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沂水县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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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地方委员会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
政。2012年,沂水县政协机关设有“五委二室一科”,即科教文卫体工作委员会(文史资料
委员会)、社会联络和法制工作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委员会、经济工作委员会、提案
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政协委员活动工作室、老干部管理科,有工作人员25人。
  【沂水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沂水县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
议,于2012年1月31日至2月2日在沂水县城举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县政协第八届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选举张道胜为政协主席,赵清锋、牛嗣红(女)、杨少涛
、张振田、李玉成为政协副主席,郑磊为秘书长,常务委员50名。
  【沂水县政协常委会议】 政协第九届沂水县委员会第一次常委会议 于2012年2月2日召
开。会议对第九届政协常委会的工作作出安排。
  政协第九届沂水县委员会第二次常委会议
  于2012年3月9日召开。学习了《政协沂水县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审
议通过《沂水县政协提案工作条例》《沂水县政协委员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在县政协
委员中开展“五个一”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九届县政协委员活动小组工作的
通知》。
  政协第九届沂水县委员会第三次常委会议
  于2012年5月24日召开。传达学习“全市、全县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审议通过《政协沂
水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
  政协第九届沂水县委员会第四次常委会议
  于2012年7月31日召开。传达市政协读书会议精神和县委读书会暨县委全委(扩大)会议
精神;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上半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通报,县人民法院关于上半年工
作情况的通报,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上半年工作情况的通报。
  政协第九届沂水县委员会第五次常委会议
  于2012年9月6日召开。会议协商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
  政协第九届沂水县委员会第六次常委会议 于2012年10月23日召开。会议协商决定了人
事任免事项。
  【视察、调研及“五个一”活动开展情况】 2012年,县政协围绕全县重点工作开展视察
评议,参加视察的委员达到450余人(次),形成报告10余份,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2
00余条,大部分被采纳吸收,有力推动了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的工作,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
好评。9月27~29日,县政协组织各乡镇(街道)政协工委主任以及部分县政协常委、委员4
5人,在县政府分管县长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的陪同下,分别对城镇网格化管理工作和全
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视察评议,采取现场评议、当场打分、结果公开的办法,将视
察评议结果通报全县,纳入全县重点工作考核内容。
  县政协把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调研的重点,
先后对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重点课题进行调查研究,分别形成
专题调研报告7篇。其中,《关于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受到县
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纳入了县委、县政府决策。同时,县政协按照县委“大开
放,走出去”的要求,带着“题目”走出去搞调研,由分管主席带领相关部门和政协有关委
室负责同志分成3个调研组,到省内先进地区对城市建设管理、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现代物流
业发展等工作进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4篇,促进相关重点工作的开展。
  2012年3月,县政协在全体委员中创新开展以“履职为民做奉献,参政议政促发展”为主
题的“五个一”活动,即要求每位委员每年提交一件提案、反映一条社情民意信息、参加一
次调研或视察、办一件实事好事、承担一项专门任务,并明确提出,把委员开展“五个一”
活动的情况作为评价委员履职尽责、参政议政的重要标准。“五个一”活动开展以来,共提
交提案、信息160件(次),办好事实事280余件(次),捐款、捐物价值达65万元,涌现出
了一批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
  【提案工作】 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期间,共收到提案157件,经审查合并立案153件,其
中,有关经济建设方面的提案42件,占27.5%;有关环保、交通、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方面的
提案35件,占22.9%;有关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的提案30件,占19.6%;有关科教文卫体方面
的提案29件,占19%;其他方面的提案17件,占11%。各承办单位把办理政协提案与密切联系
群众、转变工作作风、推进科学民主决策紧密结合,积极把政协提案办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提案办理工作成效显著。至2012年6月,各承办单位对九届一次会议提出的提案全部进行了
书面答复。至年底,153件提案已经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103件,占67.3%;正在解决或列
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有39件,占25.5%;受政策和财力等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但作出解
释说明的有11件,占7.2%。经征求委员们意见,满意率、基本满意率达98.6%。
  【信息宣传、文史联谊】 2012年,县政协信息、稿件被各级新闻媒体采用76条,其中被
省政协采用28条、市政协采用37条;在县电视台、《沂水新闻》播报、刊登“委员风采”30
余人次。县政协被评为全省政协宣传工作先进集体,有1篇作品获“山东政协新闻奖”三等奖
,有2篇作品分获“临沂政协新闻奖”一、三等奖,有1名同志被授予“临沂政协宣传工作先
进个人”荣誉称号。沂水县政协作为临沂市唯一一个县政协参加了全省政协工作经验交流会
,同时被确定为30个省政协社情民意直报点之一。3月,县政协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宣
传信息工作的意见》,对宣传信息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县政协先后举办2期培训班,对
政协宣传信息联络员进行了专门业务培训。
  2012年,县政协文史资料工作有新进展。《沂水县政协志》获“优秀文史资料”奖,县
政协被评为全省政协文史工作先进集体,有1名同志被授予“文史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文史资料《沂水名胜名品选录》已出版发行。
  【全县政协工作会议】 2012年,县政协制定出台《中共沂水县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政治
协商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5月19日,县委召开全县政协工作会议,会上传达学习全省和全
市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了近年来沂水县政协工作经验和做法。县委书记、县人大常
委会主任刘贤军代表县委就进一步加强和做好新时期的政协工作提出明确要求。6月,县政协
调整充实政协内设机构,增设“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委员会”,将老干科升格为正科级事业科
室,增加编制,规范后的内设机构为“五委二室一科”。在全市率先设立乡镇(街道)政协
工委,配备正科级专职政协工委主任。同时,按照“六有”(有牌子、有场所、有人员、有
经费、有制度、有活动)要求,加强乡镇街道政协工委自身建设,使沂水县政协工作在基层
得到延伸,为乡镇委员更好地履职尽责、开展活动搭建了平台。
  【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2012年,县政协根据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新要求,对委员管理
办法及工作运行的有关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先后制定出台《主席会议工作规则》《常
务委员会工作规则》《政协委员管理办法(试行)》《加强政协委员活动小组的通知》等规
章制度,使政协履行职能和委员管理及作用的发挥更加有章可循、运作有序。同时,以“一
创、二建、三争、四转变”为目标,对各委员活动小组和委员进行严格要求。县政协常委会
每半年听取一次各委员活动小组的工作汇报,定期组织委员活动小组开展调研视察和学习交
流活动。年底,对各乡镇(街道)政协工委、政协委员活动小组和政协委员进行检查评议,
对评选出的优秀活动小组和委员进行隆重表彰。
   (高焕鹏 刘春田 江 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