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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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前,农业生产受封建生产关系的束缚,生产水平低下。1936年,境内粮食亩产1
85.5斤。1941-1949年,莒南县先后经过减租减息和土地改革,农民逐步组织起来,
开展大生产运动。此间,尽管受到战争的严重破坏,但农业生产仍有所发展。1949年
,农业总产值6014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94.9%。粮食亩产205.5斤,总产增加791
.7万斤。
新中国建立后,进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生产条件不断改善,农业生产逐步发展
。三年经济恢复时期(1949-1952年),农业总产值平均年递增率为6.3%。农业合作化
时期(1953-1956年),农业总产值平均年递增率为11.13%。1954年和1957年,毛泽东
主席先后批示表彰了高家柳沟村、王家坊前村和厉家寨村的先进事迹。1958年“大跃
进”运动中,共产风、干部特殊化风、生产瞎指挥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盛行,严
重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加之随后遭受严重的自然灾害,农业生产受到严重破坏,农
业总产值连续3年呈现负增长。1960年,农业总产值5869.7万元,仅是1956年的70.6
7%。1962年,贯彻中共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农业生产逐步恢
复。1965年,农业总产值7907.1万元。“文化大革命”期间的1967~1971年,农业总
产值平均年递增率为2.65%;1972年,各级党的组织恢复,中共莒南县委认真落实农
村各项政策,贯彻中央北方农业会议精神,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生产稳步、
快速发展。1974年和1975年,莒南县的农田建设成果,先后在中央农业展览馆和广州
出口商品交易会展出。1975年,莒南县向国家交售粮食5000万公斤,油料1500万公斤
,是临沂地区向国家贡献粮油最多的县。1978年后,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
,进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
业生产发展较快。1983年,全县农业总产值比1978年翻一番。至1993年,全县已建立
起花生、黄烟、桑蚕、柳条、蔬菜、苹果、板栗、茶叶、生猪、牛羊兔等十大生产基
地,成为全国商品粮大县、油料生产百强县、肉类生产百强县、果品生产百强县、干
果高产优质示范基地县、花生生产出口基地县、日本粮援项目县和山东省苹果、桑蚕
、茶叶生产重点县。是年,农业总产值104866万元,占全县工农业总产值的32%,比
1978年增长449%,其中畜牧业产值34499万元,比1978年增长2.7倍,林业产值4584万
元,比1978年增长21.7%,渔业产值779万元,比1978年增长26.8倍。粮食亩产685公
斤,总产42895万公斤,花生亩产318公斤,总产12402万公斤,粮食、花生总产分别
比1978年增长68.5%和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