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县民政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救灾救济、五保供养、城市低
保、社会福利等社会救助工作;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村委会换届选举、村务
公开民主管理和社区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工作;婚姻管理、收养登记、殡葬
改革、区划地名管理、民间组织管理、民政事业费管理等民政社会事务工作。
2004—2005年,先后被授予“全省地名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民政信访工
作先进单位”、“全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先进单位”、“全市履行计划生育
分工职责先进单位”、“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连续两年被县委、
县政府授予“综合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05年,民政局机关设办公室、优
抚安置科、财务审计科、社会事务科、救灾救济和社会福利科、基层政权和
社区建设科、区划地名管理办公室等7个行政科室,婚姻登记管理处、社团
登记管理办公室和城市低保救助中心3个股级事业科室,下设军队离退休干
部休养所、 殡仪馆、沂水革命烈士陵园3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共有工作人员
85人。
【社会保障工作】一是救灾救济工作。全县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发挥职能
作用,及时上报灾情,指导救灾。同时,积极组织全县人民开展救灾捐助活
动。及时拨发救灾救济款,保证了灾区及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2004年,共
下拨救灾救济款73万元,重点解决了6160户,10761人因春荒造成的生活困难,
救助特困户3285户,7255人。2005年,重点对农村特困户、五保户、灾民共
计8949户、18815人实施了救助,下拨救助款122.5万元。二是城市低保救助
工作。2004年,全县新增低保户408户,1058人。低保户总数达1392户,3901
人。2005年,经县政府批准在民政局成立了城市低保救助中心,为股级全额
事业单位,编制5人。2005年新增低保对象545户,1504人。同时,制定出台
了《关于对城市低保人员进行复查审核的通知》,完成了对低保人员的复查
审核工作,经复查审核,有208户、649人出保。截止2005年底,全县低保户
达到1706户,4692人。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三是社会福利工
作。认真实施“星光计划”,争取福利资金65万元,县级配套资金投入40万
元,对黄山铺镇、诸葛镇敬老院进行了扩建,为8处社区和乡镇敬老院配备
了健身器材。为24名老年白内障患者进行了免费救治。做好“慈善助学”项
目的实施,共救助高考特困生60名,救助金9万元;特困教师6名,救助金1.2
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0多人。2004年,在全县组织开展了“慈心一日捐”
活动,共接收捐款73.6万元。2005年,先后在全县开展了“慈心一日捐”、
“慈善捐助”、“送温暖献爱心”为主题的慈善捐助活动,共接收捐款100
余万元,接收衣物17972件。继续搞好福利彩票的发行工作,为社会福利事业
提供了资金保障。四是五保供养工作。2005年,全县共有五保户2740人,其
中分散供养1358人,集中供养382人。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要求,加大了五保户
集中供养力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制定
了乡镇敬老院建设三年规划,计划新建敬老院2处,改扩建8处,到2006年全
县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75%。2005年底,投资87万元,完成改造2处敬老院。
【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一是双拥工作。进一步巩固全省双拥模范县成
果,强化宣传,强化国防教育,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拥军观念,
积极开展了双拥共建活动,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二是优抚工作。重点抓了
各项优抚政策的落实。建立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在各级
财政紧张的情况下,按时足额为优抚对象发放了抚恤、定补、优待款,保证
了广大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积极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的问题,2005年,免
费为7600名优抚对象加入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为优抚对象解决医疗费近20
万元。三是退伍安置工作。2004—2005年,共接收安置退役士兵607人。进一
步拓宽安置渠道,2004年首次尝试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县财政拨出专款,
实行了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政策,减轻了政府安置压力。2005年,退役士兵
自谋职业比例已由2004年占安置总数的20%提高到30%。四是涉军人员解困工
作。2004年,在原退役士兵解困办公室的基础上,按照上级要求成立了全县
处置涉军人员上访联席会议制度,在民政局设立了办公室,定期召开领导小
组成员会议,研究涉军人员上访问题,协调解决落实涉军人员的困难和问题。
为188户涉军人员家庭按高于全县低保平均标准办理了城市低保,对下岗失
业后自办个体经营项目的涉军人员实行了税费优惠政策,为120多名涉军人
员子女减免了学杂费,为10名高中线下生减免择校费25000元。2005年春节,
对592名涉军人员发放了解困资金25万元。
【社会行政管理工作】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严格执行《婚姻法》
和《山东省婚姻登记管理办法》,依法办理婚姻登记,两年来,共办理结婚
登记16400对,使婚姻登记合格率保持100%,女性初晚婚率达88%。办理收养
登记131件,收养登记合格率100%。社团管理工作。2004—2005年,全县共
登记注册民间组织27个,登记注册民间组织总数达到208个。加大对农村经济
协会的培育发展力度,新增农村经济协会34个;加大了民间组织执法力度,
2005年,对全县120余处民办幼儿园进行了调查,对57个幼儿园下达了《行政
处罚决定书》,全县幼儿教育环境得到有效整治。殡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殡葬管理条例》 ,殡改工作进一步深化。2004年,全县火化率一直保持在
98%以上。加强了殡仪馆的基础设施建设。2004年以来,投入330多万元,新
建了殡仪馆综合服务楼和办公楼,对火化设备进行了更新改造,新建2台高
档豪华炉,2台中档普通炉,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对馆内环境进
行了绿化美化,达到了花园式单位的标准要求。沂水县殡仪馆通过了省三级
馆验收。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2005年,积极做好全县村级规模调整工
作,全县行政村由1225个减少到1210个。按照《沂水县地名管理办法》,对
规模调整后的村进行了命名更名。启动了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对全县自
然村、名胜古迹、企事业单位等20多项地名材料录入了地名数据库,筹备建
立了沂水县民政局网和沂水县地名网,开通了地名语音服务电话。2005年,
民政局被评为全省地名工作先进单位。财务审计工作。积极推进民政事业费
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了2001年以来在各乡镇设立的民政事业费专户制度,
民政资金得到了规范运作。2004年1月,全省民政计财工作会议在沂水县召开,
会上将沂水县民政事业费专户制度经验在全省推广。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2004年,完成了全县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
举工作,并认真组织搞好对村民委员会的培训工作。2005年9月,全县有8名
村委会主任参加了全省举办的优秀村委会主任培训班,并认真抓了村务公开
和民主管理工作。2004年3月成立了全县村务公开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
发了《沂水县关于进一步健全村务公开管理制度推进村级工作规范化建设的
实施意见》、《沂水县村务公开工作规范》、《沂水县村级工作规范手册》
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在沂水镇进行了试点,总结推广了成功的经验。2005年,
全县村级事务基本做到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及时公开,保证了农村和谐
稳定。2005年5月,全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在沂水县召开,
沂水县的做法得到与会领导的充分肯定,其中沂水镇在全省村务公开民主管
理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2005年,全县有2个村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
21个村被评为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城市社区建设工作。2004年成立了沂水
县社区建设工作协调小组,研究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
在长虹、东皋等小区先行试点,并已纳入规范化管理,为全县社区规范化建
设积累了经验。
(贾文勇 张耐松)
民政
视图
【概况】县民政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救灾救济、五保供养、城市低
保、社会福利等社会救助工作;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村委会换届选举、村务
公开民主管理和社区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工作;婚姻管理、收养登记、殡葬
改革、区划地名管理、民间组织管理、民政事业费管理等民政社会事务工作。
2004—2005年,先后被授予“全省地名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民政信访工
作先进单位”、“全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先进单位”、“全市履行计划生育
分工职责先进单位”、“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连续两年被县委、
县政府授予“综合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05年,民政局机关设办公室、优
抚安置科、财务审计科、社会事务科、救灾救济和社会福利科、基层政权和
社区建设科、区划地名管理办公室等7个行政科室,婚姻登记管理处、社团
登记管理办公室和城市低保救助中心3个股级事业科室,下设军队离退休干
部休养所、 殡仪馆、沂水革命烈士陵园3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共有工作人员
85人。
【社会保障工作】一是救灾救济工作。全县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发挥职能
作用,及时上报灾情,指导救灾。同时,积极组织全县人民开展救灾捐助活
动。及时拨发救灾救济款,保证了灾区及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2004年,共
下拨救灾救济款73万元,重点解决了6160户,10761人因春荒造成的生活困难,
救助特困户3285户,7255人。2005年,重点对农村特困户、五保户、灾民共
计8949户、18815人实施了救助,下拨救助款122.5万元。二是城市低保救助
工作。2004年,全县新增低保户408户,1058人。低保户总数达1392户,3901
人。2005年,经县政府批准在民政局成立了城市低保救助中心,为股级全额
事业单位,编制5人。2005年新增低保对象545户,1504人。同时,制定出台
了《关于对城市低保人员进行复查审核的通知》,完成了对低保人员的复查
审核工作,经复查审核,有208户、649人出保。截止2005年底,全县低保户
达到1706户,4692人。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三是社会福利工
作。认真实施“星光计划”,争取福利资金65万元,县级配套资金投入40万
元,对黄山铺镇、诸葛镇敬老院进行了扩建,为8处社区和乡镇敬老院配备
了健身器材。为24名老年白内障患者进行了免费救治。做好“慈善助学”项
目的实施,共救助高考特困生60名,救助金9万元;特困教师6名,救助金1.2
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0多人。2004年,在全县组织开展了“慈心一日捐”
活动,共接收捐款73.6万元。2005年,先后在全县开展了“慈心一日捐”、
“慈善捐助”、“送温暖献爱心”为主题的慈善捐助活动,共接收捐款100
余万元,接收衣物17972件。继续搞好福利彩票的发行工作,为社会福利事业
提供了资金保障。四是五保供养工作。2005年,全县共有五保户2740人,其
中分散供养1358人,集中供养382人。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要求,加大了五保户
集中供养力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制定
了乡镇敬老院建设三年规划,计划新建敬老院2处,改扩建8处,到2006年全
县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75%。2005年底,投资87万元,完成改造2处敬老院。
【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一是双拥工作。进一步巩固全省双拥模范县成
果,强化宣传,强化国防教育,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拥军观念,
积极开展了双拥共建活动,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二是优抚工作。重点抓了
各项优抚政策的落实。建立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在各级
财政紧张的情况下,按时足额为优抚对象发放了抚恤、定补、优待款,保证
了广大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积极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的问题,2005年,免
费为7600名优抚对象加入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为优抚对象解决医疗费近20
万元。三是退伍安置工作。2004—2005年,共接收安置退役士兵607人。进一
步拓宽安置渠道,2004年首次尝试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县财政拨出专款,
实行了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政策,减轻了政府安置压力。2005年,退役士兵
自谋职业比例已由2004年占安置总数的20%提高到30%。四是涉军人员解困工
作。2004年,在原退役士兵解困办公室的基础上,按照上级要求成立了全县
处置涉军人员上访联席会议制度,在民政局设立了办公室,定期召开领导小
组成员会议,研究涉军人员上访问题,协调解决落实涉军人员的困难和问题。
为188户涉军人员家庭按高于全县低保平均标准办理了城市低保,对下岗失
业后自办个体经营项目的涉军人员实行了税费优惠政策,为120多名涉军人
员子女减免了学杂费,为10名高中线下生减免择校费25000元。2005年春节,
对592名涉军人员发放了解困资金25万元。
【社会行政管理工作】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严格执行《婚姻法》
和《山东省婚姻登记管理办法》,依法办理婚姻登记,两年来,共办理结婚
登记16400对,使婚姻登记合格率保持100%,女性初晚婚率达88%。办理收养
登记131件,收养登记合格率100%。社团管理工作。2004—2005年,全县共
登记注册民间组织27个,登记注册民间组织总数达到208个。加大对农村经济
协会的培育发展力度,新增农村经济协会34个;加大了民间组织执法力度,
2005年,对全县120余处民办幼儿园进行了调查,对57个幼儿园下达了《行政
处罚决定书》,全县幼儿教育环境得到有效整治。殡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殡葬管理条例》 ,殡改工作进一步深化。2004年,全县火化率一直保持在
98%以上。加强了殡仪馆的基础设施建设。2004年以来,投入330多万元,新
建了殡仪馆综合服务楼和办公楼,对火化设备进行了更新改造,新建2台高
档豪华炉,2台中档普通炉,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对馆内环境进
行了绿化美化,达到了花园式单位的标准要求。沂水县殡仪馆通过了省三级
馆验收。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2005年,积极做好全县村级规模调整工
作,全县行政村由1225个减少到1210个。按照《沂水县地名管理办法》,对
规模调整后的村进行了命名更名。启动了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对全县自
然村、名胜古迹、企事业单位等20多项地名材料录入了地名数据库,筹备建
立了沂水县民政局网和沂水县地名网,开通了地名语音服务电话。2005年,
民政局被评为全省地名工作先进单位。财务审计工作。积极推进民政事业费
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了2001年以来在各乡镇设立的民政事业费专户制度,
民政资金得到了规范运作。2004年1月,全省民政计财工作会议在沂水县召开,
会上将沂水县民政事业费专户制度经验在全省推广。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2004年,完成了全县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
举工作,并认真组织搞好对村民委员会的培训工作。2005年9月,全县有8名
村委会主任参加了全省举办的优秀村委会主任培训班,并认真抓了村务公开
和民主管理工作。2004年3月成立了全县村务公开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
发了《沂水县关于进一步健全村务公开管理制度推进村级工作规范化建设的
实施意见》、《沂水县村务公开工作规范》、《沂水县村级工作规范手册》
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在沂水镇进行了试点,总结推广了成功的经验。2005年,
全县村级事务基本做到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及时公开,保证了农村和谐
稳定。2005年5月,全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在沂水县召开,
沂水县的做法得到与会领导的充分肯定,其中沂水镇在全省村务公开民主管
理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2005年,全县有2个村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
21个村被评为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城市社区建设工作。2004年成立了沂水
县社区建设工作协调小组,研究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
在长虹、东皋等小区先行试点,并已纳入规范化管理,为全县社区规范化建
设积累了经验。
(贾文勇 张耐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