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辑 物价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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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物价监督检查经过由审价到检查,由专业检查到群众监督,由单纯检查发
展到为企业服务3个阶段。
50年代,开始实行审价制度。1962年9月,商业、粮食、供销、药材等部门对本
系统的价格进行全面审价,发现商品价格有错调、漏调、擅自提级提价等问题及时进
行处理,并建立相应的制度。
1980年后,物价监督检查趋于正规。1982年,根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坚决稳定
市场物价的通知》,针对有的企业擅自定价,扩大差率增加收入等违价行为,每年都
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价格检查和整顿,每逢“五一”、“十一”、“春节”等节日,
重点对市场物价进行检查,对哄抬物价、投机倒把、少尺短秤等行为进行处罚。从1
985年开始,实行一年一度的物价大检查工作。是年,对部分卫生院4949张中、西药
处方的药价和收费项目进行检查,发现错价率为3.4%。同时对农村乱行医问题进行整
顿。1986年,对1985年的黄烟收购价格进行了检查,对压级压价非法所得部分款项,
进行了处理。1988年,对农机系统8个单位收取有偿服务费的违价问题进行查处,没
收违价金额1.58万元,罚款0.1万元。是年,成立职工义务物价监督检查站,下设3个
分站,有义务物价检查员36人。到1993年,共组织检查15次,检查摊点、门市部150
个,罚款5000元,没收不合格秤40杆。1989年10月,没收1个基层供销社平价农药、
化肥、柴油转高价销售违价金额3.6万元。1990年,对粮食系统经营的粮油平价转高
价进行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是年,对供电系统供电违价进行查处,违价金额全部
予以没收。
1985-1993年,共检查601个单位,累计查处违价金额276.4万元。其中违价单位
394个,没收非法所得198万元,罚款9.1万元,并全部上缴财政,退还用户3.69万元
,有效地制止了乱涨价和变相涨价的混乱现象。
从1985年开始,在全县工商企业中组织开展争创“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活动,
到1993年,全县共有37个单位被授予县级“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称号,7个单位被
授予地区级“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