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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沂水县委
关于开展干部“联系群众、转变作风”主题
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
(2013年1月16日)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央、省、市、县又先后作出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为贯彻落实好中央部署,进一步改进党风政风,践行为民宗旨,建立与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紧密的联系,决定在全县深入开展干部“联系群众、转变作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围绕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突出一个主题:联系群众、转变作风;落实两项要求,即:带着使命联系群众、增强责任意识,带着感情服务群众、增强宗旨意识;开展三项活动,即:万名干部直接联系群众活动,党员干部集体学习、集中讨论活动,干部行为规范提升活动;强化四个保障,即:制度建设、群众评议、宣传引导、考核奖惩;实施五大工程,即:为民致富工程、为民解困工程、为民行为规范工程、为民服务网格化工程、幸福家园建设工程,通过干部全承诺、全述职、全评议,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的自觉性,以发展聚民心,以公道赢民心,以真情暖民心,实现干部联系群众全覆盖、全参与、全监督,增强执政为民的实效,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建设激情沂水、创新沂水、友善沂水、品牌沂水提供坚强保障。
二、活动载体
(一)开展万名干部直接联系群众活动。主要是做到“五个一”,即:“一张承诺卡,为民服务公开化;一条联系线,沟通交流经常化;一份民情表,群众冷暖明细化;一门好亲戚,解困释疑亲情化;一张为民网,联系群众网格化。”送上一张承诺卡,公开为民服务内容;给群众留下联系方式,经常沟通交流,每月最少打一次电话询问情况,每年最少走访联系户两次;建立联系群众工作登记表、记录表、台帐等,详细掌握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把群众当亲人,面对面与群众交流,实打实为群众办事,手拉手帮群众解困,心连心与群众结亲戚、交朋友;建立全员联系群众制度,全县干部每人联系30户左右的群众,每名教师联系一定数量的学生及家长,每名医生、护士联系一定数量的病人及亲属,实现联系群众网格化、全覆盖。对联系户根据经济条件、家庭状况进行分类,对富裕户重点开展政策解答,对困难户重点开展解困解难,对不稳定群体和上访风险户重点开展思想沟通与风险化解。同时,开展问卷调查活动,带着问卷深入群众、深入基层,问计于民、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难于民,找准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最不满意的矛盾问题、最期盼解决的难点问题。县级班子领导成员带头联系最困难户,蹲点调研,解剖“麻雀”,了解群众所想、所需、所盼,做联系服务群众的表率和先导,带动各级干部深入践行活动要求。
(二)开展党员干部集体学习、集中讨论活动。围绕提升干部服务群众能力,建立干部定期、无例外学习制度,定期开展集体学习、集中讨论,熟悉政策、交流经验、掌握基层工作规律和方式方法,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为民意识,提高服务群众本领,提升对各项政策的把握水平,使工作更加贴近民心、顺应民意、符合民愿。
(三)开展干部行为规范提升活动。强化对县直单位干部、乡镇(街道)干部教育管理,在政务大厅等窗口单位设立服务满意度评价系统,由被服务人员确认满意度,监督干部服务行为;继续深化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责任追究和行政问责制,在县直部门和乡镇(街道)站所中开展“定规章、严管施政行为,定权责、严肃工作责任,定标准、严格服务时限”活动,促进服务效能大提升。把村干部全面纳入到全县责任管理和作风管理中,县纪委、组织部搞好面上指导,乡镇(街道)直接负责抓好对村干部的管理。开展干部承诺、述职活动,承诺、述职内容要予以公开。切实加大对违纪违法干部的处理力度,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纯洁。
三、四项保障措施
(一)制度建设。按照中央、省、市作出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要求,制定《中共沂水县委常委会落实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规范调查研究、会风、文风、庆典活动、轻车简从、接待、饮酒、厉行节约等方面的内容,强化约束,改进作风;制定《干部行为规范》,用制度管人、用机制规范干部行为,打造更讲党性、更加纯洁、更加务实的干部队伍。
(二)群众评议。深化行风评议活动,开展民意测评,在县直单位评议最优和最差中层干部;开展双向评议,由乡镇(街道)对村干部进行综合评议考核,由群众对村干部进行评议,由联系户对干部联系群众工作写出评语,干部当考生,群众作考官,真正变“要我去”联系群众为“我要去”联系群众,将工作重心放在群众身上,让支点靠近群众,使干部做好群众工作的杠杆动力更强。评议结果作为干部年终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对评议得分差、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进行处理,形成警示作用。
(三)宣传引导。加强舆论引导,改进新闻报道,压缩领导活动报道的数量、时长,将新闻报道重点放在基层,让群众成为主角。对广播电视节目和报刊进行改版,增加百姓心声、百姓形象,展示基层干部一线工作。成立新闻评论员队伍,增加对服务基层、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评论。做好典型引领,在各行各业各领域广泛开展创业模范、服务标兵、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加强师德、医德教育,树立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正风清风。在各类媒体设立专栏,广泛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宣传正面典型正向引导,曝光不良典型反向促进,正反双向推进,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四)考核奖惩。设立举报热线,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加强对活动开展的监督检查,公开通报,强力督促,年终进行综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纳入单位、个人评先树优范畴,作为干部提拔使用依据,对联系群众取得显著实绩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联系工作不到位,导致联系户向上反映情况或发生不良影响的,进行约谈通报;对在联系群众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造成恶劣影响的部门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四、实施五项工程
(一)为民致富工程。所有联系群众干部和部门单位开展承诺活动,明确联系村居集体经济收入、联系户收入增长目标,对准群众的发展难题,送政策、送服务、送技术、送信息,帮助联系村居和联系户发展经济、增加收入。
(二)为民解困工程。针对城乡低保户、困难户、失地农民、残疾人、留守儿童、矫正人员等困难弱势群体,围绕农村集体经济薄弱、农房建设、就业、社会保障、就医、计划生育、子女入学等村居发展和群众生活面临的瓶颈问题,加强对相关政策的研究,开展服务下乡,最大限度地为民解困、解难、解忧,送真情、暖民心,做群众的贴心人,切实帮助解决群众最关心、最期盼的问题,答复好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赢得群众认可。
(三)为民行为规范工程。在全县干部中深入开展述职治庸、问责治乱、严管治贪“三治”活动,促进干部规范履职、廉洁履职,切实解决好“中梗阻”、吃拿卡要等问题。突出抓好对村干部的管理,加强村党组织建设,建章立制,全面规范村级事务决策、运行、公开、监督程序,让权力在制度框架内运行,推动农村基层工作的民主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切实解决好“一言堂”、作风不实、财务不清、办事不公、作风粗暴等群众反感的问题,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为民服务网格化工程。立足社会管理创新,对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实行条块式网格化管理。对村居群众进行划片,村“两委”成员包片、包组;每个部门、单位对应联系服务一个村居、社区的几个网格或几个村居、社区的多个网格,由一名中层以上干部担任组长,在联系群众的同时,负责对其他联系服务干部的指导,对该村居、社区的联系服务工作负总责;干部对联系户的咨询求助事项,要及时进行解答、帮助解决,一时不能答复的,要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并反馈群众,个人不能解决的及时向组长汇报,组长解决不了的,逐级汇报,直至问题解决。确实不能解决的,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五)幸福家园建设工程。联系群众干部要深入了解户情民情,对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发现、及时帮助解决,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沂水;各部门、各单位对联系村居要帮助制定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农业发展,帮助完善水、电、路、气、暖等各类基础设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美化田园行动,进一步改善城乡生活居住环境;健全完善文化设施,不断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扎实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和乡村文明行动,提高群众文明素质,建设幸福家园。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县委成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公室,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本级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明确任务,明确标准要求,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新闻单位要制定宣传方案,开辟专栏、专题,广泛宣传,及时报道活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新闻媒体要开设“联系群众、转变作风”论坛,进行开放式、互动式讨论,形成密切联系群众、真情服务群众的良好局面。
(三)狠抓落实,务求实效。要坚持标准要求,坚决克服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活动的指导,搞好督促检查和工作考评,这项活动的检查情况将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市综治委: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公民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追授郑培新、秦兵、彭玉梅、李秀堂、李秀松5名同志、授予孙守岩、李建、马光峰、孙香山4名同志为“临沂市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并颁发一级荣誉勋章及证书;授予徐广金、徐国防、黄传军、程培珂、李斌、徐鑫、赵东堂、沈西金、高俊华、李勤华、乔元修、赵重礼、杜甲财、庄百军、刘宪勇、刘印际、吴兴伟、李锦顺、苑纪岭、孟明明、王玉芹21名同志为“临沂市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并颁发二级荣誉勋章及证书。
2013年2月18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沂水县地名管理办法》,县地名委员会办公室对各乡镇(街道、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调整部分行政村规模设置农村社区情况进行了审核,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提请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附件:沂水县行政村调整社区命名情况表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13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