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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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沂水县环境保护局的主要职责是代表县政府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2013年,县环保局下设办公室、应急办、财务科、生态科、法制宣传科、污控及总量办公室、监督管理科、环境监测站和环境监察大队9个科室,共有干部职工130人。2013年,沂水县被授予“临沂市环保整治三场攻坚战先进集体”并记集体三等功,获得市财政100万奖励;省文明委授予县环保局“绿色社区创建优秀组织单位”荣誉称号。
【环境管理】 不断加强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力度,强化重点项目服务,坚持建设项目审批委员会制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重点项目提前介入,跟踪服务,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实行全局干部职工一对一包扶重点项目工作制度,每月不少于1次上门服务,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试生产、项目竣工验收等环保工作进行跟踪服务,对项目建设中遇到的环保难题汇总上报,局党组及时组织研判,协调解决落实。对县局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由法定的审批时间60、30、15个工作日分别缩短为5、5、3个工作日;对省市审批项目,县环保局在接到报告书后,三日内出具审查意见,转报上级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在施工期、试生产前和试生产期进行三次以上的现场环境监察,指导企业严格执行环评标准和“三同时”制度。2013年,共召开项目审批会21次,审批项目273个;转报市局40个,转报省厅1个,否决不符合国家政策的土小、重污染项目16个。
建立健全了“54321”环境预警防控体系,深入开展环保三场攻坚战,深化污染防治,狠抓总量减排,加强执法监管,深入落实环境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保障全县环境安全。2013年,共开展大气污染企业整治、环境隐患排查、重点信访案件查处等环保专项行动11次,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800余份;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30起;对52余家土小企业进行关停处理,对6起突发事件进行妥善处置;坚持公安环保联勤联动,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环境案件4起,并移交公安机关,强力震撼了环境违法企业。
【环境监测】 沂水县环境监测站是具有103项监测项目测试能力的三级监测站,配置预警应急监测车1台,具备了地表水29项指标、现场20种易发事故污染因子监测能力。2013年,沂水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天数为298天,优良率82%。沂水县城区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0.056毫克/标立方米,符合国家二级标准;二氧化氮的年平均浓度为0.048毫克/标立方米,符合国家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0.092毫克/标立方米,符合国家二级标准。沂水县饮用水源地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跋山水库水质符合地表水Ⅱ类标准;沂河贾家庄断面、沭河沭水桥断面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2013年沂水县道路交通噪声年均值为66.1分贝,符合国家标准;沂水县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年均值为50.9分贝,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 2类标准。
【排污收费】 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足额、全面征收排污费,做到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数额公开,坚决杜绝人情费、关系费、协商收费,制止“三乱”行为。2013年共收缴排污费700万元。
【生态保护建设】 坚持生态县创建与生态乡镇、生态村(社区)有机结合,三级联创,同步进行。2013年,泉庄、圈里、马站、崔家峪、四十里、杨庄6个乡镇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全县国家级生态乡镇总数达到10个,其余全部为省级生态乡镇。完成诸葛、夏蔚等7个乡镇的国家级生态乡镇和院东头镇马家崖村、诸葛镇常庄村等8个国家级生态村的申报工作,现已通过国家环保部验收。继续深入实施“八位一体”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完成8个美丽村庄连片整治工程共60个行政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强化面源污染防治。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利用5个月时间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对全县7643家畜禽养殖场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养殖场7172家,其中拆除442家、搬迁10家、关停1198家、整改5494家、转产28家。通过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对群众满意度进行了随机抽查,共抽查1702户,群众满意率93.49%。
【环保宣传】 以“六?五世界环境日”“4?22地球日”等环保节日为契机,联合新闻宣传部门采用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车等多种手段、大力宣传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组织举办青年环保志愿者行动、环保演讲比赛、科普宣传、普法宣传和绿色社区评选等系列活动。在县城繁华路段设立环保咨询点发放宣传单、宣传册、环保袋2万余份。环保人员每年都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环保宣传文章200多篇。2013年底,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绿色学校分别达到1家、6家、7家,市级绿色社区4所,省级绿色社区3所。在全县营造了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环保工作的良好氛围。

【法治建设】 开通了沂水县环保局微信、微博官方平台,通过12369热线举报电话、行风热线,利用报刊、电视台等宣传媒体向社会公布环境保护法规政策、环境污染与破坏行为查处情况。2013年,共接到“行风热线”“12369”环保举报热线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482起,处理率100%,群众满意率98%以上,维护了环保法的严肃性。
(王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