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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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沂水县档案局(馆)的主要职责是主管全县的档案事业,根据档案工作的原则和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全县档案事业发展计划、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县直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乡镇、村居及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以及对全县各单位贯彻实施档案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档案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2013年,档案局(馆)下设办公室、业务指导科、管理科、信息中心、征集编研室5个科室,有工作人员18人。2013年,县档案局(馆)荣获“全市档案综合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成功创建了“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并继续保持了“市级文明单位”、国家二级综合档案馆荣誉称号。

【档案征收与整理】 2013年,共收(征)集全县重大活动资料照片1560张,征集刻录音视频资料3900分钟。共接收民政局、二轻联社、供销社、县志办、科协、双成纸业等单位文书、婚姻登记、破产企业等档案6259卷。对沂水籍名作家档案进行了征集;开展了历史记忆档案资料的征集工作,征集了一部分历史老照片和历史资料,并对历任沂水县委书记的档案资料进行了征集。同时,发挥档案馆的场所优势,吸收县志办的方志馆入馆,做到了资源共享。至2013年底,馆内共保存了27个门类,138个全宗,99606卷(件)档案,图书资料10561册。

【开发利用服务】 2013年,以图文并茂的形式整理编辑完成了《沂水县重大活动剪影》的编纂工作,并以印刷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保存归档。编辑完成了《沂水县档案馆指南》《沂水县林业资源统计资料》等资料共计16万字,能提供二次文献为利用者服务。2013年,共接待利用者1105人(次),利用档案资料4900卷(次),帮助解决了大量有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房屋产权、工资劳保、养老保险、计划生育、婚姻登记、经济纠纷等方面的问题;同时,为县政协、跋山水库管理处、审计局、沂城街道、泉庄镇、西朱家庄社区等单位编写志书提供了场所和丰富的档案资料。与县新闻网络办公室合作,在《沂水新闻》报周末版开辟《兰台春秋》专栏,定期刊发馆藏档案解读文章,全年共刊发解读文章25篇,扩大了档案文化的传播力。编发《沂水档案》简报,主要是反映各级档案工作动态、宣传档案知识和法律法规、刊发档案研究成果,平均每月两期,全年共计刊发22期。县档案局(馆)策划了沂水“红色记忆”系列档案专题片的拍摄工作,在宣传部门和电视台的大力支持下,第一部专题片《归来的儿子—郭伍士》制作完毕。

【信息化建设】 加快档案数字化建设步伐,加大了馆藏档案目录著入和全文扫描工作力度。2013年,新录入目录152309条,目录总量达到476325条,新扫描档案33253余页。为适应新形势下服务群众的需要,研究开发了档案综合工作平台,除实现网上办公外,平台还能实现公开文件、政府信息、民生档案等网上查询功能,最大程度的为群众提供便利高效的服务。

【档案业务指导】 2013年,县档案局(馆)对全县有关单位档案工作进行了业务指导,帮助他们按时完成了归档任务。除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指导外,重视了对企业档案工作的指导,先后对山东瑞博斯烟草有限公司、供电公司、汽运公司、中房长安国际、鸿达生物集团等企业档案工作进行了指导,促进了企业档案工作有序开展。2013年对全县18个乡镇(街道)、109个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进行了年度考核,经考核11个单位达到省特级标准,36个单位达到省一级标准,68个单位达到省二级标准,12个单位合格。县档案局(馆)会同县住建局制定了关于加强重点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及时对重点项目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归档、登记工作。作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工作的全过程,对档案管理及时提出意见建议,从而使全县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沂水县是全国十个创建旅游标准化示范县之一,档案工作至关重要,县档案局(馆)安排专人靠上,全力以赴,保证了评估验收工作的顺利通过。县档案局(馆)研究制定了具体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管理办法,并切实履行职责,保证了这一工作档案的规范、有序。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为契机,稳步推进镇、村两级档案管理工作。龙家圈镇、许家湖镇成功创建“全省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镇”;沂水县顺利通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验收。

【安全保障及档案法规宣传】 进一步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并对制度的落实制定了具体的工作细则和要求;严格落实档案管理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设备、库房等实行日巡查、周排查制度,对存在隐患及时发现,随时排除,切实保障了馆库的安全和管理。为提高社会档案意识,档案局(馆)利用法制集中宣传日、法规颁布周年座谈会等形式积极开展档案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并不断加大档案执法力度,社会档案意识明显增强。
(赵文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