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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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爆发前,境内仅有纺织、榨油、酿酒、铁木器制造等个体手工业。抗日战争
期间,滨海军区、八路军一一五师、山东军区等部队机关及滨海专署机关在县内设立
“大鸡”烟厂、华兴铁工厂(今徐州重型机械厂前身)及其他兵工厂,并帮助地方政府
组建仕沟酒厂、德记皮厂等企业。1949年,全县工业总产值320.6万元,占工农业总
产值的5.1%。
50年代初,县政府恢复和发展手工业。1954年,开始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至1957年,全县有国营工业企业和集体性质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共34处,各村均组
织了各种手工业生产小组。1958年,仓促办起铁矿、钢铁厂、炼焦厂、小化肥厂、陶
瓷厂等10余个企业,职工猛增至12127人,工业总产值1295.1万元。由于忽视客观条
件,盲目追求高速度、高指标,造成人力、财力、物力的巨大浪费。1960年,工业总
产值1578.9万元。1961年,进行工业调整,县营工业企业减至10处,各社办工业企业
规模亦进行压缩,职工减至1077人。1965年,全县工业总产值587.2万元,占工农业
总产值的6.9%。
“文化大革命”初期,企业管理制度一度被废除,工业生产受到干扰。1970年始
,县内大办“五小”(小化肥、小铁器、小煤炭、小水泥、小机械)工业,社办工业亦
有所发展。1976年,全县工业总产值2050.9万元,占全县工农业总产值的10.7%。
1978年后,莒南县工业进入蓬勃发展时期,尤其社(乡、镇)办工业发展更快。1
984年,开始对工业管理体制进行全面改革,先后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承包责任
制、租赁制和股份制,使工业企业逐步由生产管理型转向生产经营型。1993年,乡(
镇)及乡(镇)以上工业企业共223家,职工18135人,村办、个体办企业共6691家,基
本形成以纺织、化工、机械、建材、食品工业为骨干,门类较齐全的工业体系,工业
总产值222402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67.9%。工业产品中获部优、省优的产品11种
,获厅优、地优的产品40种,有150多种产品打入国际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