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前,境内货物运输多系民营。1956年,贯彻执行国家的“三统一”(统一
分配运输任务,统一调度车辆,统一运价)政策,11月建立莒南县运输管理站,次年
12月并入莒南县钢铁运输指挥部。1958年11月,钢铁运输指挥部撤销,县交通局和县
运输公司管理运输市场。1961年1月,县政府批转交通局《关于加强运输市场管理意
见的请示报告》,进一步强调“三统一”政策,一切社会运输业务由当地运输管理部
门统一运费结算。1967年后,社会运输由农村生产大队提出运输人员名单,交通管理
站审查,人民公社批准,交通局发给副业运输证和车辆营业牌照。1973年12月,县革
委印发《关于加强运输市场管理的通知》。1975年12月,成立莒南县革命委员会联合
运输指挥部,下设联合运输办公室。运输市场秩序基本稳定。1982年9月,撤销联合
运输指挥部及联合运输办公室,在交通局内设交通运输管理所,负责运输管理。198
3年后,运输市场放开,运输管理侧重于宏观调控,依法征收税费,签发、印证和查
验营业执照,打击违法行为。
1956年,在各区公所驻地设交通运输代办站。1963年7月设路镇、坪上2处交通运
输管理站。1974年增设大店、岭泉、板泉3处交通运输管理站。1976年增设文疃、朱
芦、壮岗、洙边、许口5处交通运输管理站,各公社相继建立副业运输队。1976年12
月,县革委转发交通局《关于加强农村运输市场管理的试行办法》,对运输管理站的
建立、经费来源、工作任务做出明确规定,规范了公社副业运输装卸队的组织办法和
市场秩序以及运输收益分配比例。1977年设团林、坊前、相邸、相沟、筵宾、涝坡6
处代办站,1986年1月均改为交通运输管理站。1987年5月,16处管理站更名为交通运
输管理所。是年8月设板泉交通检查站。1988年全县有16处交通运输管理所和1处检查
站,运输管理人员105人。1989年设十字路交通检查站。1991年相邸交通运输管理所
撤销,成立·山交通运输管理所。1993年全县有交通运输管理所16处,交通检查站1
处。
第五辑 运输管理
1949年前,境内货物运输多系民营。1956年,贯彻执行国家的“三统一”(统一
分配运输任务,统一调度车辆,统一运价)政策,11月建立莒南县运输管理站,次年
12月并入莒南县钢铁运输指挥部。1958年11月,钢铁运输指挥部撤销,县交通局和县
运输公司管理运输市场。1961年1月,县政府批转交通局《关于加强运输市场管理意
见的请示报告》,进一步强调“三统一”政策,一切社会运输业务由当地运输管理部
门统一运费结算。1967年后,社会运输由农村生产大队提出运输人员名单,交通管理
站审查,人民公社批准,交通局发给副业运输证和车辆营业牌照。1973年12月,县革
委印发《关于加强运输市场管理的通知》。1975年12月,成立莒南县革命委员会联合
运输指挥部,下设联合运输办公室。运输市场秩序基本稳定。1982年9月,撤销联合
运输指挥部及联合运输办公室,在交通局内设交通运输管理所,负责运输管理。198
3年后,运输市场放开,运输管理侧重于宏观调控,依法征收税费,签发、印证和查
验营业执照,打击违法行为。
1956年,在各区公所驻地设交通运输代办站。1963年7月设路镇、坪上2处交通运
输管理站。1974年增设大店、岭泉、板泉3处交通运输管理站。1976年增设文疃、朱
芦、壮岗、洙边、许口5处交通运输管理站,各公社相继建立副业运输队。1976年12
月,县革委转发交通局《关于加强农村运输市场管理的试行办法》,对运输管理站的
建立、经费来源、工作任务做出明确规定,规范了公社副业运输装卸队的组织办法和
市场秩序以及运输收益分配比例。1977年设团林、坊前、相邸、相沟、筵宾、涝坡6
处代办站,1986年1月均改为交通运输管理站。1987年5月,16处管理站更名为交通运
输管理所。是年8月设板泉交通检查站。1988年全县有16处交通运输管理所和1处检查
站,运输管理人员105人。1989年设十字路交通检查站。1991年相邸交通运输管理所
撤销,成立·山交通运输管理所。1993年全县有交通运输管理所16处,交通检查站1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