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县级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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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莒赣临边区工委1939年4月,根据鲁东南特委决定,在张家相邸村(今属莒南
县相邸乡)召开中共莒赣临边区工委第一次会议,正式建立莒赣临边区工委,下设组
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军事部、青年部等工作部门。白炎波任工委书记。辖原莒县
九区、十区,赣榆县五区、六区,临沂县五区,共5个区。1939年7月,莒赣临边区工
委撤销。
中共莒南县委员会1939年6月,中共鲁东南特委根据对敌斗争的需要,决定撤销
莒县县委和莒赣临边区工委,建立莒南县委和莒北县委。是年7月,中共莒南县委在
高家沟建立,白炎波任书记。其他7名县委委员中,曹明楼任组织部长,辛玮任宣传
部长,张子亮任统战部长兼军事部长,熊化民任军事部副部长,范希彭任青年部长,
刘琳任妇女部长,庞汇川任民运部长。候补委员彭献民任职工部长。申平任秘书处秘
书。县委辖莒县一、二、六区的泰(安)石(臼所)公路以南部分和七、八、九、十区的
全部区域(历史上称大莒南)。1940年12月下旬,中共五地委决定将莒南县划分为莒南
、莒中两个县,莒南县辖原莒县七、八两区的南半部和九、十区全部。杨心培任莒南
县委书记,白炎波调任莒中县委书记。1940年底前,县委对外称八路军驻莒南办事处
。1941年1月后称莒南县政治处。县委书记对外先后称办事处主任、政治处主任。县
委机关无固定驻址。1948年下半年始,固定驻址十字路。
中共莒南县委初建时隶属鲁东南特委,1939年9月,鲁东南特委改称一区党委第
五地委,莒南县委隶属五地委。
1940年6月,隶属鲁中区党委第五地委。
1942年4月,鲁中区五地委和鲁南区四地委合并,成立滨海地委,莒南县委隶属
滨海地委。
1943年3月,莒南县为山东分局实验县。4月,滨海地委升格为滨海区党委,莒南
县委直属山东分局和滨海区党委双重领导。
1944年6月,滨海区三地委成立,莒南县委直属山东分局和三地委双重领导。
1946年4月,三地委撤销,莒南县委直属滨海区党委。7月,滨海区党委撤销,建
立滨海地委,莒南县委隶属滨海地委。
1948年7月,鲁中、鲁南区党委和滨海地委合并成立鲁中南区党委,滨海地委改
为鲁中南区六地委,莒南县委隶属六地委。
1949年5月,六地委改为滨海地委,莒南县委隶属滨海地委。
1950年4月,滨海地委撤销,成立沂水地委,莒南县委隶属沂水地委。
1953年8月,沂水地委撤销,莒南县委隶属临沂地委。
新中国建立前,除1939年县党代会选举县委员会委员外,其它时间,县委领导成
员由上级党组织任命。
新中国建立后,历次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委员会成员,再由委员会产生常务委
员会委员(1955年8月设立)和书记、副书记。大会闭幕期间,领导成员由上级党组织
任命。1958年6月,建立县委书记处,设县委第一书记和书记处书记职务。1962年10
月撤销县委书记处,仍设县委书记和副书记职务。
1967年2月县委和各级党委先后被“造反派”夺权。1970年2月,县革委设立党的
核心领导小组。1971年11月,第五届县委成立后,县委职能恢复正常。1993年底,县
委下辖党委36个(其中乡镇党委25个),党组3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