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路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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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管理的任务是保证公路及其设施不受侵占和损坏。县交通局、公路站依靠地
方政府,广泛宣传并制定行之有效的路政管理措施,禁止在公路上挖沟筑渠、摆摊盖
房、打场晒粮、堆物作业等。1960年起,开始设置公路标志。1970年,县交通局、公
路站根据省公路局《关于整顿公路标志的通知》要求,增设、更新指路标志和急需的
警告、禁令标志,清理刷新字迹不清、指向不明、油漆脱落的标志。1987年10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颁布后,路政管理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1988年,干线
公路、县乡公路的里程碑、百米桩以及各种标志配备齐全,干线公路各种标志1388块
,县乡公路656块。
1993年1月,公路站设路政科。交通局成立县乡公路路政养护管理所,配备3名专
职路政管理员,添置扩音器材1套、照相机1架、汽车1辆,在全县巡回宣传。是年,
县内132.6公里干线公路用地进行确权,并清理路边违章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