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辑 劳动保险 资料库:莒南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劳动人事信访侨务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4/section/9/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4/section/9/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4/section/9/article/2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4/section/9/article/2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85年后,对固定工、合同工和乡(镇)机关选聘合同制干部,一律实行退休养老
保险,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制度。交纳退休养老保险金的标准,所在单位按保险人员工
资总额的18%交纳,本人按月标准工资的3%交纳。
    在劳动服务公司的劳动服务企业工作人员和亦工(商)亦农转招为合同制工的
,一律实行退休养老保险制度,从交纳养老保险金之月起计算工龄。
    退休养老保险金,企业单位由劳动保险处管理,机关、事业单位从1992年1
2月1日起,由人事局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处管理。至1993年底,全县共交纳1710万
元,其中企业单位162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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