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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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沂水县房地产管理办公室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县有关房产和住房保障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房产和住房保障管理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2013年,被市房产局授予物业管理先进单位、产权产籍管理先进单位、房地产开发与市场管理先进单位、房屋安全管理先进单位;被市档案局授予全市档案工作先进集体;被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房屋所有权登记】2013年,县房地产管理办公室办理了12个小区7264套房屋的初始登记工作,建筑面积89.53万平方米,登记量同比增加224%,建筑面积同比增加151%;办理变更登记26起,建筑面积4.82万平方米。办理非商品房初始登记以及补证、换证、更正、注销等各类登记321起,建筑面积39.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50%。
农村房屋确权登记方面, 2013年上半年,全面完成了全县36个村8376户农村房屋的登记发证工作。2013年9月开始全县430个行政村12万户房屋的确权登记工作,至年底,已完成资料收集、入户调查和测绘工作。
在房改业务方面,办理房改房更正业务36期,及时办理137期部队转业军人、外调人员和退休人员房改情况调查工作。
【房屋档案管理工作】在档案管理方面,整理归档各类登记档案16512卷;变更产权档案1795卷;出具档案查询证明6487份;发放预告登记证明4279份;发放房产证3048本;发放它项权证467本;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注销及变更登记资料1188份;完成房屋登记查档2900余次。
【房产交易监理】完成房地产转移登记1617起,建筑面积28.04万平方米,成交额3.89亿元,交易量同期增加58%,成交额增长56.86%;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6804起,抵押面积165.49万平方米,抵押额51.53亿元,贷款额30.67亿元,抵押量同期增加47%,贷款额同期增加39%;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6405起,面积为91.07万平方米。
【房地产开发市场监管】2013年,全县共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23亿元,新增开发面积71.2万平方米,在建商品房面积223万平方米,竣工面积99.5万平方米。在商品房市场方面,审批预售面积122万平方米、9679套,同比增长35.5%;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面积100.5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0%。全县商品房开发供应量充足,销售量同比增长幅度较大,整体运行比较平稳。
在房地产开发市场监管方面,印发了《沂水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沂政办发〔2013〕29号),在全县开始实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同时,全面推开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制度,从源头上规范了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行为,确保开发项目质量,防止将预售款挪作他用、抽逃资金,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甚至“烂尾楼”等问题的出现,从而确保购房者利益。2013年,共审批了16个项目的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建筑面积71.2万平方米;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46本,建筑面积122万平方米、9679套;与13家房地产企业、7家银行签订了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开设预售资金监管账户18个,收存资金2亿元。
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监管方面,完成了山东勤正置业有限公司、山东东方瑞海地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2家新成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申报,山东昌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2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级、延期、延续、升级材料。至2013年底,全县共有房地产开发企业36家,其中一级资质1家、三级资质13家、四级资质8家、暂定资质14家。
在房地产销售机构管理方面,县房管办印发了《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机构和商品房销售人员注册登记备案管理的通知》,开展了销售部门、经纪机构备案和销售人员注册登记备案工作。2013年,组织40名销售人员参加销售人员上岗培训学习,完成了19家开发企业销售部门、9家销售代理机构及97名销售人员的注册备案登记。
【物业管理工作】印发了《沂水县物业管理暂行办法》(沂政办发〔2013〕113号),首次明确界定了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职能部门、专营企业、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业主等有关主体的职责,为全县物业管理工作提供了纲领性的指导文件。出台了《沂水县物业收费管理办法》。这2个文件的出台实施,将进一步理顺全县物业管理体系,对规范各方物业管理行为,促进全县物业管理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2013年,共归集物业质量保修金 812万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3116万元,办理业主因退房过户等原因退还维修资金138起,共计50万余元。至2013年底,全县共归集物业质量保修金3420万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7300万元。对11家物业公司资质延续进行了初审工作,至2013年年底,全县共有物业企业28家,均为三级资质;组织物业经理和小区项目经理50余人到临沂市参加了为期4天的物业管理知识培训工作,提高了物业从业人员的素质水平。在小区物业管理方面,办理了25个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备案工作;配合沂城街道办事处,指导成立了化肥厂安置小区、刘南宅小商品城、后埠东安置小区3家业主委员会。
【住房保障工作】2013年,市政府下达给沂水县的住房保障工作任务是:年内新建公共租赁住房335套;新增廉租住房货币补贴20户;城市棚户区改造800户。至2013年底,全县4个保障性安居工程1135套住房的建设手续已办理齐全,并已建成。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方面:由兴荣制衣有限公司续建了255套、1.4万平方米,已完成建设;鲁洲化工厂公租房80套已建成入住。棚户区改造方面:春水社区530户已全部建成,岜山社区270户已建成入住。在租售管理方面,印发了《公租房管理暂行办法》,完善了县住房保障政策体系。组织了一次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工作,出售经济适用住房56套;对2012年度已销售的387套经济适用住房进行了资格复核;对新申请廉租住房的34户进行了调查核实和公示,对61户符合申请廉租住房补贴条件的家庭发放廉租房补贴7.8万元;完成了山东铭浩化工有限公司40套、新大陆轮胎有限公司30套、县引进的专家人才14套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审查、配租工作。
(吴现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