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检查、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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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中共沂水县纪委由县党代会选举产生,根据《党章》履行教育、监督、惩处、保护职能,肩负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的重任。监察局是县政府行使行政监察职能的专门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履行职责。县纪委与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2013年,内设办公室、教育研究室、干部室、监察综合室、信访室、案件检查一室、案件检查二室、案件审理室、执法监察室、效能监察室、党风廉政建设室、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等12个副科级职能室和县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1个正科级单位,共有工作人员37人。2013年,县纪委、监察局先后被授予全市“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职责先进单位”、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服务经济发展先进单位”“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先进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政务服务工作先进单位”“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先进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沂水县纪委全体会议】 2013年2月6日,中共沂水县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回顾总结了全县2012年反腐倡廉工作,隆重表彰了2012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行风建设、“行风热线”先进单位和个人,签订了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部署安排了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吴恩坤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全会作了工作报告,总结了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全面部署了2013年工作任务。县委书记、县人大主任刘贤军作了重要讲话,围绕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从三个方面对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联系群众 转变作风”工作】 2013年1月,县委部署开展了万名干部“联系群众、转变作风”工作,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联系群众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纪委牵头负责工作的整体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宣传组、督查组、督导组四个大组。主要负责全县联系群众工作的综合协调、相关文件的起草等工作;负责联系群众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对联系群众工作开展明察暗访、对弄虚作假人员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对各级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的调度、督导、指导工作。
工作开展以来,县干部联系群众工作办公室根据县委干部联系群众工作总体部署,按照“一二三四五”工作思路,及时制定印发工作意见、方案及各项规章制度,有效地保证了工作的深入开展。组织全县除一线教师和医生外10180名干部,每人联系30户左右的群众。同时,开展教师联系学生家长、医护人员联系病人及家属活动,实现了全覆盖、无缝隙。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手段,设计开发了干部联系群众管理系统,“全覆盖、网格化”构建群众工作新模式。建立了群众诉求需求表达、搜集、研判、解决动态循环、层级解决机制。共搜集群众诉求需求4.8万个,已解决95%。成立了6个督导组,强化督查,先后组织全县大规模电视直播现场抽查会议7次,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19名联系干部进行了相关处分。采用入户走访、电话抽查的形式,随机抽查6000余人(次),保证了联系群众工作的扎实开展。按照“突出重点工作、突出关键环节、突出责任落实、突出群众监督评判”的要求,在96个部门建立了联系服务群众专业平台,实现用群众的思维方式、群众的工作方法、群众的评判标准、群众的监督渠道评价部门工作,以平台为载体抓好行业作风建设。
“联系群众、转变作风”工作开展以来,受到各级领导和媒体的关注,省委书记姜异康、省委副书记王军民、市委书记张少军均作出重要批示。2013年,中央、省、市主流新闻媒体来沂水县采访宣传联系群众工作的记者近200人(次),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发表联系群众稿件700余篇(条),为推动全县联系群众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 紧紧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有关规定,从严从紧推进作风建设。2013年,县委、县纪委专门召开会议安排部署,针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午间饮酒、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乱发津贴补贴、公款送节礼等问题先后下发14个文件。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公开举报电话,24小时接听、受理投诉举报,“全天候”接受媒体、群众等社会力量监督。开展明察暗访70余次,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人,通报典型问题3起6人。开展“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专项治理,对全县70多家酒店、宾馆、超市、景点、娱乐场所开展检查30余次。深入开展“庸懒散”专项治理,查处违反工作纪律、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问题4个。全县公务接待费下降7.4%,车辆购置及运行费下降6.2%;全县性会议减少12%,文件、简报减少11%;清理腾退办公用房6950.66平方米。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行风建设工作】 深入开展“政策措施落实年”和服务企业“四比四看”活动,强化服务保障,创优发展环境。2013年,对20个市级重点建设项目进行跟踪问效,建立优化发展环境联系点147家,向73名重点企业负责人颁发了“企业家绿卡”,严格落实涉企检查备案制,畅通企业运输车辆“安全绿色通道”。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实现了“行风热线”同广播、电视的同步直播,“行风热线”共播出88期,接听群众热线电话382个,当场解答群众疑问229个,线下调查解决问题153个,全部按期予以落实,群众满意率达97%。继续发挥“马上就办”投诉电话的作用,做到了快查快结,快速反应,受理投诉电话226个,按期办结率达到了100%。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在全县所有服务窗口推行满意度即时评价制度,将县直部门151个重点中层岗位和316个基层站所纳入行风评议范围,以评促建、以评促纠。

【监督检查工作】 2013年,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维护政令畅通。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共公开信息1731条,其中项目信息1587条,信用信息144条。开展涉农价格与收费专项检查,查处违价金额20余万元。继续搞好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立项监察后续处理工作,收土地出让金161.59万元,收缴罚款132.24万元,征收规费121.39万元。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7名相关责任人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开展农村低保、惠农补贴、涉农价格与收费、保障性住房、教育医疗等专项检查,核查清退违规低保户3800户,11名党员干部受到责任追究,查处违价资金36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4万元,对经济适用房建设中存在的遗留问题进行了纠正,对违规办班的5名教师进行了严肃处理。同时,认真做好公务员考录、教师、事业人员招聘、转业退伍军人安置等热点工作的监督。

【案件检查工作】 把惩治腐败放在突出位置,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13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13件,立案调查100件,处分党员干部103人,其中副科级以上干部7人。围绕和谐稳定大局,及时果断地查处了一批集体访、越级访案件。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和一般性问题及时提醒,函询谈话6起,督促落实整改,最大限度地教育和保护了干部。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加强和规范案件审理工作,确保办案质量。

【惩防体系建设工作】 2013年,举办廉政专题讲座40余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2.5万余人次。组织全县864名科级干部开展德廉知识集中闭卷测试,激发了党员干部学习、遵守廉政法规和廉洁从政的内在动力。积极开展廉政公益广告展播,专门邀请市纪委领导作廉政教育专题报告。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创建”活动,新创建省级示范点1处,市级示范点13处。集中开展党政机关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11443名党员干部均作出“零持有”报告。开展公务用车涉牌涉证专项治理,严格车辆编制管理,规范车辆购置、更换、处置审批程序,清理违规车辆316辆。开展惩防体系制度评审工作,对77项制度进行了清理审核,保留58项、重新修订4项、废止15项。积极推进科技防腐工作,建立了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和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平台。以“123农廉工程”为抓手,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争创市级“三基联创”示范单位46个,开通了“沂水农廉网”,建立了农村“三资”管理监管平台。
(解学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