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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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沂水县盐务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机构和盐业行政执法主体,负责县
内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县盐业公司是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
公司的下属公司,是沂水县辖区内唯一合法的盐业批发经营机构,负责全县的加碘食盐及小
工业用盐的批发经营业务。2012年,县盐务局设盐政稽查大队、办公室、盐业科、会计科、
商贸科和6个客户服务部,共有工作人员71人。
  2012年,沂水县的合格碘盐食用率、市场碘盐合格率和市场碘盐覆盖率均达到了99%以上。
  【盐政执法】 食盐安全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盐务局始终保持盐政执法的强力态势。
一是将食品加工用盐监管列为工作的重心。通过建立用盐企业档案,及时监控企业用盐变化
,对用盐不正常的及时跟进监管。同时,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中检查行动。二是做好工业盐市
场监管。盐务局对工业盐实行了严格地监管政策。与用盐企业签订责任书,约束用盐行为,
确保专盐专用,不得转卖。对企业停产、转产不用的工业盐及时收回。三是突出重点区域和
重要时间段开展专项市场整治行动。盐务局在春节前后、五一期间、高考中考期间、国庆和
中秋等时间段组织开展了食盐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同时,加强了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和县
际交界等区域的重点清理整治。四是对出现食盐销售下降的区域开展专项检查。五是加强与
公安、卫生和工商等食品安全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并良好运行了盐政与公
安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了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相结合的强大威力,为打击非法经
营食盐犯罪提供了有力保障。2012年,共查处各类涉盐违法案件557起,罚款15万元,没收私
盐5.9吨。
  【食盐专营】 2012年,加强经营管理中的软硬件建设,确保了食盐供应和安全。一是高
起点做好仓储管理,并实行食盐全程质量跟踪管理制度。盐务局通过修缮仓库、改进防潮和
夏季防洪等手段加强了库房管理。建立了食盐的购进、仓储和销售全程质量控制和管理制度
,确保无任何安全隐患。二是全面提升配送服务水平,满足客户的差异化需求。做到了全县
城乡每月配送一遍,保障市场不断档、不缺货;承诺企业用盐送货不过夜;满足不同企业产
品对盐的品质要求,及时调拨货源,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三是合理调整盐种投放,满足
群众的不同需求。四是积极参与“健康山东”行动和“山东省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2012
年9月9日,县卫生局和盐务局在沂水县东方超市开展了减盐公益活动。活动中,通过发放明
白纸使群众了解盐与高血压相关知识,掌握识别含盐食品和减盐的技能。设立低钠盐等低盐
食品专柜,广泛宣传“每人每天6克盐”等科学减盐和膳食知识,引导群众控制食盐摄入量。
五是建立健全食盐供应和食盐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盐务局进一步修订完善了食盐供
应和食盐安全应急预案,并在6月组织了一次演练,为应对突发事件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2012年,销售各类盐产品14600吨。
  【盐业法规和碘盐知识宣传】 盐务局创新宣传形式,开展了盐业法律法规和健康用盐知
识宣传。一是“5·15”防治碘缺乏病日,县盐务局与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在广场设立宣传站
,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食盐安全和碘盐知识,并通过电视台对宣传活动进行了全方位、多层
次的宣传报道;日常工作中继续在农村、社区和集市进行宣传活动。二是通过走访用盐户、
零售网点和居民,调查用户的需求和老百姓的盐坛子,并大力宣传食盐专营知识和国家的盐
业法律、法规,普及碘盐知识,提高群众科学用盐水平。三是主要负责人定期上线沂水人民
广播电台“阳光政务热线”节目,开展盐业宣传。2012年共上线7次,通过广播电台“阳光政
务热线”,向广大听众介绍盐务局的相关职能、国家的盐业法规政策和防治碘缺乏知识,并
着重介绍盐务局在盐业市场监管和配送服务方面开展的工作,同时就盐业方面的热点问题向
群众解难答疑。
   (李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