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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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民族宗教局主要是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工作的方
针、政策、法律、法规;监督检查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
况;依法保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依法对民族宗
教事务进行行政管理。2004年县民族宗教局明确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全额事
业单位,有工作人员5人。2005年,县民族宗教局、沂水镇人民政府被市人民
政府评为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有4人被市人民政府评为第四次民
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县天主教爱国会、回民街清真寺、水源坪基督教堂、
牛心官庄天主教堂被评为全市文明宗教活动场所,有5人被评为全市宗教界
精神文明先进个人;茶庵街基督教堂、回民街清真寺被评为全市宗教界“三
学三提高”先进集体,有6人被评为全市宗教界“三学三提高”先进个人。
2005年, 全县共有回、苗、壮、满、白、蒙古、朝鲜等32个少数民族,
5810人,均为常住人口。其中回族5088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88%,有5个民
族村居(沂水镇回民街,马站镇沙家庄、郭家庙子、蒋家后沟,沙沟镇上流
庄)、4个回民居住村(沙沟镇石槽峪、姚店子土沟、高桥镇张家牛旺、马
站镇古峰台)。全县共有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和佛教四种宗教,信教
人员12900余人, 约占全县总人口的1.2%。 其中伊斯兰教5088人, 天主教
1377人,基督教4503人,佛教2000人。天主教爱委会、基督教“三自”爱委
会、基督教协会、伊斯兰教协会建立健全;有宗教活动场所41处,其中基督
教35处,天主教2处,伊斯兰教3处,佛教1处。

【工作网络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三级工作网络。两年中,根
据民族宗教工作的发展,对县、乡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充实,
在各民族聚居村成立了调解委员会、民族团结促进会,在各民族聚居村、宗
教活动聚居村确定了民族宗教信息员,形成了自上而下、相关部门参加的县、
乡、村三级民族宗教工作网络。二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和谐民族关系。建
立了不安定因素定期排查上报制度。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落实了维护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对各乡镇民族方面不稳定因素排查情况实
行“月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并将报送情况列入各乡镇年底统战工作考
核。以民族宗教工作网络为基础,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置机制。在镇与镇之间
成立了协调委员会,制定了协调制度,在民族村居与周边汉族村之间建立了
调解委员会,明确了职责范围,制定了预防和处置预案,做到有备无患。建
立法制保障机制,提供法律服务。在各民族村居建立了“民主法制宣传一条
街”,为各民族村居聘请了法律顾问,并制定了“民族村居法律顾问制度”。
免费为村民进行法律咨询,为少数民族群众中的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提供法
律援助。

【民族工作】一是健全宣教机制,强化法制意识。以国务院第426号令
《宗教事务条例》的颁布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会议为契机,建立日常宣
传与重点宣传机制,不断强化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制观念。发放各类宣传明白
纸15000余张、法律法规小册子3000多册;在各民族村居建起了民主法制宣传
一条街,举办民族政策、民族常识课3期;印发了《民族常识》读本,在马
站、沙沟等乡镇部分小学开设了民族常识课;在全县各中学增设了《民族政
策和法律法规手册》选编内容的教学;举办了2期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印
发《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手册》、《山东省伊协致全省穆斯林同胞的公开信》、
《致全市机动车车主及机动车驾驶员的公开信》、《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
强道路交通治安秩序管理的通告》等宣传材料12000多份。二是尊重少数民族
风俗习惯,保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局。继续深入贯彻
落实《山东省清真食品管理规定》,先后召开了清真食品监督员座谈会、清
真食品规范管理工作会议,组织工商、卫生、质监、公安、沂水镇等部门对
全县食品生产经营业户进行拉网式检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20余处清真
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了挂牌、发证,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清真食品市场健康
有序发展。开斋节期间配合县级班子有关领导到各清真寺慰问祝贺,与穆斯
林群众共度佳节,增进民族感情,加强了民族团结。积极为少数民族群众办
好事、办实事。及时协调、化解影响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三是
强化帮扶机制,促进民族村居经济文化和谐发展。2005年,把帮扶少数民族
村居工作作为了“千村帮扶”工作的重点。加强了民族村居班子建设,筑牢
强村富民的组织基础;选准发展路子,帮助建立强村富民的长效机制;加大
民族教育扶持力度,奠定强村富民的人才基础。2005年,共调整少数民族村
居“两委”班子2个,调整支部书记2名,村委主任1名,“两委”成员8名;
举办村“两委”干部培训班12期。深入基层,走访慰问困难户和病灾户,发
放现金及面粉、食用油等,为60多家特困户解决了生活生产中的困难;向9
个少数民族帮扶村居投入帮扶资金75万元, 实物折款30万元,新上增收项目
10个,基础建设项目13个;先后投资40多万元对上流庄回民小学、蒋家后沟
回民小学进行了危房改造,配备了教学实验仪器,选配了过硬的师资力量,
确保全县少数民族中小学生无一人辍学,历年参加高考的少数民族学生本科
录取率达到40%以上;2005年,在高考、中考中共开据少数民族成份证明105
份。

【宗教工作】一是抓了《宗教事务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印发《宗教
政策法规学习材料选编》、《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手册》等材料共3000余份,
发放到县级班子领导和民族宗教领导小组成员、各宗教活动场所、民族聚居
村回汉居民。二是深入基层,进行宗教调查,建立宗教工作台帐。对全县40
处基督教私设聚会点进行了登记、暂缓登记、以堂代点、解散等分类处理;
对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信教群众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建立了宗教工作台帐;
掌握第一手资料,详细登记了信教群众的基本情况、宗教活动场所情况、场
所负责人情况、组织宗教活动情况等内容。三、对非法的宗教活动进行依法
打击。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打击犯罪,抵制渗透”的方针,打防结
合, 对非法宗教活动依法打击。2005年,先后取缔或合并基督教私设聚会点
14处,配合公安部门刑拘了外来传教的“黑乎子”邪教徒1名,查处乱建庙
宇、造像2处,对在玉皇阁主持道事活动的陕西杨姓道长下达了限期停止活
动通知书。四、加强制度建设和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全县40余处依法登记的
宗教活动场所全部建立了人员、财务、会计、治安、消防、文物保护、卫生
防疫等七项制度并上墙,通过检查全部换发了由国家宗教局统一编号的宗教
活动场所登记证,明确了工作人员职责,为全面做好宗教工作提供了制度保
证。五、做好重点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管理工作。积极做好天主教临沂教区
在沂水县两处圣母山的朝圣活动,在协调好天主教与各方面关系的同时,摸
底调查、走访交心,努力做好天主教地下势力的转化工作,防止死灰复燃;
充分利用朝圣节、开斋节、古尔邦节、圣诞节、义工培训班等信徒集中活动
的机会,向信教群众进行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宣传教育。加强同宗教界
代表人士的联系,及时了解信教群众的思想动态,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
性问题,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做好基督教
私设聚会点信教群众的思想工作,增强抵制宗教渗透的自觉性;并深入开展
了全市“文明宗教活动场所”、“宗教界精神文明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贾斌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