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g5&A=11&rec=60&run=13

【概况】 沂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担负着全县1200余家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1400余家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指导任务。其主要职责是,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职能;依法监督管理药品生产、经营和医疗机构制剂,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对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初审上报;监督抽查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监管药品流通市场和中药材集贸市场,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和违法生产、经营、使用药品的行为和责任人;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医疗器械的行为和责任人。2013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财务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药品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管科、食品药品检验科(所)、稽查一、二、三、四、五科(队)13个职能科室,有工作人员54人。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以学校饮食安全为重点,分别开展了学校(幼儿园)食堂、鲜奶吧、敬老院食堂、学校及周边餐饮安全、涉旅餐饮单位及景区周边饭店等专项检查。在严格落实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学校食堂进行全面检查的基础上,不断强化日常监管,会同县教体局每月开展一次集中抽查,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将检查情况纳入教育工作千分制考核,逐步形成长效监管机制。2013年,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2788家(次),立案337起,结案329起。为保障重大活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执法人员对党代会、两会、五一、天主教朝圣、中高考等8次重大活动的餐饮接待进行了全程监管。2013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64人(次),确保了各项重大活动期间的餐饮安全。
与量化分级管理及行政许可工作相结合,不断巩固和深化示范县创建成果,在全县再创建1~2个示范乡镇、1~2个示范街、30~50个示范单位,逐步形成“以点带线,以线带面,以面带体”的工作新格局。2013年,2条示范创建街上45家餐饮单位达到了示范店标准要求。2013年,共接收申请材料269份,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248张,办理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证1829个。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厨房亮化”与日常监管、量化分级管理和示范创建工作紧密结合,以大中型餐饮单位、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和学校(幼儿园)食堂等为切入点,按照试点先行、重点突破、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逐步推进“厨房亮化”工程。2013年,共创建厨房亮化示范单位12家,其中餐饮服务单位6家、学校(幼儿园)食堂6处。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 以打假治劣为重点,扎实开展药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先后开展了药品“两打两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假劣药品、高风险医疗器械、药品流通领域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监管、中药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等系列专项整治活动,严格按照新版GSP标准对162家零售药店进行了跟踪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得到进一步加强。2013年,共出动检查人员1240人(次),检查药械经营单位1380家(次),立案328起,结案324起。
以规范服务为重点,强化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工作。实行了局领导包片、工作人员包店的网格化监管模式,以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加强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检查;联合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县409名药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进行了新版GSP培训,提高了行业自律意识。根据基本药物目录,合理安排对经营、使用环节基本药物的抽验。2013年,共抽检药品551批(次),通过快检送临沂市检验80批,经检验不合格10批,均进行了立案查处。
以提高新严比例为重点,加强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实现乡镇医疗机构网络监测全覆盖,要求各乡镇医疗机构负责本辖区卫生室的安全性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网络直报工作,使网络覆盖延伸到村级卫生室。2013年,药品不良反应网络直报数1201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675份。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被评为全市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先进集体。
以广告监测为重点,净化药品广告市场。一是加大药品广告监测力度,做好违法广告信息上报、移送工作。二是加强对销售违法广告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要求经营的广告药品必须进货渠道正规,索取正规票据,具有省、市药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否则暂停销售该药品。2013年,共向工商部门移交违法药械广告44起,对23家违法发布药品信息广告的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食品医药安全宣传】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餐饮单位负责人特别是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创业技能,会同临沂市医药技校举办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共开展7期,培训从业人员1286人。
在餐饮行业开展了“文明餐桌”行动,在餐饮单位摆贴“文明用餐、节约环保”等提示牌、宣传海报。全年共制作发放“文明餐桌行动”倡议书2000份,提示桌牌2000个,宣传海报1000份。
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发布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资料,以便群众随时查询。同时,充分利用大众媒体和各种宣传手段,如广播、电视、宣传车、宣传栏、宣传单、印制法律法规汇编读本、解答群众咨询、假劣药品展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行政许可法》实施日及县政府组织的法律法规宣传日活动等多种方式方法,广泛深入地开展食品药品有关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的宣传。全年共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拒绝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广告宣传、合理使用抗菌药物、《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22场(次),出动宣传车80次,向群众发放宣传单2万余份,张贴宣传画360张,在集市举办假劣药品实物展10次。
(王淑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