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商品交换比价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g4&A=2&rec=94&run=13

新中国建立后,工农业产品之间的比价,以粮食为中心,形成以粮布、粮盐、粮
糖、粮酒、粮猪之间的比价关系。粮布比价为2.1∶1,粮盐比价为1∶1,粮糖比价为
7.7∶1,粮酒比价为5.3∶1,粮猪比价为6.4∶1。主要工农业产品的比价关
系,具体表现在工农业产品相交换的实物数量上。
1950年,每百斤小麦可换取46.8尺白布或98.2斤食盐、12.9斤白糖,每百斤生猪
可换取299.6尺白布或628.3斤食盐、82.6斤白糖、1420斤煤油等。但由于国家的计划
控制,1957-1983年各种比价基本上没有发生大的变化。1983年后农副产品与工业品
之间的比价逐渐拉开,特别是1988年农副产品价格上升幅度较大。是年,每百斤小麦
可换取73.3尺白布或264斤食盐、42.3斤白糖、94.3斤煤油、42.3斤白酒,每百斤生
猪可换取644.4尺白布或2320斤食盐、371.8斤白糖、828.6斤煤油、371.8斤白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