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辑 劳务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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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后,全县约有15万农村剩余劳力。从1991年开始,劳动部门
同省内、省外一些大、中城市的劳务部门开展劳务活动。在协商一致、平等互利的条
件下,每年都输出数以千计的劳务人员,从事工业、商业、服务业和保卫工作。199
1年,共输出1000人。1992年,共输出1007人。1993年共输出13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