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辑 运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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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前,境内货物运输多系民营。1956年,贯彻执行国家的“三统一”(统一
分配运输任务,统一调度车辆,统一运价)政策,11月建立莒南县运输管理站,次年
12月并入莒南县钢铁运输指挥部。1958年11月,钢铁运输指挥部撤销,县交通局和县
运输公司管理运输市场。1961年1月,县政府批转交通局《关于加强运输市场管理意
见的请示报告》,进一步强调“三统一”政策,一切社会运输业务由当地运输管理部
门统一运费结算。1967年后,社会运输由农村生产大队提出运输人员名单,交通管理
站审查,人民公社批准,交通局发给副业运输证和车辆营业牌照。1973年12月,县革
委印发《关于加强运输市场管理的通知》。1975年12月,成立莒南县革命委员会联合
运输指挥部,下设联合运输办公室。运输市场秩序基本稳定。1982年9月,撤销联合
运输指挥部及联合运输办公室,在交通局内设交通运输管理所,负责运输管理。198
3年后,运输市场放开,运输管理侧重于宏观调控,依法征收税费,签发、印证和查
验营业执照,打击违法行为。
1956年,在各区公所驻地设交通运输代办站。1963年7月设路镇、坪上2处交通运
输管理站。1974年增设大店、岭泉、板泉3处交通运输管理站。1976年增设文疃、朱
芦、壮岗、洙边、许口5处交通运输管理站,各公社相继建立副业运输队。1976年12
月,县革委转发交通局《关于加强农村运输市场管理的试行办法》,对运输管理站的
建立、经费来源、工作任务做出明确规定,规范了公社副业运输装卸队的组织办法和
市场秩序以及运输收益分配比例。1977年设团林、坊前、相邸、相沟、筵宾、涝坡6
处代办站,1986年1月均改为交通运输管理站。1987年5月,16处管理站更名为交通运
输管理所。是年8月设板泉交通检查站。1988年全县有16处交通运输管理所和1处检查
站,运输管理人员105人。1989年设十字路交通检查站。1991年相邸交通运输管理所
撤销,成立·山交通运输管理所。1993年全县有交通运输管理所16处,交通检查站1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