保困难群众救助及时。二是保障资金物资,提高灾情应急救助能力。严格按照救灾资金管理使用规定,下拨冬令春荒救灾资金210.4万元,救助12981户27921人,有效解决了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难题;由于沂水县2014年旱情较重,下拨抗旱救灾资金35万元,对38个旱情严重的社区(村)2874人进行救助,解决部分群众饮水困难。同时,积极开展了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紧紧围绕“城镇化与减灾”主题,协调地震局、教育局、气象局、消防大队及广播电视台等单位精心组织了系列防灾减灾宣传和地震演练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社会养老工作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提升五保老人幸福指数。对全县五保供养对象进行全部入户复核,共清退不符合五保供养条件及死亡的五保供养对象达341人;对2014年新增的366名五保对象进行了严格把关审批,对符合条件的341人进行了审批,有效规范了五保供养工作。2014年,全县共有五保对象3271人,其中集中供养610人,分散供养2661人。认真做好五保供养对象的电费补贴发放工作,共发放电费补贴50万元;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4200元和3000元,年发放五保供养资金1032万元;对四十里堡、道托、富官庄、马站、诸葛5处镇敬老院进行了改造提升。同时,联合县消防大队成立检查小组对全县敬老院进行了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并在社会福利中心举办了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讲座,进行了实地消防演练,增强了老人的安全意识。二是抓好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初步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2014年,共规划建设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9处和农村幸福院21处,规划老年公寓3处,其中:县老年公寓项目规划占地80亩,容纳床位1800张,重点解决城区老年人的养老需求;筹建沂城街道石良社区和前小河社区老年公寓,容纳床位400张。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工程于10月份开工建设,计划投资2000万,容纳床位500张。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机制,为居家养老对象提供服务。
社会福利工作 慈善事业影响力日益增大。实施了“齐鲁福彩助残行动”,为全县200余名家庭贫困人员免费安装了辅助器具,解决了肢体残疾人员的生活、行动困难,为他们自强自立、自我发展创造条件;积极开展全县“慈心一日捐”捐款活动,2014年共计募集慈善捐款350余万元;举办了“伟峰矿业资助困难家庭大学新生”活动,为60名低保家庭大学新生发放助学金60万元等,在全县营造了关心慈善、支持慈善的良好氛围。社会福利事业快速发展。为18名城镇“三无”人员发放生活费11万元,为137名孤儿发放生活费115万元,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同时,在全县开展了民政干部联系孤儿活动,每名干部职工联系一名孤儿,并建立了联系孤儿档案,以便对孤儿今后生活、学习和权益维护形成长效监督。

【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 双拥优待工作 再次提高了沂水县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护理费标准;为全县1136名残疾军人换发新残疾军人证,对1235名申请换发烈士证的遗属资格及烈士的身份证进行了审核,并对符合条件的进行了上报;完成了460名年满60周岁老年退役士兵、10名老年烈士子女的审核认定工作;下拨乡镇各类抚恤定补优抚对象补助款5000万元;及时足额发放了残疾军人抚恤金、参战涉核退伍军人困难生活补助金和“三属”定期抚恤款;为全县县直失业下岗269名伤残、参战、涉核、三属等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参加了2014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纳医疗保险费50万元;发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56.3万元,累计救助4360人(次);拨付1-6级残疾军人医疗补助金150余万元。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2014年底,共接收退役士兵459人,其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419人,2014年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908万元;对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的40人,12月底完成了安置工作。对符合条件的378名退役士兵进行了技能培训;对六类涉军人员符合条件的家庭困难人员487人,发放困难补助262.4万元。同时,对部分涉军人员子女免除高中学杂费20人。
烈士陵园建设工作 抓好烈士纪念设施改造提升,发挥红色革命教育能量,在2013年抓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管理工作的基础上,2014年又先后投入资金155万元对崮山革命烈士公墓、王庄烈士陵园、埠前庄烈士陵园和仙崮顶抗击战遗址纪念亭进行了全面的改造提升。同时,为更好的发挥新形势下沂水革命烈士陵园的爱国主义教育载体作用,经过多方考察学习,计划总投资1500万元建设革命烈士纪念馆和报告厅,规划建筑面积2070平方米,于2014年8月份开始动工建设。

【社会行政管理工作】 社会事务工作 一是开展规范殡葬服务专项整治。为切实解决殡葬服务不规范、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等问题,县民政局从规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入手,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并从8月1日起开始,实行“服务清单”制度,办事群众自愿选择,从根本上消除强制、捆绑消费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结合全省殡葬信息系统,完成了殡葬服务在线办理服务试点工作,实行与省厅信息平台实时联网办理业务,做到可监控可监督、可查询可追踪、可评价可反馈。截至2014年底,累计火化遗体7115具,遗体火化率和群众满意度均达到100%。二是婚姻登记、收养登记保持“双百”。2014年共办理结婚登记7407件,离婚登记1705件,补发婚姻登记证1022件,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6235件,合格率达到100%;全年共办理收养登记80件,合格率达到100%。同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53人(次),有效解决了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问题。
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对12家有政府工作人员担任协会领导职务的行业协会进行了清理整顿,另对35家90名党政事业人员在非行业协会任职情况进行了统计摸底。对涉及58家业务主管单位的428家社会组织进行了年检,查处不合格社会组织36家,依法注销51家。同时,对成立行业协会(商会)、科技、公益慈善、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取消前置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施行直接登记,积极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创新,2014年共新增社会组织27家,其中直接登记25家。至2014年底,全县共有社会组织392家,其中社会团体24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46家。圆满完成了市委办下达的关于开展“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助推产业发展”的调研活动和上级对沂水县社会组织党建示范点进行调研等任务。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 2014年4月8日,中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公布沂水县为千年古县,县政府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中央电视台千年古县栏目组为沂水县拍摄了纪录片;5月27日,在全国地名文化培训班上,沂水作了“加强地名文化建设,塑造沂水品牌形象”的典型发言。牵头完成了莒县—沂水线联检工作,配合完成了沂源—沂水、安丘—沂水线的联检工作。设置了3座沂河大桥桥名标识牌。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 城乡社区建设工作 2014年,全县新建25处社区服务中心,24处完成主体工程建设,1处在建,总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完成投资6300万元,县级补助资金790万元。按照“全面参与,重点培植,打造亮点,整体提升”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农村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按照省市县关于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要求,沂水县村委会换届选举从10月中旬开始,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先易后难、有序推进,到12月底前基本完成。这次换届选举,大力选拨讲政治、重公道、有本领、会服务、口碑好的优秀人才进入村(社区)委会班子,进一步健全村民自治机制,促进规模调整村融合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发展,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健康有序运行。

【机关作风建设工作】 一是结合活动载体。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紧紧抓住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一契机,始终聚焦“四风”,认真开展了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共制定整改任务21项,制度建设25项,分解到领导班子成员、机关科室,逐项抓好落实。至年底,21项整改任务已经全部实施,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了规定内容,25项制度建设已基本完成,活动取得明显成效。二是搭建信息化平台。按照上级信息化建设要求,建立了民政专网和全县民政视频会议系统,并在各个服务窗口、敬老院安装了监控设备;建设了民政综合服务平台,全面提高基层民政工作数字化、信息化程度,通过综合服务平台,可以随时调度抽查低保、殡葬、养老等工作开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管理服务水平。三是完善基层民政网络。按照“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创优服务”的工作思路,不断调整充实民政队伍,调优民政队伍结构,配强基层民政干部队伍,补充电脑、档案柜等办公设备,在社区(村)设立民政工作站,积极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贯通政令、畅通民情”的民政工作网络,同时通过视频会议系统经常性的对乡镇、社区(村)从事民政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努力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民政服务要求。3月,全市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现场会在沂水县召开。
(张 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