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乡镇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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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县内部分手工业者加入合作社,开始有组织地生产经营。至1956年,除少数
个体手工业者分散经营外,大部分加入手工业合作社(组)。1958年,贯彻“以钢为纲
”的方针,全县社社队队建工厂、炼钢铁,至年底,全县兴办社队企业2000多个,主
要有冶炼、小农具修理、小化肥等行业。不久,多数企业停办。1961年,进行工业调
整,又有一批社队企业被压缩掉。到1963年,全县仅存8处铁、木业社。“文化大革
命”期间,办个体企业被认为搞资本主义,个体企业受到限制;社队企业贯彻中共中
央“公社也要由集体办些小工厂”的指示,全县各公社先后兴建和扩建农具厂等小型
工厂,生产大队建小型粮油加工厂、水泥预制厂等,社队企业开始发展。
1978年后,莒南县社队企业发展迅速。是年底,全县社队企业发展到1187个,从
业人员28561人,实现产值2173万元。1984年,社队企业改称乡镇企业。是年,贯彻
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农牧渔业部《关于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报告》及中共山东
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的决定》等文件精神,莒南县乡镇企业异军突
起,经营体制也由单一的社、队办集体企业逐步过渡到乡(镇)、村、联户、个体办等
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格局,初步形成农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饮食服务
业等门类齐全的乡镇企业体系。是年,企业发展到2609个,从业人员38755人,创产
值4996万元。1988年,莒南县人民政府制定《乡镇企业承包工作办法》,企业内部普
遍推行和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乡镇企业初步形成密集型、轻型、外向型的基本框架
。到年底,乡镇企业总数12047个,从业人员81844人,总产值51420万元,占农村社
会总产值的45%,出口产品产值2258.6万元,实现利润4145万元,缴纳税金1148万元
,约占全县财政收入的24%。
进入90年代,通过进一步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发展股份合作制,实施兼并、租
赁、拍卖、出售、嫁接、破产等改革措施,乡镇企业实现速度、效益同步增长,其中
农业企业发展尤为迅速,改变了莒南县种植业和养殖业自产、自食、自销的封闭式经
营格局,各类种养大户迅速崛起,逐步向外向型农业企业发展。1993年,全县乡镇企
业发展到15822处,从业人员13万人,产值17.98亿元,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63%,利
税1.89亿元,上缴税金20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