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农副产品及废品收购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g4&A=2&rec=9&run=13

县内农副产品及畜产品资源丰富,主要有粮食、油料、蚕茧、烤烟、茶叶、果品、中
药材、蜂蜜、槐米、草织品、苇制品、畜皮、畜毛及各种废品等。清末民初,境内即
有商人收购少量花生米、花生油等,到外地换购日用工业品。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
期,滨海区商店在县内收购花生米、小米、高粱等,供应部队,并从外地购进棉花供
给农民织布。各合作社也收购少量花生米、花生油等到敌占区换购工业品。1947年东
赤石沟村合作社干部徒步穿过国民党军队封锁线,将收购的蟾酥推销到上海市。194
8年,县内出现大春荒,合作社将收购的花生饼供应灾民渡荒。
1951年,为稳定粮价,解决农民出售粮食的困难,供销合作社采取赊购方法,为
农民代销粮食、食用油、棉花、蟾酥等,并为国家代购花生米、花生油、废钢材等。
是年,共为农民代销农副产品243.4万公斤,为国家代购129万公斤。1952年,供销社
成立农副产品推销经理部,收购量逐年增多。1955年,粮油购销业务全部移交粮食部
门后,供销社克服重供应、轻收购的经营思想,增加收购白瓜子、蓖麻籽、槐米、松
种、椒干、籽棉、 羊、残牛、皮毛等品种。是年收购皮棉32950公斤,蓑衣17万领
,肠衣13917副及部分人发、废铜铁、蟾酥、杂骨、红麻、杏核等,收购总值247.2万
元。1956年,增加收购各种破布、废橡胶等70多个品种。翌年,又增加收购家禽、大
蒜、土烟、腊条等品种,中药材由县药材公司收购,各基层供销社为其代购。1963年
后,按国家规定,供销系统负责农村的废金属收购,物资部门负责县城机关、企事业
单位的废金属收购。收购的废金属除按国家计划调运外,其余和有关钢厂串换钢材,
投放市场。1965年,增加收购果品、果筐、草绳、草袋、草苫、蒲包、蜂蜜、白柳条
等,并加强了野生药材的收购工作,共收购苹果81000公斤,蚕茧86500公斤,以及玄
参、丹参、柏子、柴胡等野生药材69种共16.86万公斤。1972年,开始收购茶叶。19
76年,县内发展黄烟生产,增加了烤烟收购业务。
1983年,国家取消统购派购政策,允许农副产品自由上市。是年,收购苹果
666.5万公斤,板栗34.1万公斤,废金属53.7万公斤,烤烟650万公斤。1987年后,供
销系统各企业与省内外630家厂商建立农副产品购销联系,开展深购远销和分购联销
活动,并参与石家庄、郑州等大中型农副产品专业市场的购销活动;石莲子供销社、
岭泉供销社、果品公司在苏州、昆山、新疆等地设立农副产品批发站,使县内农副产
品购销两旺。1989年,地产中药材收购取消指令性计划,按需组织收购。1993年,收
购烤烟297.7万公斤,蚕茧150万公斤,地产中药材10万余公斤。仅供销系统完成农副
产品收购额5599.4万元,废品收购额5471万元。