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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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沂水县审计局负责全县审计工作。2013年,全局设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副科级事业单位)、经济贸易审计科、财政金融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综合科、办公室、重点项目审计办公室共7个职能科室,有工作人员23人。
2013年,共完成77个项目的审计任务,查出违规资金0.9亿元,管理不规范资金2.3亿元,上缴财政469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669万元,纠正侵害群众利益资金1148万元。共提报信息105篇,被批示采用51篇。审计局先后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称号,被市审计局授予“全市通联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等11项荣誉称号。

【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2013年,对全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在对县财政局、地税局审计的同时,对交通局、公安局等7个一级预算单位201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束后,分别向县政府写出了审计结果报告,并受县政府的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了审计工作报告。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按照县委组织部的安排,对7个乡镇和29个县直单位的36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8个县直单位的8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同时,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授权,对县委党校、县委组织部2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审计结束后,及时将审计报告等资料上报市审计局和市委组织部。通过审计,共查出问题资金1.8亿元,管理不规范资金1.04亿元。审计中,把对领导干部的“问责”与财政资金的“问效”有机结合起来,促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转化运用,为组织部门选人用人提供依据。

【乡镇财政决算审计】 2013年,分别对沂城街道办事处、杨庄镇、马站镇等9个乡镇进行了财政决算审计,并延伸审计了部分乡镇直部门和单位。审计以财政财务管理、乡镇债务负担、惠农政策落实等情况为重点,揭示乡镇财政运行风险,重点查处违规减免税收、截留预算收入、挤占专项资金等问题,确保民生资金安全。

【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2013年,共对跋山水库管理处、第二实验中学、实验幼儿园、水保中心等8个县直单位进行了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重点关注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规合法性以及执行收支两条线、票款分离规定等情况。通过审计,促进被审计单位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内部管理约束,杜绝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现象。

【政府投资审计】 2013年,全县所有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材料设备的采购等,审计局都派专人参加,全程跟踪、提前介入。全年共完成政府投资审计项目2个,分别为四中教学楼工程决算审计,县医院综合楼工程跟踪审计。

【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完成了审计署统一安排的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根据上级审计机关要求,对全县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临沂沂和担保有限公司、县国土局预算执行及土地资源专项资金、慈善资金等进行了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对全县绿化造林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在全县大会上进行了公告。

【内部审计】 2013年,全县专兼职内审机构发展到133家,配备专兼职内审人员210人,内审协会会员单位103个。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内部审计行为不断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
(赵子安 李新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