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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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沂水县盐务局是沂水县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机构和盐业行政执法主体,负责县内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沂水盐业公司是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是沂水县辖区内唯一合法的盐业批发经营机构,负责全县加碘食盐和小工业用盐的批发经营业务。2013年,盐务局设盐政稽查大队、办公室、业务科、会计科、商贸科和6个客户服务部,有工作人员71人。
2013年,盐务局被临沂市盐务局授予“全市盐业系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全县销售各类盐产品14000吨。

【盐政执法】 2013年,盐务局持续保持盐政执法的高压态势,严格监管沂水县盐业市场的发展。全年共查处各类涉盐违法案件425起,罚款4.5万元,没收私盐2.3吨。
2013年,盐务局针对盐政执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模式,积极探索符合执法工作实际的新思路、新举措、新途径。一是加强盐政执法队伍建设。每周组织一次执法人员学习,真正做到业务精、程序清、相关知识通,提升执法技能。二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过程中全面应用了“盐政执法案卷管理系统”和“盐政执法文书现场制作系统”,配备了执法记录仪。三是将食品加工用盐监管列为工作重心。建立了企业台账,及时监控企业用盐变化,对用盐不正常的单位及时跟进监管。同时与用盐企业签订了责任书,约束用盐行为,确保专盐专用,不得转卖。对企业停产、转产不用的工业盐及时收回。四是重新布局、调整了食盐零售网点,既保证了城乡全覆盖,又做到了便民。五是加强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餐饮行业、私盐窝点等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人群的监管,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涉盐违法行为。在香椿、花椒和咸菜腌制季节,安排专人对盐业市场实行24小时值守监控。

【食盐专营】 2013年,盐务局认真履行食盐专营企业职责,多措并举服务民生。一是加强食盐仓储管理,确保安全。开展了食盐批发企业达标成果自查活动,规范改进食盐批发经营管理,切实巩固了食盐批发企业达标成果,提升了仓储管理水平。通过修缮仓库,加强了食盐储存的硬件建设;通过建立食盐购进、仓储和销售全程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和实行微机化管理等措施,食盐储存软件建设也得到了改善。二是加强仓储和配送环节的服务工作。继续搞好对零售网点“五个一”管理服务的同时,在食盐供应的各环节做到管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盐业科和各客服部建立了送销档案,记录所有食盐的流向,进行全程监管服务,确保安全。为切实做好对用盐厂家的服务,专门成立了大客户服务部,并承诺送盐不过夜。为落实服务,安排专人对服务质量进行跟踪回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了食盐供应和食盐安全应急预案,并在6月组织了一次演练。四是倡导健康用盐理念,积极参与“健康山东”行动。设立低钠盐专柜,发放控盐勺,广泛宣传“每人每天6克盐”科学减盐和膳食知识,引导群众控制食盐摄入量,保障身体健康。五是根据“健康山东”行动的整体部署,陆续投放了低钠盐、绿色盐、海晶盐和澳洲盐等食盐,丰富了食盐花色品种。

【盐业法规和碘盐知识宣传】 一是做好日常宣传工作。把宣传工作融入配送服务和盐政执法工作之中,做到工作开展到哪里,宣传就到哪里。二是做好专题活动日宣传。在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和5月15日(防治碘缺乏病日)组织人员到县城广场、社区、集市设展台进行宣传。同时,在临沂日报沂水版上进行专题报道,宣传相关知识。三是组织人员深入县城小区、农村社区等居住集中的地区开展健康用盐知识宣传,倡导健康用盐理念。四是做好“阳光政务热线”宣传工作。2013年共上线6次,通过电视和广播电台并机直播的“阳光政务热线”向全县人民介绍盐务局的职能、国家的盐业法规政策和防治碘缺乏知识,并着重介绍在盐业市场监管和配送服务方面开展的相关工作,同时就盐业工作方面的热点问题向群众解难答疑。五是建立了单位网站,通过网站宣传了盐业法律法规和盐务局工作动态。
(李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