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莒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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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9月,莒南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简称人大常委会),为常设办事机构。常委会下设办公室。1984年8月至1986年
4月,人大常委会增设文教卫生科技科(1987年10月改为代表联络科),法制科和经济
调查研究科。1987年,25处乡(镇)设人大主席团办公室,配备专人负责与人民代表进
行联络。1988年,县第十届三次人大常委会议决定:撤销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科,
新设组织代表科、教科文卫科,经济科改为经济建设科。1990年7月,办事机构改设
为人大办公室、人事代表工作室、法制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
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经济工作委员会。1991年8月,增设人大信
访工作室。
工作会议与重大活动 1981年9月至1993年12月,县人民代表大会共召开5届计13次
会议。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召开21次常委会议,听取讨论了各部门提交
的报告、议案,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其中有《关于深入开展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
活动的决议》、《认真做好第三次人口普查工作的决定》、《加强中、小学教育工作
的决议》和《认真搞好编纂县志工作决议》等。此间与县政协委员一起视察县城的商
业供销工作情况,视察农村教育等工作。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召开17次常委会议,审议各部门提交的汇报、
报告等,并作出《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在国营企业推行利改税第二步改革的决议
》、《关于莒南县农村进行改队建村工作的决议》、《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全国
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的决议》等。期间,县人大常委
会先后组织7次大规模的视察活动,视察的范围包括工业、农业、人民生活、商业供
销、财政金融、教育卫生、法制教育等。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召开24次常委会议。会议审议卫生局、法院、
检察院、供电局、计委、建委等单位的情况汇报,并作出相应决议。作出关于加强档
案工作,·山乡住址搬迁,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和进一步贯
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决议。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召开23次常委会议,审议县农业局关于199
1年在陡石灌区种植十万亩水稻的报告和水利水产局对这一计划有关水利方面的工作
汇报,县农机局关于农业机械配套方面的工作汇报以及《义务教育法》和《山东省计
划生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并作出实施决议,讨论通过《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
的十四大精神,进一步搞好人大工作的决议》。期间,先后组织12次大规模的视察活
动,其范围是:冬季农田基本建设、北水南调引陡(山)济石(泉湖)工程、工业生产、
乡(镇)村办企业、司法执法、《义务教育法》贯彻执行情况、水资源管理、计划生育
、《土地管理法》贯彻落实情况、两高一优(高产、高效、优质)农业开发情况、山区
果园开发和农田水利建设配套情况等。
联系代表 县人大常委会为加强与代表的联系,1987年10月专门设立代表联络科(
1990年8月改为人事代表工作室),负责与代表的联系。定期召开代表座谈会和代表小
组会,不定期地对代表进行走访,听取意见和建议。1987年5月,乡(镇)设立人大主
席团办公室,具体负责人民代表的联络工作。1992年5月,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县县
、乡(镇)人大代表骨干工作会议,对代表小组长进行培训。
议案办理 1949年11月至1954年7月,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共召开7届会议,收到
议案680件;1954年7月至1993年2月,县人民代表大会,共召开十二届三十四次代表
会议,收到议案2784件。未设立人大常委会前,所有议案均由县政府负责办理,将处
理结果向提议案人作出书面答复。建立县人大常委会以后,议案均由议案审查委员会
立案审查,再由办公室分别交有关部门办理,各部门将议案处理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汇
报,常委会在下次人代会召开时,向代表进行汇报,做到件件有落实,条条有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