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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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是组织起草沂水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地方性规章及具体实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制定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民性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组织开展科学研究、新技术推广和生殖保健服务,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优化出生婴儿性别结构工作,指导和监督计划生育药具发放;编制拨付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经费的预、决算;负责一孩生育证、二孩生育证的审批及计划内怀孕终止妊娠的核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审批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鉴定。管理协调、组织指导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接待和承办有关计划生育方面的来信来访。指导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2013年,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下设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计划生育服务站2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内部设办公室、计统科、政策法规科、信访科、宣教科、财务科、科技科、县直计生办、执法大队、药具管理站,有工作人员107人。县计划生育协会为正科级事业单位。2013年全县共出生12709人,合法生育率95.51%,人口出生率11.14‰,自然增长率4.46‰,出生人口性别比110.4。

【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 深化基层群众自治,群众自治水平有了新的提升。2013年全县有5个村被评为“全国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40个村被评为全省计生群众自治示范村(居)。深化党员干部“三清一带头”工作。在农村,对所有党员干部“三清一带头”情况进行了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在城镇,扎实开展了公职人员人口信息核查活动,所有在职公职人员、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以及规模以上企业老板都作出了带头实行计划生育的公开承诺。县党员干部“三清一带头”案件查处工作组积极以群众举报为线索,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法生育案件。2013年,全县共查处违法生育的党员干部47人、公职人员12人。扎实开展了三轮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普查,对每轮进站尾子,加强个案分析,落实包保责任制。借进站普查,及时清理、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对发现的违法怀孕,及时落实补救措施。2013年,全县共免费施行计划生育手术25572例,为13500多人提供了免费药具服务。严厉查处以超生为目的的假进站、假出国、假放环、假离婚等弄虚作假行为。对违法生育人员,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对有能力缴纳而拒不缴纳的,申请法院依法强制执行。2013年,共征收社会抚养费4347.6万元;在法院和计生部门的积极配合下,社会抚养费非诉执行案件共立案80起、执行60起,执行社会抚养费90余万元,查封、冻结银行存款38万元,扣押被执行人财物价值30万元,先后对3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的当事人采取了拘留措施。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继续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创新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内容、形式及载体,不断提高宣传教育成效。一是强化分类宣传。深入开展了“青春期教育进校园”“国策教育进党校”“国策宣传进生活”等活动,建设了青春期教育校园网,制作了专门的教材、专题片,丰富了“青春期进校园”活动,以生动的事例、现代化的媒体手段,向青少年宣传未婚先孕、非婚生育的危害,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婚育观念及守法意识。二是强化集中宣传。把计生宣传融入万场电影下乡、千场公益演出、春节期间“十个一”“7.11”人口文化摄影展等活动,通过计生文艺会演、组装宣传车、展出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开展义诊服务等多种形式进行计划生育宣传。三是强化媒体宣传。加强了主流媒体和政务信息的正面舆论宣传工作,在内、外网加强了计生网站建设,有条件的社区建设了计生便民服务网站,创新了宣传咨询方式。

【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一是建立“走出去”服务流动人口新模式。为解决群众反映的返乡查体难这一共性问题,以及个别群众通过提供假孕检证明在流动中超生的问题,创新实施了“你流动我走动、上门服务成互动”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模式。2013年,依托全县成立的20支流动人口服务队,到省内外41个市(县、区)设立宣传服务点,组织开展了三轮“走出去”上门服务活动,累计服务育龄妇女2万人(次),既方便了群众,减轻了群众负担,又促进了计生干部工作理念、工作作风的转变,树立起了良好的计生行业形象,受到群众一致好评,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这一做法,也得到了国家和省、市领导的认可,并被中央电视台、山东卫视、新华网、大众网、大众日报、农民日报、中国人口报等多家媒体报道。二是大力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围绕服务理念、服务环境、服务质量“三个提升”,一方面对县乡计生服务站进行了改建或扩建,提升了“硬件”设施水平,确保达到国家有关标准,优化了服务环境。着力提升县乡计生服务站“软件”水平,组织开展了全县技术服务人员岗位练兵、业务培训及知识竞赛活动,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及服务规范,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上有了大的提升。2013年,全县共为6425对育龄夫妇开展了免费孕前优生检查,查处高风险人员1721人,高风险率13%,对高风险人员均实施了专业优生指导。三是认真开展办证便民服务。本着“群众事无小事”的原则,向社会作出了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站服务、一次办结、一次告知的“五个一”公开服务承诺。申办当事人材料齐全的,一次性为其提供满意的办证服务;不能一次性办完的,要求一次性告知对方办理手续需要提供的所有资料,保证第二次办结,绝不让群众跑第三趟。针对流动人口等特殊群体,积极开展网上办证、家人或村干部代办等业务,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同时,严格落实首接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确保了办证服务质量和效率。四是加强群众满意度测评。借助干部联系群众工作,建设了人口计生信息服务管理平台,依托该平台,定期对办证服务、“走出去”服务、利益导向政策兑现、免费孕前优生检查等工作情况进行电话回访抽查,了解群众的诉求需求以及对工作的满意度,并把群众满意度纳入工作考核,有力地促进了广大计生干部工作作风的转变,推进了创建“群众满意计生”工作的开展。

【基层计生队伍建设】 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对计生服务中心正副主任以及统计、微机、B超等重要岗位进行公开竞聘,严格落实相关待遇,优化队伍结构。为提高计生服务中心医疗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经与沂水中心医院沟通联系,建立起了乡镇计生服务中心医疗工作人员到中心医院的学习平台,18个乡镇的计生服务中心医疗工作人员,分批、分类到县中心医院相关科室开展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医疗技能和服务水平。同时,认真兑现村级计生专职人员工资待遇,通过“直通车”形式共发放村计生专职主任工资466.2万元、岗位补贴59万元,村计生专职人员的星级补助(用于办理新农保)也全部落实到位。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全面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2013年,全县以“直通车”方式共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606.3万元、奖励扶助金375.6万元、特别扶助金8.6万元、双女绝育户奖金339.3万元、农村独女户报名领证奖金52.2万元、破产(困难)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金148.3万元。同时,对符合条件的计生家庭发放新农合补助31.2万元;向困难计生家庭发放救助金20万元;开展了“为了母亲的微笑——计生圆梦行动”,向548名困难计生家庭大学生每人发放救助金5000元;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认真兑现了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承诺。

【人口问题综合治理】 坚持把人口计生工作定位在“四个就是”,即:抓好人口计生工作就是讲政治、就是讲发展、就是讲民生、就是面向未来。参照市“六线齐推工作法”,沂水县也设立了六条工作线,实行分线负责制,强化部门联动、共同推进。针对多年来非法抱养子女征收社会抚养费后仍无法落户的难题,县委、县政府召集公安、民政、计生、卫生等有关部门研究,共同制定了解决方案,截至2013年底,为符合条件的12人落了户。县检察院与计生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长效机制,采取定期开展警示教育、专项督查、警示座谈等方式,提高了各级计生干部的廉政意识。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各乡镇与县打击“两非”案件查处工作组密切配合,加强孕情源头信息采集及孕期跟踪管理,及时发现和查处“两非”行为。坚持把违法生育二胎男孩及以上胎次男孩作为案源,深入查找“两非”线索,加大办案力度。2013年,全县“两非”案件共立案18起、结案18起。严格执行省市有关规定,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逐年稳定增长,将计划生育经费作为法定支出、必保项目列入县乡两级财政预算,并按照工作进度及时拨付到位。同时,把免费孕前优生检查及“走出去”为流动人口服务这两项工作列入2013年重点督办的20件民生实事,在人、财、物上给予了充分保障。2013年,全县共投入计划生育经费7955万元,保障了工作的正常开展。另外,2013年,县乡两级共投入3000多万元,对计生服务阵地进行了优化提升。

【计生协会工作】 2013年,县计生协积极参与全县人口计生重大问题的政策与动态研究,为县委、县政府提供许多决策意见和建议。县计生协自2012年真正实现了“参公入序”管理后,不断健全组织架构,完善城乡协会建设,逐步形成了一个覆盖全县城乡的基层组织网络,成为协助党委、政府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力量。在村居,积极依托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小组、育龄妇女小组和计生协会会员小组“三位一体”的组织形式,不断深化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强化惠民政策落实,深化“计生助福”活动开展。县委、县政府牢固树立“抓计生就是抓民生”的理念,不断加强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逐步健全完善了系统规范的利益导向体系。各级计生协会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开展了针对计生家庭的奖扶、救助活动,收到了良好的工作效益和社会效益。2013年,县计生协针对全县流动人口数量多、返乡查体难问题,深入各地调研探索,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城市,积极与当地计生部门沟通协调,依托“老乡会”或“商会”,设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设置流动人口服务点。

【人口计生工作考核】 在建立健全“整体工作综合考核、重点工作专项考核、日常工作月考核、个案督办跟踪考核”计生考核体系的基础上,完善了“三公一透”、双向制约的考核复议制度,确保了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2013年,先后组织开展了12次专项考核、11次月考核、3轮综合考核,加强了信访直查,有力地推进了工作落实。健全完善集体复议制,实现了考核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阳光操作。在12月31日召开的县委工作会议上,县委、县政府把计划生育工作同其他工作一道兑现了2013年度奖惩。其中,有5个乡镇(街道)受市委、市政府表彰,有5个乡镇被县委、县政府授予“2013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奖”。另外,表彰了履行职责先进单位20个,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30个,记三等功乡镇2个,嘉奖计划生育责任人8名。
(谢乐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