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辑 控告申诉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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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1月,莒南县人民检察署开始受理信访案件。1955年7月,确定人员兼管信
访工作。1955—1966年,共受理人民来信685件次,接待来访169人次。
1978年后,检察院信访工作重点是纠正冤错案件,查办违法乱纪案件。1986年复
查免予起诉案件63件,其中“文革”前的29件,1978年后的34件,决定撤销起诉、给
予平反的10件。1987年后,重点查处不服逮捕、不服免诉的申诉案件和告状无门、久
诉不息以及领导交办的案件。1979—1993年,共受理群众来信1727件次,接待群众来
访1690人次,受理“两不一免”(不起诉、不批捕、免予起诉)申诉案件636件,立案
查处27件,4件免诉不当的撤销原免诉决定。
1990年后,承担人民群众、社会团体和有关单位控告的重婚案件。至1993年,共
立案侦查重婚案7件,移送审查逮捕重婚犯7人,移送审查起诉4件,免诉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