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辑 法制宣传 资料库:莒南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政法军事库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4/section/8/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4/section/8/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4/section/8/article/2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4/section/8/article/2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80年后,司法局负责法制宣传工作。1985年,先后成立县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
普法办公室,同时在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村均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
办公室,形成法制宣传网络。到1988年底,全县有普法领导小组1347个,成员5455人
。普法办公室先后购进各种法律读本24000册,编印普法材料9000余册,基本达到干
部职工每人1册,农村每户1册。县、乡(镇)都配备普法辅导员,农村达到每个村民小
组至少有1名辅导员。1980—1993年,为县直单位和农村培训普法骨干人员近5万人次。
    80—1988年,通过广播、幻灯、宣传车、宣传栏、法制课和报告会,对《宪法
》、《婚姻法》、《刑法》、《继承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重要法规,进行
广泛深入的宣传。街头宣传20多场次,利用广播、幻灯宣传187场次,出动宣传车60
多台次,分发宣传材料1万余份。1990年底完成“一五”普法任务。1991年始,全县
开展“二五”普法,在公民中普及“十五法两条例”。中共莒南县委、县政府制定《
莒南县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二个五年规划》,县政府印发《莒南县人民政
府关于依法治县实施方案》。至1993年,“二五”普法工作更加深入、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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