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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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县财政局担负全县财政收支的管理、主管全县财税政策、实施
财政监督、参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等工作。2005年,共设预算科等14个科室
和经济投资开发公司、农业税收管理局2个正科级单位及预算外资金管理中
心、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会计管理中心3个副科级单位,共有工作人员86
人,其中副高级职称19人、中级职称24人。
2004—2005年,沂水县各级财政部门大力培植财源,加强收支管理,深
化财政改革,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财政监管,促进了全县财政经济持续平稳
健康发展。2004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54594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
成32588万元,增长17.7%;财政支出59525万元,增长18.6%。2005年全县财
政总收入完成69671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40018万元,增长28.2%;
财政支出74293万元,增长24.8%。至2005年已连续19年实现了收支平衡。

【财政管理体制】市对县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2002年以来实施了
所得税和营业税改革,个人所得税中央、省、县乡按60∶15∶25分成,企业
所得税中央、 省、 县乡按60∶8∶32分成,营业税省、县乡按80:20分成。
2005年市财政将定额补助并入两税返还基数,与上缴中央两税增长挂钩。县
对乡镇实行分税制财政预算管理体制。2004年取消了与黄山铺镇的收入分成
办法,2005年将沂水镇工商企业税收总额县镇分成比例调整为55∶45。

【支持经济发展】一是加大“三农”投入,增强农业发展后劲。搞好对
种粮农民的直补工作,2004年、2005年分别对全县23万多户农民发放了404万
元、 579万元的粮食直补资金; 积极争取省市扶持资金2858万元,大力实施
“人畜饮水解困工程”,2004年完工80处、2005年完工120处,从根本上解决
了200个村、13.2万人的吃水困难;投入资金3126万元,大力支持实施农业综
合开发工程、扶贫开发工程、十万农户致富工程。二是增加基础设施建设投
入,改善全县投资环境。两年来共投入8268万元,其中:投入资金4004万元,
实施了沂河大道建设工程;投资660万元,对县城工业园区水电管道进行了
铺设,道路进行了硬化;城市维护支出1904万元,用于县城公益设施和支持
小城镇建设;县财政投入150万元,借款1550万元,用于“村村通”工程建设。
三是大力支持重点项目和骨干企业,加快经济发展步伐。认真兑现落实包括
招商引资、“双十”企业优惠在内的各项扶持资金,积极扶持对县域经济带
动力强、对税收贡献大的骨干项目,促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努力培育骨
干型财源。两年来共计兑现招商引资奖励605万元;争取上级各类扶持资金
和国债资金915万元;全县用于扶持企业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支出14872万元,
其中出口退税7982万元,从土地出让金中扶持企业6890万元。

【财政收入】一是以“严格依法治税、公开公平税负”为重点,在完善
税源动态监控体系,健全和落实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机制,积极支持税务部门
全面推行企业税收计划管理并通过《沂水政务督查》、会议材料等向社会公
布企业的纳税情况及用电量等涉税主要指标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了“依法治
税、公平税负”税收联合清理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2005年,全县境内工
商企业税收再创历史新高,全年入库4.94亿元,增长33.12%。二是认真清理
农业税收。在严格执行农业税减免政策的基础上,对契税、耕地占用税欠缴
情况进行了认真清理,共核对2781宗房产和土地交易,涉及税额1623万元,
全部征收入库。三是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增加收入总量。严格“收支两条线”
管理,科学核定单位应组织非税收入预算数,既不允许单位乱收费,又保证
单位按标准足额收取;组织对收费单位进行逐项清理、检查,有效地遏制了
擅自减免、 截留、 挪用、 不使用收费票据收费等违规违纪行为。2004年、
2005年非税收入分别实现11298万元、17471万元。

【财政支出】一是科学安排预算,综合运筹资金,优先保证工资发放。
在乡镇收入季节性矛盾突出、各项政府借款还本付息压力重、县乡财政资金
调度紧张的情况下,通过合理调度和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财政代发工资工
作力度, 确保了县直单位行政事业人员和乡镇教师工资的按时发放, 并自
2005年7月起,对县直和乡镇人员工资进行了调增。二是搞好社会保障,维护
社会稳定。通过县乡财政自筹和争取上级扶持,集中资金2900万元,支持了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促进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的建立,推动了新
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省级试点)的开展,解决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和
离退休干部拖欠“两费”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三是集中有限资金,确保
重点支出。进一步加大了对科技、教育、计生等重点事业投入,努力保证了
事业发展正常的资金需要;设立了政法专项资金,适当增加了对纪监、公、
检、法、司等部门的经费拨款,维护了全县安定,加快“平安沂水”建设;
多渠道筹措资金4191万元,用于2004年、2005年春节前归还历年基础设施建
设欠帐。

【财政改革】一是积极实施部门预算改革。以预算的完整性、准确性、
公开性和有效性为重点,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三个环节进
行了全面改革。将单位的所有资金全部实行预算管理,增强了预算的完整性;
注重预算与单位工作任务的有机结合,提高了预算的准确性;努力使预算一
步到位,除了按照法律规定设置预备费外,年初预算尽可能安排到了具体单
位、具体项目,控制和减少支出追加,保证了预算的公开性。二是积极推进
财政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覆盖面
涉及县直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财政性资金,同时,归还债务、退付押金
等往来款项也纳入集中支付范围,财政集中支付率达85%以上;积极拓宽政
府采购范围,在巩固“服务、货物”政府采购成果的基础上,对基本建设项
目实行政府采购, 减少资金流转环节, 杜绝财政资金的跑、冒、滴、漏。
2004年、2005年政府采购规模分别实现3545万元、5636.9万元,分别节约支
出580万元、800.4万元。三是加强资产和债务管理。加大了对政府性投资项
目审查和国有资产处置监管的工作力度,集中对行政事业单位替换下来的公
务用车进行公开处置,并研究制定了《沂水县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办法》。
把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建立起债务风险监测机制,及时掌握债务规模
和结构变化,切实防范财政风险,并将归还债务纳入财政集中支付,杜绝了
挤占、挪用偿债资金现象,实现了财政部门参与政府债务的借、用、还全过
程监管。

【财政监管】与纪委、监察、物价部门联合对部分县直单位和乡镇集中
开展了“收支两条线”检查,共查出违纪金额2570万元,补缴入库365万元,
规范了预算外资金管理。强化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征管,对历年欠税加大了清
欠力度,入库资金900万元,有效地堵住了跑、冒、滴、漏。2005年,根据全
市统一部署,与县纪检、组织、人事、审计、劳动等部门联合开展纠正党政
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虚报冒领工资、补贴工作,共对全县所有172个行政事
业单位进行了检查,共查出涉及违规人员715人,违规金额100.6万元,已全
部纠正。扎实开展教育、社保、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世行贷款、国债转贷等
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和乡镇政府债务进行了彻底清理,
摸清了行政事业单位债务规模、表现形式和形成原因,较好的解决了单位基
本建设规模失控、债务不清、政府被动认帐还钱和年年还钱不见帐少的问题,
为切实强化政府债务管理,逐步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奠定了坚实基础。
(李国 武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