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互助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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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组1943年春,大店区何家店村钮恩升组织8户农民,办起莒南县第一个农民互助
组,实行耕畜合犋、劳力互助、农具互助等互助合作。
1943—1946年,中共莒南县委、县政府贯彻中央“组织起来”的指示,成立小型
变工组(一般5—8户)。1947—1949年,为适应解放战争需要,每个村编成一个变工队
,做到支前、生产两不误。此间也有少数村庄的变工队,吃“大锅饭”,干活不记工
,影响了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和变工互助的发展。1950—1952年,提倡“生产发家,劳
动致富”,深入贯彻“自愿结合,等价交换,民主管理”三大原则,将大变工队改建
成小型互助组,以互助组为基础,开展爱国增产竞赛活动,加强经营管理,生产发展
较快。1951年,全县粮食亩产120公斤,比1949年亩增17.5公斤。1952年底,全县互
助组4960个,入组农户96814户,占总农户的86.7%,有耕地1328207亩,占全县耕地
面积的92.6%,大耕畜47957头,占耕畜总头数的94%。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2年2月,大店区何家店村办起莒南县第一处初级农业生
产合作社,社长钮恩升。是年秋,全县相继建立10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3年春
,中共莒南县委颁发《农业生产合作社试行章程》,规定:建社实行自愿互利原则,
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以农为主,副业为辅,不经营商业,与国家商业部门建立交易
关系,使物资供应、产品推销服从国家计划。是年,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16处
。1954年10月,中共莒南县委举办农业生产合作社骨干培训班,历时10天,共培训4
58人,其中脱产干部13人,社长14人。是年,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1357处,入
社农户35840户,占总农户的31%。1955年11月,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2004处,
入社农户97015户,占总农户的83.2%。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5年冬,试办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县工作组在路镇区试
点,将官地、良店、曲流河、大河南等13个村的30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建立
1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实行土地、牲畜等主要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社员参加集体
生产劳动,评工记分,按劳动工日参加分配。1956年1月,中共临沂地委转发莒南县
试办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经验。是年秋,全县建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761处。19
57年全县农村普遍建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共953处,入社农户162277户,占总农
户的97%。在办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过程中,由于发展过快、过急,局部地区发生
农民闹社问题。后,贯彻毛泽东主席“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指示,进行妥
善解决。另有少数高级社规模过大,难以管理。经过调整,一般一村一处高级农业生
产合作社。
在农业合作化过程中,全县广大农民表现出极高的热情,千方百计,克服困难,
创造了许多经验,莒南县成为中共中央山东分局的基点县,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和
先进人物。钮恩升民主办社的经验,先后在县、地、省推广。1954年,高家柳沟村办
社缺少记帐员,青年团支部创办速成记工识字班,很快解决了农业社记帐困难,促进
了农业社的发展,毛泽东主席高度评价该村青年团支部“做了一个创造性的工作,看
了这种情况,令人十分高兴”。桑庄区王家坊前村王同昌领导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勤
俭办社,发动群众解决生产资金、生产资料不足等困难,受到毛泽东主席的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