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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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沂水县人民政府正科级行政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管理、社会保障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项工作。现辖人力资源开发服务管理办公室、劳务协作办公室、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处、医疗保险事业处5个正科级单位;技术工人考核管理办公室、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个副科级单位;办公室(挂政策法规科牌子)、人事科、规划财务科、就业促进科(挂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农民工工作科牌子)、县公务员管理办公室、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员调配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县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退休人员管理科、社会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调解仲裁管理科(挂劳动监察科牌子)、民生工作办公室17个股级行政科室及失业保险事业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信息中心及职业技能鉴定中心4个股级事业科室,设立县外国专家管理办公室。2013年,有干部职工242人。

【劳动就业】 沂水县经过近几年整合,形成了统一的沂水人力资源市场。以此为依托,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就业服务队伍不断壮大,年办理求职登记1.3万人,介绍就业1.15万人。不断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按照“七到位”“五统一”的要求,规范建设,实现了全县乡镇(街道)基层服务全覆盖。2013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5540人,其中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580人,困难群体就业950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82%;完成失业职工技能培训1938人,创业培训1070人,其中成功创业370人,吸纳就业1325人,全年为731名成功创业的失业职工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879万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贴息149万元。截至2013年,共为6300余名困难群体人员发放社会保险补贴4900余万元。

【社会保险】 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2013年,全县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186个,参保职工23689人。2013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缴纳比例单位缴纳31%,个人缴纳2%;机关事业单位每年缴纳的保险费分别计入单位缴费台账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每年定期整理台账,审验保险手册。2013年,共征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28216万元;为7073名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发放离退休费26680万元,发放率100%。2013年,稽核机关事业单位74家,其中书面稽核35家,实地稽核39家,稽核在职职工11036人,占参保人数的45.6%,稽核离退休人员6844名。
全年共征缴各项社会保险金9.07亿元,当期企业养老金征缴3.14亿元,占任务的82.8%;企业养老金累计结余12.05亿元;征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2.82亿元,完成年征缴任务的135.65%;征缴工伤保险金1638万元,占任务的121.35%;征缴生育保险金920万元,占任务的139.42%;征缴机关、企事业单位失业金2284万元。企业养老保险扩面人数4886人,占任务的132.27%;生育保险扩面人数为3465人,占任务的247.5%;工伤保险扩面人数3197人,占任务的160.01%;加大社会保险征缴力度。县政府出台了《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意见》,形成了县级的扩面领导小组,在全县形成了良好的扩面环境;为了使扩面工作更加有效地落到实处,让用人单位充分认识征缴扩面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定期、分层次的召开了社会保险征缴工作调度会和超市用工、缴费情况调度会,经过扩面,116家参保企业进行了参保登记,养老保险扩面5110人。成立了清欠小组,对欠费企业进行了集中清欠,2013年共清欠15家企业,清欠512万元,涉及职工743人。为19976名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待遇,为142名离休人员调整了待遇。为62名企业死亡离退休人员直系亲属享受资格进行了审查,为45名已故离退休人员办理了遗属待遇领取手续。为22487名离退休人员发放待遇3.13亿元,社会化发放率继续稳定在100%。打印养老保险对账单7万余份,全部实行微机打印审核;办理养老保险基金转移手续210人,转出养老保险金260万元。接收养老保险关系500人,转入养老保险金750万元。认真做好在职职工死亡个人账户退还工作,共退还个人账户养老金69人81万元,全年共发放养老保险手册7000余本,接受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400余人,转入退役军人养老金800万元。
认真抓好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全年对72家企业进行实地稽核22082人,稽核中发现有3454人未参加养老保险、有1193人未参加工伤保险、有5021人未参加生育保险。抽取了2012年4~6月的征缴票据2500多张进行了检查。对2012年4~6月养老金发放情况进行了稽核,查出有18人死亡未及时上报,扣回冒领养老金7万余元。对2012年4~6月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情况进行了内部稽核。
全年受理484起,认定474起,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769万元;与3家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了协议,为698人参保职工支付生育保险金674万元。对工伤认定、鉴定、待遇支付、生育档案进行了整理,共整理工伤认定档案474卷、待遇档案496卷、鉴定档案181卷、生育档案698卷。
201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巩固全覆盖成果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完善制度建设、规范业务规程、夯实基层经办”三个重心开展工作,着力增强政策吸引力、提高经办服务效能,办群众满意的养老保险。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整合新农保与城居保制度,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截至2013年12月底,全县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7.08万人,其中,缴费人员49.58万人,待遇领取人员17.5万人。工作中,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政策宣传,严格督导考核,确保应缴尽缴。3月底前全面完成2013年度养老保险费收缴工作,全县缴费人数472616人,个人缴纳保险费5717万元,各级财政补贴1.18亿元。二是加大资格审查力度,严格资格审核,强化信息比对,确保养老金按时准确发放。2013年10月,将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65元,到2013年底,全县待遇领取人数174996人,全年发放养老金1.04亿元,发放准确率100%。三是整合新农保与城居保制度,健全制度建设。2013年12月,县政府下发《沂水县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沂政发〔2013〕111号),确定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将新农保与城居保制度合并实施,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缴费档次、补贴标准、丧葬补助金等内容进行了调整和补充。四是进一步规范业务经办流程,健全工作制度,提升经办服务标准化水平。根据业务工作需要,新设退转科,负责办理居民养老保险退保、终保、转保业务,制定了退、转、终保业务操作规程,实现保险关系跨县(市、区)转移。建立健全稽核内控工作制度,确保业务工作安全运行。五是按照先保后征原则,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积极探索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到2013年底,累计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12681.31万元。
2013年,全县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达到168136人,基金征缴达到1.94亿元,支出1.66亿元,其中,城镇职工参保人员达到80268人,基金征缴达到1.7亿元,支出1.46亿元;城镇居民参保人员达到87868人,征缴居民医保基金2420万元,兑付医保待遇1953.6万元。积极推进医疗费用报销网络信息化建设,2013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刷卡即时结算并开展普通门诊统筹工作。连续4年开展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鉴定工作,有效保障了慢性病参保人员的就医购药需求。本着公正、公平和预防为主的医保原则,为全县参保职工建立健康档案,对连续两年未发生医疗费用的,实行免费查体一次,2013年,有近2万人参加了社保免费健康查体。
2013年失业保险稽核企事业单位123户,稽核职工27275人,占参保人数的56.09%,全年失业保险共新参企业37家,新参职工2160人,完成市下达扩面计划的617.14%;截至2013年12月,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49785人;面对失业保险金降低收缴比例50%的情况下,收缴失业保险金2283.96万元,按时完成市下达收缴计划;全年共支出失业保险金4762.62万元;接收失业职工档案手续1203份,为5107名失业职工发放失业保险金。2013年全年开办培训班3期,设置专业8个,有1719名失业职工参加了培训。为67名到达退休年龄的失业职工呈报办理了退休手续;根据临人社发〔2013〕13号《关于延长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县人社局认真做好了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工作,2013年共申请拨付扩大支出基金665.36万元。其中:为1659人拨付社保补贴215.16万元;为181人拨付岗位补贴21.72万元;拨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428.48万元。

【劳动力管理和输出转移就业】 县劳务协作办公室主要担负着全县农村劳动力的培训、开发、输出、转移就业和管理任务。2013年,全县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69万人。其中,外派出国人员11批次57人。
面对已经实施新的《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及劳务派遣代理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2013年,县劳务办成立了劳务工程分包公司,7月,沂水大众劳务有限公司获得临沂市住建局颁发的“建筑业劳务分包资格证书”。

【劳动工资管理与劳动合同管理】 进一步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指导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工资增长。自2013年3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080元,小时工资标准为11元。
继续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通过劳动合同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对企业用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2013年,审查备案劳动合同15604份,审核集体合同596份。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的专门机构,由干部主管部门代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等相关行政部门代表、军队及聘用单位文职人员工作主管部门代表、工会代表、用人单位代表等组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人事争议,实行仲裁庭、仲裁员办案制度。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3年,共受理各类劳动人事仲裁案件455起,涉案金额1560万元,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100%,有力地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

【职业技能开发】 包括职业技术培训、职业技术考核与技能鉴定和职业技能竞赛。
2013年,全年共培训各类人员32883人,其中职业技能培训16382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16501人,高级工以上考核鉴定674人。按照《沂水县2011年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实施方案》,全年共拨付就业培训资金 211.425万元。新培养技师77人。开展2013年沂水县首席技师选拔评审工作,8名企业一线技能人才入选首席技师,至2013年底,沂水县首席技师人数达到27人,6人入选参加临沂市技术能手评选。
2013年,共组织考核鉴定29批次,鉴定考核6371人。高级工以上考核鉴定674人。参加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率为90%以上。
组织开展第五届“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大赛共涉及21个工种,3000多人参加,22人荣获“沂水县技术能手”和沂水县“2013劳动之星”荣誉称号,有124名选手获一、二、三等奖,有27个单位获团体奖,有10个单位获优秀组织奖。

【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 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方式有日常巡查、举报投诉专查、专项检查、书面材料审查等。2013年,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2000余户,涉及劳动者8.6万余人,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50起,其中信访案件3起、“行风热线”3起,12345市长热线8起,县领导批示案件4起,网上问政网络舆情案件9起,举报投诉案件23起,举报投诉案件专查率达100%,为劳动者讨回工资740余万元。通过开展一系列执法活动,有力地推进了劳动保障工作,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 至2013年12月,制作发放具有金融应用、社保应用和身份认证等三大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共计发放城镇职工社会保障卡81305张,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卡73428张,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卡123405张,成功上传省厅城乡居民保卡信息654348条,达参保人数的97.4%。根据金保工程“五险合一”的要求,建立了全新的“五险合一,一票征缴”的业务体系,形成了“基金征缴五统一,财务管理一个门,基金支付分头办、社会化服务一条龙”的业务经办模式。在全市率先实现“省、市、县、乡”四级网络体系,并在19个乡镇人社所和5个县人社服务大厅的网络视监控,形成了“一网到底、全面覆盖”的工作格局,使全县信息化建设实现了网络化、实时化、动态化的管理,并积极推广人社网络向乡镇向社区的延伸,完善了现有的乡镇基层平台的信息化建设,所有乡镇人社所通过专网乡镇人社所均能正常办理相关人社业务。人社业务网络全县全覆盖、全畅通,全县范围内实现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统筹金、门诊慢性病网上直接报销结算,简化了医疗费用审核、结算程序,缩短了结算周期,方便了参保职工,提升了医疗保险的支付效率和服务水平。建设了局门户网站,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的服务理念,本着便民服务、为民服务、网上办事为宗旨,围绕人社业务“勤政为民,就业惠民,社保安民,创业富民”十六字方针,大力宏扬人社工作的新特色,政府业务流为主线,以用户为中心,全方面、多功能地为广大群众提供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相关的政府公共服务。网站截至2013年12月共上传各种政策法规及其资料4100余篇。并对公众查询、专题栏目进行了功能的提升和版面的美化与改版,新增了“联系群众 转变作风活动专题”“人社局便民服务信息平台”“廉政文化建设”“文明办网”等三个专题专栏,专栏的增加及版面的改版使网站更秉承人性化、科学化、规范化,使其在提高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度、提升政府行政效能、方便群众参与和监督等方面都有所提高。

【人事管理】 严格考核政策,积极做好年度考核备案工作。2013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考核人数为21947人,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3444人,占参加考核人数的15.65%,称职(合格)等次18023人,占参加考核人数的81.92%,基本合格1人,不称职(不合格)5人,未定等次的474人,未参加考核33人。
认真做好公务员考录工作。2013年全县共有4564人报考,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4335人。通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法定程序,共考录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84名,其中县直部门17人,政法系统17人、乡镇机关50人。
精心组织公务员培训工作。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对2012年新录用的74名公务员进行了初任培训,其中集中培训5天,开设讲座12场,通过培训,帮助新录用公务员尽快完成了角色转变,提高了工作能力。根据上级要求,组织县纪检、组织、人社等部门15名领导干部参加了上级举办的公务员面试考官培训班,通过培训,全部取得了公务员面试考官资格。2013年,沂水县共抽调了17名面试考官参加了全市公务员面试工作。
及时做好公务员任职定级和登记工作。会同县委组织部、县纪委人员组成考察组,严格按照考察程序,对沂水县2012年录用的72名公务员(含7名选调生)进行试用期满考察,考察合格后,及时办理了任职定级手续。根据上级安排,严格按照公务员登记的范围、对象、条件和程序,在规定的行政编制限额内,认真做好公务员登记备案工作。一是严格按照政策标准,认真做好县物价检查和农产品成本调查机构人员过渡登记工作,共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17人;二是认真准备材料,集中报送沂水县67名公务员和5名参照人员的登记材料到市人社局审批备案。
认真贯彻落实《临沂市奖励表彰工作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审查把关,控制奖励表彰评选比例。积极推荐沂水县相关单位、人员参加市级以上表彰活动45项,其中先进集体46个,先进个人54名。与县政府部门、单位联合开展表彰奖励活动33项,其中集体三等功1个,个人三等功14名,先进集体118个,先进个人219名。
认真做好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98人,其中研究生14人,本科152人,专科及以下132人。
大力加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人员聘用管理制度,严格聘用手续审核备案,加强人员聘用数据库建设,规范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管理工作。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全部签订并及时续签了聘用合同,有5862人签订长期合同,有13696人签订短期合同,其中专业技术岗位14916人、管理岗位2950人、工勤岗位1692人。

【人才交流和毕业生就业】 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加强人才交流开发引进工作,积极为高校毕业生及各类人员服务,为个人求职和单位求才搭建市场交流平台,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继续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2013年,配合县委组织部开展了“百名高层次人才引进”及其他人才引进项目,经过严格选拔,共为沂水县事业单位引进硕士以上学历专业人才52人,帮助企业单位引进紧缺急需人才17人,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
完善人力资源市场运行机制,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首先,加强市场信息化建设,2013年累计注册企业799家,求职人员注册简历9025份,累计访问量突破220万次,市场统一发布各类招聘信息226条。沂水人才网的开通,极大完善了县人力资源市场的调配功能,有效配合了人力资源市场的整体运作。其次,举办好每周二的常规人才交流会,市场调配功能更加突出,同时认真举办好其他各类专场交流会,2013年共举办各类人才交流会48场,进场招聘单位1068家(次),进场求职人员17200多人(次),提供各类就业岗位14991个。达成就业意向1万余人,较好地发挥了市场调配功能。继续实行人力资源市场会员制,加强对会员单位的管理服务,2013年会员单位达到71家,人力资源市场已经成为沂水县用人单位求才和求职人员求职的第一选择。
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加快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按照上级要求,2013年,通过公开招募,共选拔了3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工作。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工作,大力提高见习基地接纳毕业生实习锻炼和就业的能力,2013年全县共有基地12家,共推荐350余名毕业生到实践基地实习锻炼,最终被见习单位留用270人。
重视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工作,重点推进了大学生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的建设。自3月份起,利用两个月的时间,通过现场讲座和网上授课等形式,先后组织了两期电子商务创业园培训,共培训大学生48人。2013年,创业园的组织结构、运营模式已构建完成,孵化场地也调整完毕,并已重新装修,具备吸纳大学生入园接受孵化培训的条件。
做好人事代理工作,落实各项代理业务。做好代理人员的档案工资调整、年度考核手续等日常服务工作;加强对人事代理人员的管理工作,完善人事代理合同的续签、变更、解除手续和人员调动的相关工作。代理人员的数量稳步增长,2013年,人才中心共代理各类人员4022人,其中单位代理1099人,个人代理2923人。

【教育培训】 2013年,为了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沂水县拟定了4个培训课题,供不同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选学。共有21470人(次)报名参加培训,为历年来参加人数最多的一年。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国外智力引进】 根据《山东省岗位设置实施指导意见》的要求和省人社厅关于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评审意见,2013年全县共组织召开初级评审委员会4个,企事业单位取得高、中、初级职称资格的共计524人,其中高级45人,中级213人,初级236人。同时严格执行市里批复的岗位设置数量,指导部分乡镇和事业单位在岗位设置内搞好专业技术人员的竞聘上岗工作。
坚持不懈地做好了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全县累计聘请日本、德国等外国专家28人(次),其中企业自行聘请专家23人(次),通过市外国专家局联系的专家5人(次),帮助解决造纸、铸造、大樱桃栽培管理等技术难题123余项。山东华明纸业有限公司今年是第六次聘请日本造纸专家马场芳信到公司指导工作。马场芳信先生也先后为华明纸业解决造纸技术、污水处理及再利用等技术难题。

【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及工资工作】 至2013年底,沂水县共有3649人(次)参加了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确定为高级工的1179人,中级工1085人,初级工805人。
2013年,沂水县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已经平稳实施,按照上级精神和文件要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严格执行工资政策,按时审批各类人员工资变动,做好日常工资管理工作。2013年全年共计审批各类工资8.06万余人(次)。
完成了2012年、2013年、2014年度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标准调整审批工作,共审批68713人(次),认真及时地落实了县委工作会议精神。
依据2011年、2012年度考核结果,为符合滚动升级、晋升工资档次条件的执行机关工资制度的工作人员办理了工资审批手续。其中滚动升级649人,人均增资23.09元。晋升工资档次234人,人均增资30.44元。
依据2012年度考核结果,为符合晋升薪级条件的事业人员办理晋升薪级18096人,人均增资27.5元;至2013年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均月工资收入(应发)达3668.7元。

【退休干部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的政策规定,按照管理权限,严格审批。一是退休业务。2013年为全县476名工作人员办理了退休手续,其中干部379人,工人97人,同时审批安家费、建房补助费。截至2013年12月,全县离退休人数达到6969人。二是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件政策,调整审批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及退养民师的补贴。三是一次性抚恤及遗属补助的审批。全年审批离退休死亡人员一次性抚恤金121人,审批在职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28人,同时审批符合条件的遗属补助。四是做好退休干部特殊贡献待遇的呈报及落实。

【转业军官安置及企业军转干部解困】 2013年全县妥善安置军转干部8人,其中副团职2人,正营职3人,副营职1人,连职1人,技术干部1人。积极稳妥地做好困难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截至2013年12月,全县共有企业军转干部343人,其中中央、省属企业144人,市、县属企业199人。纳入解困范围的共有199人,市、县属企业全部纳入。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上级出台的各项解困政策得到了全面落实,面上的解困工作任务已经完成。建立完善了解困工作的长效机制,为纳入解困范围的企业军转干部办理了医疗保险和定期组织免费查体,对特困和重灾企业军转干部实行了重点救助。
(张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