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 政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g5&A=11&rec=99&run=13

【概况】 沂水县财政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财政、税收政策,负责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实施财政监督,参与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2013年,共设办公室、人事科、预算科等14个职能科室和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基层财政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中心3个正科级单位及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心、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会计管理中心、投资评审中心4个副科级单位,有工作人员128人。

【财政收入】 2013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实现18亿元,总量居全市第三位、9县第一位,按直比口径增长31.23%,在全省排名中前进4个名次,税收占比达到85%。加上体制结算补助18.5亿元,全县当年实现总财力36.5亿元,增长21.3%。
2013年,全县乡镇级财政收入完成15.2亿元,占收入目标的98.6%,增长24.3%。院东头镇增幅达到57.5%,泉庄镇、黄山铺镇、崔家峪镇、道托镇、马站镇、沙沟镇增幅超过了30%,实现了全部乡镇过2000万元目标。其中,沂城街道办事处、许家湖镇、龙家圈镇财政收入突破亿元大关,成为明星乡镇;富官庄镇、黄山铺镇、马站镇地方财政收入超过5000万元,成为优秀乡镇。

【财政支出】 2013年,全县地方财政支出实现36.5亿元,其中,民生支出实现26.97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73.9%。重点工程方面。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整合有效财力保障重点工程。筹集资金7000万元,用于北一环安置楼、公园西北角安置楼、北坛安置楼、通源胶带、庐山消防站执勤楼等重点工程建设;投资1.2亿元实施城区道路建设、城区绿化、污水管网建设、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新建、续建工程。农业方面。推进农业开发项目建设工作,认真落实了粮食直补、综合直补、粮种补贴等各项补贴政策。2013年,全县共争取各类涉农补贴资金1亿余元。全面落实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全年争取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2334万元,并在全市绩效考评中列第一名,获得一事一议奖励100万元。通过积极争取,沂水县被确定为全省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县,是临沂市唯一的试点县,获得省级奖补资金1000万元。同时,认真做好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和世行贷款灌溉农业三期项目的资金报账兑付和账务处理工作。保障教育优先发展方面。全面落实各阶段教育经费保障政策,先后投入资金1.1亿元,确保了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中省规复验、一中、二中、实验中学改扩建、第二实验幼儿园建设等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社会保障工作方面。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亿元,增长17.7%。城乡低保、基础养老金、医疗救助、农村五保老人供养标准进一步提高,困难职工、残疾人、孤儿等弱势群体得到有效救助。医疗卫生工作方面。2013年医疗卫生支出4.3亿元,增长14%,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和新农合大病保险顺利推进实施。农村公路建设方面。积极争取全省第二批村级公路网化示范县项目。争取省级补助资金1.2亿元,计划用两年时间修建里程848.4公里,该项目将大大改善全县农村公路建设投入不足的问题。同时加大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方面。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全年共筹集资金3.2亿元,改造农村危房1.2万户。

【财政改革】 一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县87个县直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核算系统,实行零余额账户,实现完全彻底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形成了“管钱的不拨钱、拨钱的不花钱、花钱的不见钱”的资金管理模式,从源头上加大了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二是设立驻乡镇财政监督办事处。积极开展驻乡镇财政监督办事处工作,将监督范围拓展到基层一线,拓宽了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加大了对民生领域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三是加强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根据市局《关于深入开展“绩效管理年”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沂水实际,对财政拨款100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类、专项资金类项目(配套类项目除外),原则上全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四是统筹推进各项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税式支出和“营改增”试点工作,认真测算数据,全面分析影响,扎实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两项改革分别于7月1日、8月1日起正式运行。积极推进公务卡改革,组织单位财务人员公务卡操作系统培训,涉及87个预算单位,发卡212张。不断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2013年,实现政府采购额3.98亿元,节约资金4459万元,节支率11.2%。全面开展财政投资评审,2013年,全县共完成财政投资评审项目227个,评审金额6.23亿元,审减资金7469.98万元,审减率14.2%。

【财政监管】 一是扎实推进财政监督体制机制建设。在市局的指导与支持下,沂水县顺利完成了财政局驻乡镇财政监督办事处设立及人员招录工作。借鉴苍山、河东等县区成熟的考录经验,深入调研,精心筹划,合理设立6个驻乡镇财政监督办事处,密切配合人社部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从乡镇财经服务中心选拔了10名优秀工作人员,通过事业单位招考招聘了3名大学毕业生,充实了财政监督队伍。二是认真开展各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及预算执行情况检查,对全县卫生、农业等县直部门201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共计检查46个单位,查出各类违纪违规金额2369.3万元。开展了教育行业联动检查工作,对沂新中学等15个县直学校进行了监督检查,共查出违规违纪金额1640.7万元。开展乡镇卫生院新农合及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分别对21家卫生院新农合及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本次检查共查出违规违纪金额106.1万元。针对所查出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建议,下达16份处理、处罚决定书,收取罚款21000元。三是抓好制度建设,规范财政监督检查。为规范财政监督检查,提高财政监督效果,先后制定了《沂水县财政局驻乡镇监督办事处检查工作规则》《沂水县财政局驻乡镇监督办事处检查工作纪律》《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等8项规章制度,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了检查行为,严格了检查程序,保障了监督检查工作的全面、有效、顺利进行。
(郭英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